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贞兰眉头皱了一下,用扇子遮住眉眼。
幺狗接着又问:“金大公子,就算你是来应选的,可我们怎么知道这是你的手艺,而不是你父亲‘金剪刀’的手艺呢?要不,你给我们讲讲。”
“讲什么?”
“请你仔细介绍一下,这件中山装的工序和要领。”
金无缺乜斜着眼看看幺狗,鼻子里“哼”了一声,看样子他正要对这个小长工发作,李万顺看出了苗头,马上站起身大声说:“幺狗啊,别说了,我相信这就是金大公子的手艺。不错!”
李万顺息事宁人,举起双手带头鼓掌。主人一鼓掌,台下也有人跟着鼓掌,虽然掌声稀稀拉拉,可金无缺再也不好发作了,他看看一直用扇子遮脸的贞兰,怏怏不乐。为了面子,他临下台前硬撑着摆出轻松的样子,朝台下耸肩一笑。
大伙儿看清了,贞兰的扇子完全遮住了脸,扇子上方只露出眉毛和额头。没戏。小姐没点头。
有人喝起了倒彩。
金无缺悻悻然走下台。接着,一个又一个选手依次上台了。厨师、木匠、补锅的、修鞋的、做包子的、修钟表的……一溜下来,亮作品,再,作介绍,纷纷讲行话,个个抖机灵,直说得众人拭目,仰头看那贞兰小姐是点头,还是摇头。
比试进行着,却总不见贞兰点头。喧闹中,当家的不声不响走下台,踱步到人堆里去了。李万顺走着,留心着周围的后生,冷不丁发现了两个面孔,倏地振奋。有两个人非同一般:一个是人称“小飞刀”的张小坤,另一个是人称“小皮影王”丁一芳。这两人一前一后混在人堆里,眼睛都瞅着台上。
李万顺纳闷了,他倆来干什么?是来参选的,还是来看热闹的。要说参选,可没见他们报名,要说看热闹……也不像。
狐疑中,李万顺悄悄走近张小坤,仔细瞅着不眨眼。
张小坤是铁匠,吉林长春人。传闻他飞檐走壁腿脚功夫好,还会耍飞刀。“九一八”事件后流浪来到江汉平原的云江县。两年前李万顺在街上见过他摆地摊卖刀具。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时张小坤在东门街头为一个少女解围,只因飞刀削掉了小恶霸的一只耳朵,他被恶霸的家丁追杀,后来听说他又跑回了家乡。
没错!就是他。张小坤左眼的眉稍上有颗黑痣,看起来像一颗黑豆,一目了然。张小坤二十来岁,黝黑的皮肤,方正的脸庞,生的骨骼轻奇,天生就象个练武之人。李万顺心里琢磨开了:这可是一块埋在土里的好钢啊,有手艺,还有功夫,招上门女婿,他可是最好的人选……
瞧罢张小坤,李万顺又悄悄走近丁一芳。
“小皮影王”丁一芳和张小坤年龄相仿。李万顺看过他的皮影戏,略知他的身世。丁一芳幼年和姐姐相依为命,身背三棒鼓沿街串乡流浪,打渔鼓敲碟子唱小曲,九岁时姐姐病故离开人世,老皮影王赵九将他收入门下。擅长唱皮影,还擅长雕镂和撰词谱曲的赵九收下这关门弟子丁一芳,凭他走南闯北阅人无数的眼力,认定丁一芳是他要找寻的皮影传人。被赵九收徒后,颇有悟性又勤学苦练的丁一芳深得师傅喜爱,悉心传教。五年后,丁一芳在三江口皮影打擂台时,连唱七台大戏而获胜,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博得“小皮影王”的美名。
可是……李万顺瞅瞅丁一芳心里犯嘀咕:这小子长得太招摇了。颀长的身材,直挺的脊背,白白净净的皮肤,额头贴着几缕卷发,生得风流倜傥,加上一副唱皮影的亮嗓音,闻说迷住了不少大姑娘和小媳妇,总有闲言碎语在江湖传荡。
不!丁一芳不合适,我李家不能要。李万顺暗自思忖,把丁一芳从心里抹去。
李万顺正思忖着,却见前面的张小坤推开人群,缓缓走上红舞台。好哇,张小坤不是来看热闹的!李万顺心内一阵欣喜
“这不是‘小飞刀’吗……”张小坤一上台,众人唏嘘,有人惊呼起来。
“张小坤,小飞刀!”
