有很多懂行的人在这里捡漏,也有一些人在这里摆卖一些自己家的古玩或者奇书奇画。
总而言之,这条珑星街上无奇不有,是本市最为繁华的地界之一。
摸了摸兜里的三百块钱,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古玩市场捡漏越来越困难了,每天来捡漏的人有很多很多,但是真正能够买到宝贝的却少之又少。
这次,她只是碰碰运气吧。
从凤璨珠宝店向东,连续走了几十个摊位,那摊位上的东西都是普通的东西,偶尔会看到几个有价值的,询问了一下价格,也在她买不起的范围。
许尽欢叹了一口气,兜里揣着三百块钱想在古玩市场检漏,这绝对不亚于做白日梦。
又逛了十几个摊位,许尽欢来到一个卖赌石的小摊处。
一般玩赌石的人很少在这种地摊上买石头,因为赌石大部分来自缅甸、云南,翡翠原石在原产地被开发出来之后,经过层层筛选和购买,能够被运到这里来的,大部分都是废料。
从废料里挑选出极品石头,无异于天方夜谭。
许尽欢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她摸了几块石头之后就有些泄气,这些废料里面都是白花花的石头,连点种水也没有。
“喂,小姑娘,挑了这么久,到底要不要买?”摊主见许尽欢一身学生打扮,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看看。”许尽欢头也没抬,几乎将所有的石头都摸了一遍,在摸到一块纯黑色的拳头大小的原石时,她的手突然一抖。
“这个,多少钱?”许尽欢掂量了一下手中的石头。
“论斤称,一百块钱一斤。你那块一斤多一点,给一百吧。”那小摊主斜睨了许尽欢一眼,爱答不理地说道。
“好,一百就一百。”许尽欢爽快地递给小摊主一百块钱,将那块石头放在包里,继续向前逛去。
“一看就是外行。不看外观,不拿手电筒,花一百块钱买块废料,果然是傻学生。”
摊主自言自语的声音传来。
许尽欢听得一清二楚,她狡黠地笑了笑,要是将这块石头切开,她敢保证摊主眼珠子都会掉下来。
一百块钱买了拳头大小的原石,若是在林叔那切开,做成挂件卖出去,虽然不是什么稀有品种,她也能赚一笔。
捡到了宝贝,许尽欢的心情好了一些,她继续在地摊上逛,不过走到尽头,也没再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小姑娘,过来看看吧,都是上好的挂件,买一个给家人戴上,保平安。”一个中年大婶吆喝道。
“这挂件怎么卖?”许尽欢走过去,看到用金黄|色丝线包在一起的护身符,心中好笑,下意识拒绝的时候,突然瞥到一本破旧不堪的书。
那本书的封面上有几个行草字体的字迹,因为年久,早已经泛黄了,又因为长期风吹日晒,破烂不堪。里面的纸张倒还好一些,不过没什么价值。
没错,破烂封面上那几个大字,正是明代吴中四大才子之一文徵明的真迹。
她竟然能在这种地方看见文徵明的真迹!今天还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你要是诚心要,十块钱一件。”那大婶见有戏,眉开眼笑地说道,“买一个送给家人,保佑家人平平安安。”
“大婶,那本旧书怎么卖呢?”许尽欢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大婶,这本旧书怎么卖?”一个声音同时响起。
“是你?”
“是你?”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第十五章:唯一弱点
“真巧。”
“真巧。”
两个人再次异口同声地说道。
“噗!”许尽欢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她不可思议地打量了秦梓远一眼,真没想到他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印象中的秦梓远是那种很高大帅气有型的男人,当然,在许尽欢眼里,更是有点臭屁的气质,那种气质是天生养成的,很难模仿。
用前世很流行的一句话来形容秦梓远,那就是粗犷放养型的高富帅。
这种男人,说是警察就很难让人相信了,他竟还跑到这种地摊上来买东西。许尽欢觉得自己越接近他,他的谜就越多。
“真巧。”秦梓远扯开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纯黑的头发在反射着阳光的色彩。
“早晨刚刚见了面,才不到三个小时又见了呢。”秦梓远哈哈一笑,“对了,你也看中了这本书?”
