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仁政”的本质及其局限性
在中国思想史上,孟子是将仁的道德原则扩展到政治领域的第一人。他想用“王道”的道德力量来代替“霸道”的蛮力和暴力,为此发明了“仁政”概念并以之贯穿其政治思想体系的始终。wing*瞭sit , a sourbsp;book in ese philosophy, prion uy press (1963), p**50*比收*的思想基础是传统的“德治”理论,后者为西周的建立提供了政治合法性。和孔子一样,孟子接受了关于尧、舜等远古圣王的传统神话,并以此作为所有统治者的楷模。孟子的政治理论主张,这些古代圣王为人民带来了安全、繁荣、教育和良善的道德*潢色小说 .shubao2./class12/1.html;否则,人民的生活与禽兽无异。《孟子·滕文公上》、《孟子·滕文公下》。
需要承认的是,“仁政”并非只是儒家理念,在近代西方国家也十分受欢迎。事实上,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福利社会,仁政在今天比两千多年前更受普遍拥护。在科技进步极大提高的人类社会和经济状况的新千年,一个“以人为本”的国家更有理由消除贫困和不幸,因为它们长期以来剥夺了绝大多数人完全发展的机会;孟子在那个经济落后的年代就提出仁政理想,足见其远见卓识。然而,“仁政”和“仁”毕竟是在本质上不同的两个概念。虽然它们共享一个“仁”字,但“仁政”的政治理念并不能达到“仁”的道德境界,孟子关于仁政的阐述也不能复原“仁”的基本含义。正如西方福利社会未必是一个“体面社会”margalit, the det society*保*儒家追求的“仁政”并不能实现真正的“仁”。
(一)福利社会理想
概言之,仁政代表了一种福利社会理想,要求政府对人民履行义务,“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一个仁慈的政府必须符合两点要求:在消极意义上,它不得伤害或剥削人民,尤其是不得横征暴敛或过度征调劳役;在积极意义上,它有义务促进社会福利并“爱民如子”,使“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孟子·公孙丑上》。为此,政府必须首先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尤其是地权分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