台下有人高声喊。台上的贞兰也睁大了眼睛。她拿开扇子看着张小坤,眼里含着惊异。张小坤窘迫地看看台下,慢慢扭头,想看又不敢看那端坐在台中央的小姐,身子有些别扭和僵硬。他呆呆的站着,手足无措的样子。一会儿,他向众人拱拱手,好似鼓了多大勇气才侧脸瞅一眼贞兰。这一眼,正和贞兰的眼波相交,把她的脸臊得通红,他连忙低头,那张黝黑的脸成了猪肝色,。
“我……我叫张小坤,是个铁……铁匠。”他磕巴磕巴地说。“我愿意……我愿意入赘李家。我们那疙瘩被日本鬼子祸害,我的家人……都死了。”
张小坤说到这儿鼻子发红,眼里泪光闪闪。台下台上顿时安静。
不善言辞的张小坤渐渐恢复了常态,他从包袱里一一掏出自己的作品:剪刀、汤勺、小刀具……明晃晃,亮闪闪,精巧无比。他又从包袱里拿出一张牛皮纸,走到台边让台下的人用手又摸又扯,证实这张牛皮纸的结实度,然后他拿起纸,用他的小刀对准了纸中央轻轻的一划,牛皮纸一切两半,刀口齐整无比。赢得众口称赞。
“好,刀口真锋利。”
“好手艺!”
不知何时到来的贞香在人群中使劲鼓掌,兴奋得两颊绯红。由于惦记姐姐的婚事,贞香上罢一节课就溜到这儿了。看了张小坤的表现,再看看姐姐贞兰的表情,她心中有数了。心想,恐怕这张小坤就是我未来的姐夫。她为姐姐高兴,小嘴一抿,脸上露出笑容。
“咦,姑娘,你乐啥?”
丁一芳站在贞香身旁,被她的纯真和俏丽所吸引。她身姿单薄清逸,浅浅地微笑,淡淡地矜持,最最难忘的是她生了一双晶莹顾盼的丹凤眼,眼角微微上扬,恰有说不出的妩媚和娇俏。
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答:“我叫贞香。”
他说:“嗯,贞香,好名字。……你是贞兰的妹妹吧?”他朝台上努努嘴,又问:“你也喜欢这‘比技招亲’?”
她凝眸注视着台上不答话,娇憨的笑着。她的姿态摄住他的眼光和心神。他咳嗽一声,希望引起他的注意。
“嗯,贞香,我们认识一下吧,我是唱皮影戏的……”
“你说什么?你是唱皮影戏的?”
她侧目问。这个男人面容清瘦,眼光炯炯有神,头发乌黑发亮,尤其是额前搭着的一缕卷发格外醒目,她不禁多看了一眼。
他点头。“嗯,我叫丁一芳。哎,你还没有回答我,喜不喜欢台上这出。”
她仍然不回答,微扬下巴问:“你来应选吗?”