“是啊。”许尽欢没说什么,但心里却一直在嘀咕,这本旧书里面,里面的纸张没有什么价值,但是最外面那层破旧不堪的封面却是文徵明的真迹,若不是真正懂行的人是无法辨认的,秦梓远却一眼看中了这本书,是他真正懂行还是巧合?
“你们要这本书啊。”那大婶眼珠转了转,将两个人的表情收在眼底,“五十,少了五十不卖。”
“五十?”许尽欢和秦梓远相互对视了一眼,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嫌贵吗?这本书虽然旧了些,但我家老头子说是真迹。五十块钱绝对没多要。你们爱买不买,我这里不还价。”大婶撇了撇嘴,似乎很笃定这两个人一定会买下来似的。
“五十的确有点贵了,这样吧,大婶,我给你五十块钱,你将这护身符和这本旧书一块卖给我,好不好?”许尽欢问道。
“这个……”那大婶皱了皱眉头,那护身符的成本价只有两块钱,那本破书已经破烂不堪了,好几次差点被自家老头子点炉子用,五十块钱卖给这个傻乎乎的学生,净赚四十八,绝对合算。
“好,好吧,看你是学生模样,就卖给你吧。”那大婶算计了半响,终于点头答应。
许尽欢高高兴兴将那本破书和护身符放在包包里,看到一旁无奈摇头的秦梓远轻轻一笑,豪放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逛了大半天,饿死了,我知道这地方有一家面馆特别好吃,走吧,我请你吃拉面。”
“拉面?”秦梓远听到这两个字神情有些古怪。
“走吧,算是我对你的答谢。”许尽欢的心情非常愉快。
文徵明的真迹,虽然很破旧了,但是以她神乎其神的修补技术,绝对能让它焕然一新。
虽然翻新修补也会降低不少价值,但以现在的市价,文徵明的真迹至少也能卖到一万块钱。
再加上那块糯种的翡翠原石,虽然是常见的种地,但胜在颜色均匀,绿色浓郁,等切割雕琢之后,最少也能卖五千。
她这一次花了一百五十块钱,净赚一万五,收获还算是蛮大的。
“买了一页文徵明的真迹,就这么高兴么?”秦梓远看着手舞足蹈的许尽欢,无奈地摇摇头,“虽然是真迹,但损坏程度已经超过一半,即便是有些价值,也不会太值钱。”
“放心,我能将补好。”许尽欢眨了眨眼睛,带着秦梓远走进一家面馆里。
面馆里开了空调,一进门凉飕飕,很舒服。
“文徵明的书法篆、隶、楷、行、草各有造诣。尤擅长行书和小楷,温润秀劲,法度谨严而意态生动。虽无雄浑气势,却具晋唐书法的风致,也有自己的一定风貌。小楷笔划婉转,节奏缓和,与他的绘画风格谐和,后人又称他为书法明代第一人。”许尽欢目光炯炯地说道。
“文徵明以小楷和行书造诣最高,像这样的行草是极为罕见的。识得真迹的人少之又少,所以才能让你捡漏了。”秦梓远笑着说道。
“说起来,你竟然也在这种商业街上捡漏,难道警察的工作都这么清闲么?”许尽欢喝了一大口酸梅汁。
秦梓远摇了摇头,这么热的天,鬼才想在这种街上捡漏。
而且,在这种街上捡漏得来的东西,对他们家来说,根本就毫无价值。
若不是老爷子“以死相逼”要他无论如何也要将林跃之挖来,他才不会大热天的来这种地方。
有的时候秦梓远暗自腹诽,从国外回到本市是不是真的是错误的?在自家老爷子的压迫下,他连反抗之力都没有。
尤其是,虽然有上级的命令,他在这里当片警不过是为了找出关于黑狼的线索,相对于在编警察要自由很多,不用按时按点去上班,也不用签到或者做杂事,但秦梓远总有一种被组织抛弃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爽。
“要是有选择,我也不想来这种地方。”秦梓远想起自己家的老顽童,想起那毫无线索的黑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哦。”许尽欢似乎是渴了,整整一大杯酸梅汁瞬间便下了一半。
“说起来,你竟然出现在这种地方。没记错的话,你应该刚刚高考完吧?现在的高中生都能鉴定古玩吗?”
说完这句话,秦梓远下意识看了一眼许尽欢。
他认识许尽欢才短短几天时间,当初撞倒她之后,明明伤得那么重,却在短时间内痊愈了,这种反常的现象,即便是在t—9总部也是不可能出现的。他为此上了心,经过特殊渠道的调查,赫然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事实。
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秦梓远不得不承认,经历过死亡斗争的他也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为了进一步了解许尽欢,他开始接近许尽欢,没想到的是,竟然能在古玩街上遇见她。
更加令他震惊的是,她竟然一眼认出了文徵明的真迹。
文徵明的真迹虽然不少,但在市面上流传的却是极少的。文徵明最著名的书法是小楷,像这种行草,就算是真正的行家也可能不会辨别出来。
因为机缘巧合,他家老爷子曾经收藏过文徵明的一幅画,那画上的字迹是正是行草,在老爷子的压迫下,他对文徵明的书法造诣了解了一些,认出他的真迹无可厚非。
而她,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小丫头,竟然能一眼就认出来,这绝对令人震惊。秦梓远在心里腹诽着,若是老爷子知道有这样的少年高手在,会不会放弃将林跃之挖到自己家的念头?
“喂,你为什么不吃?”许尽欢见秦梓远在发呆,翻了翻白眼,“尝一尝吧,这里的面很好吃。”
“拉面?”秦梓远的表情有些僵硬,他看到摆在眼前的那碗拉面,脸色突然之间变得酱紫。
天知道,他最害怕吃的东西就是拉面。
刚刚进入t—9总部的时候,他被分到一个队伍里面,在基地野训的时候,他们一队在热带原始森林里迷了路,身上带的食物已经被吃完了,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他们只能吃一些野味或者果子。
这样持续了十几天的时间,他们没有盐吃,嘴里能淡出个鸟来。众人全身乏力、浮肿,渐渐有队友坚持不下去了。就在这个时候,队长像是变戏法似的从袋子里掏出类似面条的东西,尝一下还是咸的。
当天晚上,队长将面条放在锅里煮熟之后,众人抢着吃了不少,秦梓远整整吃了四大碗。
接下来的几天,队长总是能从袋子里变戏法似的拿出这种面条,用来给队员们补充盐分。
众人恢复了体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走出了原始森林,重新回到了基地。这个时候队长才告诉他们真相,这几天他们吃的面条,其实就是原始森林里特有的蛆虫,名为长身蛆,这种蛆虫专门存在于动物的粪便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盐分……
队长将真相告诉他们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的秦梓远吐了个天昏地暗,生了一大场病,从此见到面条就害怕。
即便是现在,经过多次死亡训练,他的身心硬得像石头一般,见到面条也只有变色的份。
他秦梓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吃拉面。
“喂,你真不吃啊?”许尽欢已经吃完了一碗,看着秦梓远紫着一张脸发呆,伸手将他面前的拉面端到自己面前,“八块钱一碗,好贵的,绝对不能浪费,你不吃我吃了。”
“你吃两碗?”秦梓远目瞪口大地看着吃了两碗面条的许尽欢,脸色有些古怪,他小麦色的皮肤上冒了一层冷汗,像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好饱。”许尽欢吃了两碗面,有点撑,喝了两口酸梅汤再也喝不下去了。
“你不吃饭不饿么?”许尽欢见秦梓远脸色不对,以为他中暑了,“你脸色很不好,喝点酸梅汤吧,这家的酸梅汤很好喝。”
“不,不喝了。”秦梓远目瞪口呆地看着吃了两大碗拉面的许尽欢,心中一阵别扭,也有些恐惧,更有些异样。
吃了两大碗拉面,她就不害怕么?