“不,我来瞧热闹。”他坦然一笑。
她撇开他热情的眼神,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心不在焉的回答他。“是啊,我喜欢这‘比技招亲’。”说着,她低头抿嘴笑,轻声说道:“能自己挑选喜欢的人,不搞‘拉郎配’,多好啊。”
说罢“拉郎配”,她突然感觉不好意思,脸一红,闪身走了。走时,回眸一笑,那一笑醇美娇憨,让他怔怔地呆立。
好一个贞香!他盯着她的背影,嘴里喃喃念叨她的名字,再瞅瞅台上已觉了无趣味,便随即转身离开,消失在巷子口。
台上的张小坤正被众人叫好,李万顺看着起劲情不自禁的举起手,把手举到头顶上,冲台上拍巴掌,拍个不停。他的手拍红了,拍疼了,还一个劲儿的拍,那兴奋的样子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
贞兰看见父亲的表现,再看看张小坤,心里琢磨开了:这强壮的汉子虽笨口拙舌不善言辞,可看起来很实诚,他一定会疼女人的;况且他无亲无故,孤身一人漂泊多年,心里一定很渴望亲情。有这样的男人做丈夫,此身有靠了……贞兰想得入神,忘了身处何地,李万顺跨上台走到贞兰身旁,低声对她耳语着什么,只见贞兰的脸泛起一阵红晕,她瞅瞅张小坤,执扇子的手垂下来,露出整个脸,她深深的点了一下头,点罢头,手执扇子站起身,移动三寸金莲,被适时出现的翠姑搀扶着走下台去,只给大伙儿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小姐点头了!”众人纷纷议论。
幺狗走上台大声宣布:“李家的女婿选定了,就是张小坤!”
“好,小姐的郎君选得好!”
贞兰的表情和体态早已深入人心,台下的人盯着小姐的背影,一片喝彩声。
台上的张小坤腼腆的笑着,低头忙乱的收拾东西。台下众人意犹未尽,他们笑闹着久久不肯离去。人们恨不得这“比技招亲”就象连本大戏一样,直演到新人成亲入洞房。
李万顺向大家挥手,连连笑着说:“多谢多谢!多谢众位乡亲捧场!”
天随人愿啊,李万顺窃喜。他想,这“比技招亲”可是我李万顺有生以来最惬意的事。他感到自已一下子有了膀臂,有了后盾。他走近张小坤,让他拎起包裹,跟随自已回家。
张小坤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簇拥着,跟着李万顺走了。对张小坤来说,他不用再浪迹天涯,四处飘泊了。他有了一个家。
正文第4章婚床珠泪
女婿入赘是大事,李万顺按风俗办事,婚事办得隆重又气派,煞是光鲜了一场。+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从张小坤跟他进门的第一天起,李万顺命家人收拾了一间屋,让张小坤住下,第二天一大早,又令贞兰收拾物品,让幺狗牵毛驴护送她回到乡下姥姥家,住进了那个叫钟滚垱的乡村老宅。就这一出,恰是最为讲究的礼节,为的是招赘嫁女两不误,双喜临门。
贞兰在娘家和姥姥住满一个月,李万顺请算命先生择了一个吉日完婚。到了婚庆吉日,吹鼓手吹吹打打,鼓乐伴行,花轿抬到姥姥家去迎亲。这边厢,李家门里一干人热热闹闹等在家门前,列队两排等候新人。花轿还没进城门,鞭炮锣鼓迎出去,把东门老街震得呼天海地。虽说是女婿入赘,可嫁女的规矩一样没少: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贞兰不枉当一回新娘,照样坐花轿“出嫁”,享受原滋原味的良辰美景。
喧天的鼓乐,大宴亲友和宾客,热闹的场面把入赘的形式掩盖得天衣无缝。入赘既没有受“六礼”约束,又不送任何聘礼,结婚时张小坤亦不需要备嫁妆,所需花费概由李家承担,他只需堂而皇之地娶亲。岳丈家的体贴和良苦用心,让张小坤心生感激,心诚意笃地按规矩叩拜岳丈岳母,磕头磕得碰碰响。