这句话一直缠绕在秦梓远的脑海之中。
“许尽欢,那个……你……”秦梓远想要将心中的话问出来的时候,许尽欢脸色一变。
“跟我来。”许尽欢拉着秦梓远的手,快速地跑出门,到一个隐蔽的墙角处才停下来。
第十六章:还我初吻
“别说话,有人在跟踪我们。”许尽欢用手指堵住秦梓远的嘴唇。
淡淡的青草香味传到秦梓远的鼻子里,秦梓远脸色微红,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接触女性还是第一次。
那种清淡的青草香味,像是魅惑的香水一般,从鼻子传到心里,从心里传到血液里,整个身子也有些僵硬。
“是那群混混。”许尽欢压低了声音说道。
闻言,秦梓远脸色一变,“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说起来,你是怎么被这群混混盯上的?这群人虽然不务正业,但似乎和本市最大的黑暗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到底惹上了什么人?”秦梓远皱着眉头问道。
“鬼知道。”许尽欢摊了摊手,她也有些纳闷,这群人怎么会盯上她?
印象中,上一世她并没有陷入这种危机之中,到死,她也没与混混打过交道。今生虽然和前世有些差别,但目前为止,她似乎也没得罪什么人,被这群混混盯上还真够莫名其妙的。
许尽欢看向那群混混的时候,他们正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声音虽然很小,但以她的耳力却能听得一清二楚。
“明明刚才还在这里,怎么没人了?”一个混混手里拿着刀子,恶狠狠地问道。
“刚刚还在这里,一转眼就没了,她肯定没跑远,追。”另一个凶神恶煞的混混说道。
“要是抓不到她,大小姐会扒了你们的皮。”带头的混混环顾了四周之后,冷声说道。
看着那群混混向着反方向离去,许尽欢松了一口气,被坏人盯上的感觉还真是不妙。
若是每天都要躲着这些人,倒也真是一件麻烦事。
许尽欢皱着眉头,心思百转千回,却想不到一个好的对策。
“大小姐?”秦梓远看着走远的混混,双臂相抱,目光深沉,“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
他目光炯炯地看着许尽欢。
明明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被这群凶神恶煞的混混追赶,竟然也不感觉到害怕,这实在有点奇怪。
“大小姐?”许尽欢拍了拍脑袋,后知后觉地想起,昨天她和沈亦言在烟花三色遇见了金薇薇,为了逞一时之快,她打了金薇薇一巴掌。
没错,这群混混的幕后主使是金薇薇无疑。
记得上一世的时候,在韩宜栩的公司里,一个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性格耿直,为了一件小事当着全公司员工的面顶撞了她,金薇薇觉得失了面子,当下便将那大学生开除了。
当然,这还没完。
据说后来那女大学生被一群混混给糟蹋了,那混混糟蹋了那女学生之后扔到江里,幸亏被好心人救下才捡回一条命。
当时许尽欢在韩宜栩的公司里做最低级的工作,这些话都是在厕所中听别人聊天时听来的,是真是假难以分辨。
现在看来,金薇薇真的能做出那种事吧。
“喂,许尽欢,在想什么?”秦梓远敲了一下她的头,“已经走远了,你早点回家吧。”
“这么热的天,是该回家了。”许尽欢摸了摸肚子,吃了两碗拉面,感觉有点撑。
“你要去哪里?”许尽欢问道。
“去一个老朋友那里。”秦梓远脸色有些无奈,“你一个人小心一些,虽然你是……”
说到这里,秦梓远停顿了一下,欲言又止。
“恩?”
“没什么,记得小心一些,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秦梓远扯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
“哈哈哈,怕吃拉面的警察叔叔。”
听到拉面两个字,秦梓远的脸色顿时变得酱紫。
“拜啦,秦叔叔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吃拉面。哈哈哈哈……”许尽欢捂着嘴大笑道。
听到许尽欢的话,秦梓远的脸色更差了一些。
“等等。”
许尽欢刚刚走出去便被秦梓远拉了回来,秦梓远的力道很大,她打了一个趔趄,下意识地仰起头。
眼前出现一个放大了的俊脸,健康的小麦色,带着粗犷剑眉,j□j的鼻子,棱角分明的脸颊,紧紧地抿在一起的嘴唇……
“你……”许尽欢刚想要出声,秦梓远的头突然低下来,那紧紧抿住的嘴唇以极快地速度吻住许尽欢想要说话的嘴。
许尽欢被突如其来的吻给吓了一跳。
前世,她虽然将女人最宝贵的第一次交给了韩宜栩,但韩宜栩却从来没有吻过她,一次也没有。
女人,在每一次夫妻生活之后,是最需要亲吻和爱抚的,但这些,她从来没有感受过。
突然被秦梓远吻住,她的大脑有些停止运转。
秦梓远的身上有一种很奇特的味道,在两个人唇齿相依的时候,那种奇特的味道更加明显。
“别动。”秦梓远环抱住她的肩膀,将她的身子牢牢地贴到墙上,两个人紧紧地贴在一起。
许尽欢大脑更加懵了,除了能感觉到彼此加快的心跳,其他的,根本都来不及想。
秦梓远的唇撬开许尽欢的唇,带着魅惑的味道从鼻喉间传到四肢百骸,一种酥麻的感觉传来,她只觉得天旋地转,在舌尖碰到另一个舌尖的时候,那种触电一般的感觉将她瞬间秒杀。
大脑发懵,身子发软,浑身被一种暖暖的,奇妙的感觉围绕。
尤其是,秦梓远身上带的那种奇怪的,说不上来的香味,那种香味带着别样的魅惑,在靠近的时候越发觉得舒服和贴心。
那是一种非常非常奇怪的感觉。
许尽欢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伸出手臂,紧紧地抱住秦梓远,用力往他身上靠拢,靠拢的越近,那种舒适的感觉就越明显。
秦梓远明显感觉到了许尽欢的动作,他先是一愣,感觉到那软软香香的身子,那种带着魅惑的香草味道,像是带着极致的魅力,令他一向铁石心肠也有了瞬间的动摇。
“那边没有,肯定是从这边过去了,快追。”
“该死的丫头,被我抓到了,我要玩个一百遍。该死……”
“一百遍,你行吗?”
“别吵了,抓不到她,小心大小姐扒了你们的皮。”
“……”
伴随着一阵乱七八糟声音越来越远,许尽欢微微一愣,下意识看向秦梓远的时候,秦梓远的脸颊瞬间变得通红。
“好,好了……他们已经走远了……”秦梓远放开许尽欢,英俊的脸颊上有些红,他转过身,高大的身子在阳光下蜷缩成一个小小的影子。
他就那么站在阳光里,脸颊通红,高大的身子映成鲜橙色,闪耀出耀眼的光芒。
许尽欢就站在他身后,两个人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组成两个小小的影人,映衬着夏日最耀眼的光芒,空气中弥漫着魅惑的味道。
在许久许久之后,每当她想念秦梓远的时候,总是想起这一天那阴错阳差的一吻,那种极致的魅惑和青涩的感觉。当然这是后话。
“你……”
“你……”
“你先说。”
“你先说。”
“我……”
“我……”
“噗!秦梓远,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许尽欢突然抬起脸,笑着说道。
“是,是吗?”秦梓远不好意思地转过脸,“刚才事情紧急,迫不得已,我……我才这样做,你……你多包涵。”
“秦梓远,还我。”许尽欢伸出手,脸色极为严肃地说道。
“什么?”秦梓远挠了挠头,和他高大的身躯形成鲜明对比。
“初吻。你把我的初吻还回来……”