可是,新婚之夜,红罗帐下,天不遂人愿。一对新人伤心闹别扭,直闹得分被而睡,这却是家人万万没想到的。
那晚酒席过后,张小坤心驰神往地走近新房,他轻轻地掀开红盖头,看见贞兰娇羞红润的面庞,一边傻笑,一边手足无措的站着不知所措。贞兰拉一把他的衣袖,娇嗔的喃喃道:
“你……怎么啦……”
他看着她,顺势拿起她的手,把她拉进怀里紧紧的抱住。他喘着粗气,血脉膨胀,拥住她,亲吻她。贞兰陶醉在爱抚里。她不急着脱衣裳,却娇喘微微地伸出自己的脚,让他给脱鞋。张小坤拿起那双精致的小脚,迟疑着,慢慢解开鞋带。他喃喃道:“这脚……这脚真小呢……我今天要见识一下……”
她期待的看着丈夫。他笨拙的解开鞋带,脱去绣花鞋,再脱去白布袜子,顿时,一双细皮嫩肉雪白如棉的小脚出现在他的眼前。
“天哪,这是脚吗?”他惊呼道。
这是一双怎样的脚啊!他一下子愣住了,一双惨白耀眼的尖尖小脚,带着凄丽的神情。他伸出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那尖尖的、肉乎乎圆嘟嘟的皮肉,啊,柔若无骨,他又颤颤兢兢地把这双脚侧过来看,四个脚趾头扭曲弯折紧贴着脚心窝,就像一只没毛的不知名的胎生的小怪兽。他惊呆了,不禁放开那双怪物似的脚站起来,靠在梳妆台边,他的心有些颤抖,站着的腿也有些发软……
那双尖尖小脚,惨白耀眼地搁在床上,油灯的光环罩住它们,像两颗白色心脏,流干最后一滴学血的白色的心脏!
“你怎么啦?”她猝不及防,吃惊不小。
当看明白他的表情,她大失所望,并由失望转变为悲愤。她一下子抽回了脚,伸手拉开缎子被,把它们往缎子被里塞,塞进去,直塞得看不见为止。
老天爷啊!
她深深地悲叹。她怎不悲叹啊!只有老天爷才知道这双脚是怎样得来的。从六岁开始,伴随着幼年至青春岁月,泪水和血水,不知流了多少缸……可是,她急不可耐地把这双脚献给新婚的丈夫,就象献出自已养了多年的宝贝时,是想让丈夫庆幸自已不浅的艳福,更加珍惜自己。这分明不只是一双脚,这是自已的隐私,甚至等同自已的贞操,缠裹至今,为的是获得丈夫极大的感官刺激,得到至高无上的赞许,得到非同一般的爱慕。可是……
她珠泪滚滚。
她虽不懂“划步香阶,手提金覆鞋”,她却希望自已的三寸小金莲让丈夫抱在怀里,柔情蜜意,越看越生怜惜。可是……她脸上一阵颤栗,微闭双眼,眼眶里顿时掉出凄冷的泪珠。她哭了,嘤嘤切切低声啜泣。她心里除了没有应有的甜蜜和幸福,什么味儿都有了,有悲伤有酸苦有刺痛,还有对爹娘的怨恨和自己的鄙视……难道一丈有余的裹脚布勒断八个脚趾骨,让它们紧紧地贴在脚心窝,就是为了在新婚之夜该有的千般的温存万般的疼爱毁在它的手上?
她在痛心的同时,感受到了万般的羞愧。那感受来自他像看怪物般的眼神。她想,新婚之夜的幸福算是彻底的被这双三寸金莲毁了。
这一夜,她和衣而睡,拒绝丈夫碰自已。自然,他惶恐无比,也不敢碰她。
他惶恐,一筹莫展。他不善于伪装,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简单地说,他是受不了那双可怜的小脚。情不自禁的表现伤了新婚妻子的心,他不知道怎样弥补自已犯下的过失。躺在她身边,眼睁睁到天明。好好的新婚之夜是被自己毁的,他感觉自己像一个罪人,懊恼不已。
翌日清晨,贞兰起床还未梳洗就摇步出房门,一把鼻涕一把泪,在母亲面前哭诉着昨晚的委屈。她絮絮叨叨地说:“是你害了我……害了我啊。当初裹脚时,你说‘不烂不小,越烂越好,越烂越小’,为了裹成这双小脚,我眼泪都流了几缸,可是,到头来谁稀罕?什么三寸金莲……张小坤当它是怪物……你真是害了我,害我白白的受了那么多苦……”
翠姑听着女儿的诉说,心里犯嘀咕:裹脚不是很时兴的吗?怎么有男人不喜欢……张小坤这个五六不识的蠢货。她拍拍女儿的背,轻描淡写似的说:“他呀,年轻,不懂得欣赏女儿家的美。以后会好的。”
“好什么好,都怪你!”
贞兰挪动金莲步,赌气回房收拾衣物,张小坤怯步走近极力赔不是,他拉着她的手,磕磕巴巴的说:“贞兰,我没……没别的意思……就是不习惯。从来没见过……对不起!”
这几句磕巴的话哪能让她消气,她觉得这不是生不生气的问题,也不是对与错的事,只是自己情何以堪。她感到说不出的委屈、愤懑和羞愧。凄凄然低头收拾东西,收拾了一个包袱卷,当着丈夫的面叫来幺狗提走包袱准背好毛驴,她在幺狗的护送下又去了钟滚垱。
贞兰在钟滚垱住着,一住一月有余。张小坤来到钟滚垱三次,每次对姥姥和贞兰赔罪、表心意,态度十分诚恳,可每次只得独自而归。
今天,小坤又来了,他这次来了赖着不回,打定主意要把媳妇接回家。
傍晚,暮色渐浓,夜影子在朦胧的月色中漂移,小坤走近贞兰,对她可怜巴巴地说:“你要是这么讨厌我,今晚……我就去寻一颗歪脖子树,把自己吊死……”
小坤的话让贞兰警觉。晚上,他刚出门一会儿,她就悄然跟在他身后,留心他的行踪。月光下,田野四周静悄悄的,一大片苎麻在秋风中沙沙作响,田边横卧着的那口铸铁大钟像一座异型黑屋,看起来是那样诡异。她突然不见小坤的身影,不觉头皮发麻,心里一阵慌乱,三寸金莲再也挪不动了。
正在惊骇中,小坤突然出现,他拦腰抱住她,嘿嘿发笑。
你跟着我做啥?她嗔道。你不是要找歪脖子树吗,咋不去找?你总跟着我……我怎么去找?他回答,突然抱起她,俯头亲吻她的脸颊,然后把她托在臂弯走到大钟前,轻轻放下。两人靠着钟身站住。她看看四周又嗔怪道,来这儿干啥?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为啥?他问。她瞅瞅这搁置在野地里的巨钟,压低声音,有几分神经兮兮地说,你想想看,“钟”(终)这个字好不好?况且这是一个古钟。你想想,“送终”、“终了”……他说,你想多了。她又说,你知道这儿为什么叫“钟滚垱”?就因为这口钟。乾隆十六年它是洪水猛兽带到这儿的,这么多年过去,怕早成精了。唔……原来如此。他伸手抚摸着钟身,又屈指敲打几下,钟声不脆,含糊沉闷,却回声悠长。他喃喃自语:有意思,这口巨钟是被洪水冲到这儿的,因为被土挡住了,所以留在此地……此地便以此为名。
此刻在贞兰的心里,她隐隐觉得不妥,“钟”和“终”谐音,是不祥之兆,她拉着他要离开,可是,此刻的小坤恰恰相反,在蒙蒙的月光下,他瞅着惊惶的新婚妻子别有一番情趣,仰靠着钟身,一股压抑多日的激|情被娇羞的妻子撩拨得更是热腾,他握住她伸过来的柔弱温软的手,拥入怀,尽情地在她的脸上、脖颈、肩上印下深深的吻。他吻着,她喘息着,心窍火热的她娇嗔地呻吟了一声,一把紧紧地搂住他的腰,把头和脸埋在他的胸口。他不再有任何心理障碍了,他再次抱起她,把她抱进了钟体内。
“贞兰,咱们有钟为证,我要爱你疼你一辈子。”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你说的……就是……我们永远不分开吗?”