“这个……”秦梓远干脆转过身子,往前走了两步,“你,……你快些回家吧,那群人,我会解决掉的。”
“哦。”许尽欢点点头,想起刚才那超乎寻常的感觉,又看到秦梓远如此窘迫的表情,心情大好。
“喂,秦梓远,你该不会还是初吻吧?”许尽欢瞪大眼睛问道。
秦梓远一脸黑线地停住身子,肩膀抖了抖,却没有回答。
别说是初吻,他连女生的手都没有拉过。
虽然,他的身边从来都不缺少女人。
“难道是真的么?”许尽欢瞪大了眼睛,像是看怪物一般上上下下审视着秦梓远,“警察叔叔你最少也得二十五六岁了,竟然还保留着初吻。”
“你有意见?”秦梓远狠狠地攥着拳头,莫名其妙的,对许尽欢的语气有些不满。
“没,没意见。”
“这样的话,咱们就抵消了。”许尽欢摊了摊手掌,语气状似无奈地说道,“你抢了我的初吻,我也抢了你的初吻,这个交易,不赔不赚。回家了,警察叔叔,拜托帮我解决了那些混混。”
说完这句话,许尽欢向着公交站牌走去。
秦梓远一脸冷汗地站在原地,想笑却觉得不对劲,想要狠狠地吼她一顿,却也觉得不对劲。
t—9部队中唯一一个不靠近女色的他,竟然会为了女人的吻而这样窘迫,若是被那群老色鬼看到了,指不定要怎么笑话他。
想到这里,秦梓远一脸黑线地摇摇头,要是被那群混蛋们知道了他今天的窘迫状,那群混蛋肯定会嘲笑他一辈子的。
绝对,绝对,这件事绝对不能让那群混蛋知道。秦梓远攥紧拳头,暗暗下定决心。
第十七章:宋瓷
已经是中午时分,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许尽欢远远地看着公交车驶来,慌忙从兜里掏出两块钱,坐上空调车之后,那种热到蒸发的感觉才缓解一下。
公交车不过片刻时间便穿越了整条商业街。
许尽欢摸了摸肚子,有点撑,她找了个座位坐下,在舒适的空调车上昏昏欲睡。
沈亦言坐在咖啡厅二楼的雅间里,手中的餐巾纸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就在刚才,他在咖啡厅里休息的时候,竟在这商业街上看到了吃拉面的许尽欢,再次看到许尽欢,不知道为什么,他竟有那么一丝丝高兴。
想要打个招呼的时候,他看到许尽欢拉着一个男人到了一个角落里。
那个男人,正是那日的肇事者,而且,他竟然就那么亲吻了她。
看到他们两个拥抱在一起亲吻的画面,沈亦言云淡风轻的脸上有些僵硬。
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像是被什么人抢了重要的东西一般,云淡风轻的脸上也有些不高兴的痕迹。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他竟然会被一个女人影响了心情,这个女人,还是他名义上的学生。
沈亦言将面目全非的纸巾扔在垃圾筐里,买了单,第一次没有微笑地走出咖啡厅,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第二天一大早,许尽欢便来到了林叔的店里,因为上一世的原因,她对林叔店子里的摆设很了解,对林叔的要求也很清楚。
所以,没用多久她便将店里的东西整理完毕,又拿起扫把打扫卫生。
做完这一切之后,时间还早。
许尽欢伸了伸懒腰,来到店后面的小厨房里,将昨晚泡好的花生和豆子还有黑米放在豆浆机里。
又煎了三个鸡蛋,将冰箱里的面包加热之后做成火腿三明治摆在饭桌上。
做好了这一切,林叔才睡眼惺忪地从楼上下来,看到许尽欢摆好了早餐,都是他平常早餐吃的那些东西,不由得心中大惊。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林跃之大惊失色地看着许尽欢问道。
许尽欢撇了撇嘴,“快点吃早饭吧。您老不就是喜欢将钥匙放在第二个窗户第三根窗棂后面吗?”
“你……你……”林跃之像是见鬼了一般,上上下下打量着许尽欢,“你到底是谁?怎么会如此清楚?”