“当然!”他脸色庄重,神情笃定。“我永远疼你爱你,我们永远不分开。”
风儿吹动麻叶的沙沙声阵阵响着,隔着钟体,犹如过滤了杂音的伴奏,月光洒在钟口,犹如婚房暧昧温馨的晕灯,她轻轻地呻吟令他在情焰的起伏中酣畅淋漓。他不再别扭,不再退却了。但等第一次激|情退下,他略事休息又折身抱住了她。这一次,他脱去她的绣花鞋,绢丝袜,双手握住了她那双柔弱无骨雪白温热的三寸金莲,抚摸着它们,轻轻地,一遍又一遍抚摸。在他柔情的抚摸中,她如彻底苏醒却带着泪珠的睡莲,嘤嘤地哭了,哭成了泪人儿。幸福的泪水如断线的珍珠,从她娇羞的脸颊滚过。小坤把哭成泪人的贞兰拥在怀里,把那双小脚抱在怀里揉搓着,呵护着,一遍遍轻轻抚摸,贞兰这朵彻底苏醒的睡莲止住泪,张开所有的花瓣迎接他……
此刻,他抱着她的脚,好像明白了一件事,她的这双三寸金莲不仅仅是一双行走的脚,而是宝贝,是开关……
夫妻俩告别姥姥离开钟滚垱,她终于跟随他回了县城。
说来也怪,爱屋及乌,自从新婚这场由小脚引出的风波后,张小坤渐渐喜欢上了那双三寸金莲。一年后,他从不习惯到习惯,从习惯再到怜惜与疼爱。他每每爱抚这柔若无骨雪白光滑的肉疙瘩一回,夫妻二人就能获得灵肉极大的满足和快感。这双小脚似乎为了弥补过失,极力为夫妻二人带来身心的极度愉悦和快感,终于成了情爱的源泉。
李家大麦黄了,按约定,李家的小麦也该黄了。
这天晚饭后,贞香去豆腐房帮着干了一会儿活,回到房间和贞莲嬉笑打闹了一会儿,春海来了,他朝贞莲招招手,说他那里有新书,让她去挑两本拿来看。贞莲兴致勃勃的跟他跑出去。贞香看着他们的背影笑一笑,慢慢地趴在床上看起了小人书。她看着书中的画面,辨认着下面的文字,一字一句诵读着。
翠姑正向贞香的卧房靠拢。
“哟……喂……哟……”
翠姑的心底吟唱起了花鼓戏的咏叹调。她带着使命而来:要在一夜之间说服贞香出嫁,去高家给四岁的小喜当媳妇。她迟疑着走进贞香的房间,心里惴惴不安。她虽然无法找出足够的理由破掉这桩与富贵结亲的婚事,可总觉得对不起女儿。作为一个拒绝受穷的母亲,她的心情很矛盾,在为女儿能嫁到荣华富贵的高家所庆幸的同时,又为女儿将要虚度的青春年华而凄然。她默默地看着趴在床上看着小人书,嘴里念念有词的女儿,心里暗骂丈夫。李万顺,你个老狐狸,该死的极作胞,把恶人让我来做,自己当缩头乌龟。叫我怎么向女儿开口呀……
翠姑可不知道,李万顺此刻就在不远处,悄悄的站在院子的墙根,正竖起耳朵倾听着她走进厢房后的每一个动静。
高家显赫的聘礼早就送来了,八抬大轿也已备好,后天就是高家选好的娶亲吉日。可是,对自己终身大事一无所知的贞香还整天兴致勃勃地往返于学堂。我的老天爷!他感叹,今天怎么过得了这一关。要把受蒙蔽多日的女儿说服,还要让她心甘情愿地嫁给那个小糊涂虫做媳妇,这可不是容易的事。
他背着双手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无论使什么招,必须得说服她,明天家里忙活准备一天,后天就是出嫁的日子。
“不!我不要小女婿!”
厢房里传出贞香的声音,他急忙走近了站在门缝往里瞅,只见女儿正在哭泣。可怜的人儿好似如梦初醒,坐在床沿上无助地哭着,叫着,她的溜溜小肩耸动,哭声凄凄切切,直哭得昏天黑地。翠姑站在一边,“儿啊肉啊”地规劝和诱导,却在女儿面前毫不收效,翠姑不禁摇头叹气,一副无计可施的神情。
“儿啊,这是命……”翠姑喃喃。
“姥姥!”贞香扬起头,无助地哭喊了一声。
天哪,她把自己心中的活菩萨老岳母都搬出来了!李万顺急了,预感大事不妙,撩起腿进房。进门拉长脸,拿出一家之主的威风大声囔道:
“哭什么哭啊!好歹不识的东西。老子是把你去送到狼嘴,还是把你送进虎窝?这一街两巷哪个不知哪个不晓,高家的一根手指头也比我李家的大腿粗,这样的富贵人家你也不嫁?”
“他家再富,我也不要小女婿!”
“小女婿怎么啦?过个十来年,你就熬出了头,他的大儿子大喜是个瘫子,没得指望,他的女儿一出嫁也成了外人。小喜小,肯定处处依靠你,听你的话。吃香的喝辣的,还不是你说了算,那么大的家业,以后你来当家作主……这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门不进,你想怎样?”
“我就是嫁给南门卖菜的,也不嫁小女婿!”
“说邪了!”李万顺“啪”的一声,在茶几上击一掌,“就是天皇老子……也有娶大女人做皇后的呢!你嫁也得嫁,不嫁也的嫁!”
“你逼我……”贞香噙住泪,泪眼汪汪四处瞧,突然奔向梳妆台,打开抽屉拿出一把剪刀,右手五指套住剪刀把,明晃晃的刀口直对着自己的脖子,转身看着爹娘嚷嚷:
“你们再逼……我就一刀抹了。”
“唉呀!你疯了……”翠姑见这阵势不顾一切扑上去,抱着贞香的手夺剪刀,可贞香死死的握着剪刀不松开。李万顺一个大步跨上去,掰开女儿的手指头夺下了剪刀。贞香没辙了,双手捂住脸呜呜又哭了。这时的哭声不像刚才那样高亢,却充满绝望。李万顺瞅着嘤嘤哭泣的女儿,只见她双目红肿,单薄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抖动。他双腿无力,咯噔一声,跪在女儿面前。
“小祖宗,你别嚎了,老子给你跪下……求你……”
贞香噎住气,泪眼从指缝里往外瞅,瞅见跪在自己面前的爹,身子微微一震。
哪有爹给女儿下跪的?翠姑楞了一下,正要伸手拉丈夫,却听李万顺声泪俱下的声音,忙把手缩回去。
“贞香,我的乖女儿,我也舍不得你呀!我这也是没办法。可事已至此,你要是真不愿意,你爹只有死路一条了……”
李万顺说着,眼泪变戏法般哗哗流出来,好像天大的麻烦等着他,句句如钢锥钻进贞香的心。
“儿啊,你别担心,高家也不是狼窝。从大理说,灾年闹饥荒,高家总是搭棚施粥,从小理所,他对我们李家还有恩呢。那年闹水灾,高德贵借给我三斗黄豆,让我们度过了难关。况且,自古赌帐是赖不得的,如果你不答应嫁过去,豆腐店和小酒馆都得归高家,我们就没活路了……”
说着,李万顺像个娘们一把鼻涕一把泪,伤心伤意地哭起来,那悲切无助的样子贞香长这么大从未见过,使她感到李家的天可能真的要塌了。
李万顺长跪不起,省一把鼻涕抬眼望着发怔的女儿,又换了一副凄凉的神情。
“孩子啊,我也知道你不愿意。你要实在不愿意,我也不逼你。可是,以后全家靠什么为生,我是没招了。恐怕……恐怕我过不了这一关……”说到这儿,他眼睛发直,幽幽说出一句狠话来。