“林叔,我去前面了,早餐给新来的留一份。”许尽欢并没有回答林叔的话,她摆了摆手,走向店里。
林叔的店里有很多贵重物品,但他却喜欢将门上的钥匙放在窗棂上,问他原因,林叔只是笑而不语。
原本,许尽欢以为林叔将钥匙放在外面很危险,但说也奇怪,旁边的店子里都曾经遭遇过盗贼,但惟独林叔的店里,从来没有失窃过。
许尽欢一直想找原因,也多次询问林叔,林叔总是笑而不语,关于钥匙的秘密,越发神秘了起来。
过了九点,店里开始进顾客了。
林叔所招聘的另一个店员还没来。
许尽欢也没有在意,她按照前世的经验,手脚麻利,语言利落地为顾客讲解所需要的珠宝,能够准确抓住顾客的心理,不过两个小时的时间,便卖出去三套价值上千的珠宝首饰。
林叔在一旁看着暗暗吃惊,这小丫头对珠宝的见解和对顾客心态的把握十分到位,绝对不像是刚刚毕业的高中生,倒像是浸滛在这个行业多年的老手,不由得对许尽欢的疑惑更多了几分。
这个小丫头,从昨天到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出乎意料。
他的钥匙存放之处,除了他之外,只有那个糟老头知道,许尽欢竟然也知道这个地方,这实在有点奇怪。
而且,看她的表现,绝对不像是青涩的学生。
林叔一边喝着茶,一边打量着许尽欢。
等到快吃中午饭的时候,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生匆匆忙忙地跑进来,和正在忙碌的许尽欢撞了个满怀。
“喂,你干什么呢?”许尽欢忙活了一上午,早就口干舌燥了,被这么一个冒失鬼撞到,心中的火气蹭蹭地窜了上来。
“对不,对不起。”那瘦小的男生慌忙道歉。
“恩?”许尽欢听到那男生的声音微微一愣,只觉得浑身一抖,下意识地抓住他的手,“宋瓷?”
“恩?你认识我?”那瘦小的男生突然被许尽欢拉住,略微有些尴尬,他不认识许尽欢,被她这么拉着,脸色通红。
“我不认识你。”他用力挣脱开许尽欢的手,下意识瞥见许尽欢的时候,发现眼前这个女生的表情有点奇怪。
“喂,你……你怎么了?”
“你真的是宋瓷?”许尽欢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我是宋瓷,你是谁?”
“太好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许尽欢不顾男女防线,一把将宋瓷瘦小的身子抱住,“没想到,竟然这么早就见到了你,真是太好了。”
突然被许尽欢抱住,宋瓷有些尴尬,他想要挣脱开,却发现刚才还兴高采烈的许尽欢已经泪流满脸。
“喂,你,你到底怎么了?”宋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能确定,眼前这个女生他根本不认识,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让他不忍心推开她。
“小姑娘,到底怎么了?”林叔觉得不对劲,放下手中的茶杯问道。
“没,没事,林叔,是我激动了。”许尽欢似乎意识到了自己失态,她擦了擦眼泪,看着现在只有十五岁左右的宋瓷,破涕为笑。
“还是个小鬼呢。”许尽欢摸了摸宋瓷的头。
“喂,你干什么?”宋瓷脸涨得通红,刚才这个女人紧紧地抱住他不放,他感觉快要窒息了,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女人,他感觉很难为情。
看着害羞的宋瓷,许尽欢擦了擦眼泪,换成一个大大的笑脸。
她怎么也没想到,前世遇见的人,竟然在今生都提前遇到了。
韩宜栩如是,金薇薇如是,宋瓷也是!
前世遇见宋瓷的时候,宋瓷已经十八岁了,个头也长到了一米八,脸色有些苍白,身子极为瘦削,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今生的宋瓷只有十五岁左右光景,脸色一如前世那般苍白,身子也如前世那般瘦削,个头只有一米六左右,看起来很瘦小。
前世,她在韩宜栩的公司里工作,面试到一个身材极为瘦削,脸色也苍白不堪的男子,那男子便是宋瓷。
宋瓷的学历不高,但是见解独到,本来不符合公司规定,但许尽欢欣赏他的才华,便破例将他留了下来。
从那之后,宋瓷便成了许尽欢的小徒弟,经常虚心地请教一些专业知识,而许尽欢也很喜欢这个年纪轻轻却见识非凡的男生。
渐渐地,两个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只有宋瓷安安静静地听许尽欢诉说生活的不如意,然后轻轻地笑着,诉说着同样的经历……
想到这里,许尽欢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若是抛却前世今生的隔阂,在她的记忆里,她在一周之前才参加了他的葬礼。
宋瓷那冰冷苍白的身体就那么躺在太平间里,一动不动,苍白的脸,苍白的手,苍白的衣服,瘦削到只剩下骨头的身子,在无尽的苍白,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死亡色彩。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一个她,亦姐亦师,在生命的最后一段,陪着他走过那苍白无力的时间。
宋瓷说,姐,我从小无父无母,但所幸,我还有一个姐姐。这一生,我死而无憾了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张脸寂寞而苍白,却在灿烂的笑着,像是雪天里的暖阳,即便是苍白到了极致,也有慑人的温度。
这是许尽欢对宋瓷的最后印象。
第十八章:往事如尘
对于许尽欢来说,她刚刚参加了宋瓷的葬礼,却在重生的短短几天里,再次遇见活生生的他。
虽然,他还是那么瘦弱,脸色还是那么苍白,但他还年轻着,距离他的死亡还有五年时间。
五年时间,足够改变一切了。
眼前这个如同她弟弟一般的人,绝对不能再像前世那般英年早逝。
许尽欢在心里暗暗发誓。
看到宋瓷那张瘦弱苍白的小脸,看到林叔温润儒雅的身姿,想到母亲疲惫却欣慰的面容,想到前世的遗憾和悔恨,她突然无比感谢上苍。
上苍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她才能改变这一切!
珍惜要珍惜的人,遵守要遵守的幸福,守护要守护的生命。
等到许尽欢的情绪稳定下来,细细询问这才知道,宋瓷是来辞职的。
因为某些缘故,他不能在这个店里打工了,虽然还没开始上班,但宋瓷觉得既然答应了老板,就一定要来告知一声。
许尽欢有些纳闷,上一世的宋瓷无父无母,是从孤儿院长大的,十几岁的时候,孤儿院被强拆了,他无家可归,四处流浪,到底因为什么他才不来上班?
“林老板,对不起,我家里有些急事,近期不能来上班了,请您再招一个人吧。实在对不起了。”宋瓷说完这句话,深深地冲着林叔鞠了一躬,不等许尽欢和林叔反应,快速地冲出门去。
“宋瓷,你给我站住。”许尽欢看见远去的宋瓷有些着急,她飞快地跑出去,抓住想要离去的宋瓷。
“到底是怎么回事?”许尽欢板着脸问道。
“我……”宋瓷咬了咬嘴唇,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你们两个有话进来说。”林叔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今天中午不营业。”
“进来吧。”许尽欢拉着宋瓷的手臂,“男子汉大丈夫,不管遇见什么困难,都不准哭鼻子,听到了没有?”
听到这句话,宋瓷抽泣了一声,看着许尽欢严肃的脸,下意识往后缩了缩。
“林叔人很好,有什么困难,他一定会帮你解决的。”许尽欢冲着林叔使了一个眼色。
林跃之无奈地摇摇头,许尽欢这个丫头,不过才认识一天时间,竟像多年老友一般,熟悉他的一行一动不说,竟连他在想什么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林跃之看着瘦小的宋瓷,叹了口气,虽然他与这个小男孩并不熟悉,却非常欣赏他对珠宝的独特见解,若是有机会,一定会成为可造之材。
若是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一定会毫不吝啬的。
许尽欢强行拉着宋瓷上了楼,林叔将珠宝店的门关上,紧跟着上了二楼。
二楼是林叔住的地方,很大,很舒适。
林叔为了清净,当初盘下这个店的时候,就连楼上的也买了下来,三楼是存放一些贵重物品的地方,许尽欢只上去过一次。
二楼很大,足足有二百平米。进门之后便是客厅,都是用实木做成的家具,很有古典风范。客厅之后有一个白娘子采仙草的屏风,屏风?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