“以后……你可能再也见不到你爹了……”
这句狠话一出口,贞香绷紧的心弦被扯断了。高家有恩于我们李家,眼下一家人的生计和父亲的性命都与之相关。她如梦初醒,身子一软,靠在了梳妆台边。
贞香就像姥姥,从不相信命运之说,却相信天上有神灵。眼下她感到是神灵让她站出来,嫁出去,以自己的身子来报恩,来救全家。
“爹,你起来吧,我嫁,我嫁还不行吗……”
她一阵哽咽,凄切地答应了。说罢这一句,贞香趴在床上嚎啕大哭。
李家大女儿结婚不到一个月,高得贵三媒六证,欢天喜地把贞香迎进了家门。
真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翠姑贴近哭泣着的贞香耳边说,孩子,你以后就是高家媳妇了,这就是你的命,认命吧。鼓乐声中,贞香哭得昏沉沉被扶进花轿,又哭得昏沉沉被扶着下轿走进高家门。和那些为了规矩而哭嫁的女儿不同,她悲声阵阵,来自心底。她在搀扶中行罢大礼,进了洞房仍是哭。睡了哭,哭了睡,昏沉沉度过三天。这三天高家宾客盈门,锣鼓鞭炮不断,还请来了丁一芳那响当当的皮影戏班子,好吃好喝招待,在东门连唱了三天大戏。这三天,东门老街口满街的喧哗盖不过铿锵的锣鼓,一到下午,看戏的男女老少人挤人,水泄不通,把高家搭起的戏台子差点挤塌。
束发粉面的小皮影王听说新娘是贞香,神色黯然,莫名的惆怅。和他仅有一面之缘的贞香让他一直萦绕心怀,念念不忘。每每想起那清纯明媚而又娇俏的模样,心里总是一阵悸动。眼下,深深的惆怅与惋惜中,他很想再见她一面。可三天即将过去,一直未能如愿。忍至第三天中午,他借着酒劲对高得贵提出了要求。
“高老板,娶媳妇唱大戏,可唱了两天我们也没见着新娘子,你看,是不是让我们见一见,也好沾沾喜气啊!”
做为小皮影王的提议高得贵本该答应,可他呵呵笑着摆摆手说:“对不起,贞香身体不适,需要静养,过了这阵子……再请你们上门看新娘。”
第三天下午,高得贵的四姨太水枝,撇开那四岁的新郎官小喜,自己一步三摇,来到了戏台前。皮影戏就要开锣,台前人声鼎沸,如过年般热闹。水枝左避右闪,避开嘈杂的人堆,站在一边抿嘴嗑着瓜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戏台上。今天该唱《三调芭蕉扇》这一出神剧了。在她看来,儿子大喜的日子唱这出,预示着高家呼风唤雨的好兆头,令她很是得意。她耐心地等着开台锣鼓。
水枝矜持地等待了一会儿还不见动静,有些按耐不住,不禁“噗”的一声,把瓜子壳吐的老远。好不容易熬到了开场,戏却变了,不是《三调芭蕉扇》,却是《猪八戒背媳妇》。当戏目和猪头在屏幕上出现,水枝的火气不打一处来。
是谁擅改了戏目?听说老皮影王赵九病了,今天根本就没来。是丁一芳,一定是他,他是二当家。水枝气恼地想,老皮影王已退居坐镇之位,小皮影王丁一芳当家主事,这改戏之事一定是他。
戏台上的屏幕出现了大腹便便摇晃着大猪头的八戒,水枝一见好似被马蜂蜇了一下。这不是在讽刺我们高家的婚配,嘲弄我的儿子小喜吗?水枝顾不了矜持,扭头向家里奔跑起来。跑回家如报案一般,气哼哼向高得贵报了案。
“老爷,不得了了,丁一芳把今天的戏本改了!”
高得贵一听,愣了一下,“改唱什么了?”
“《猪八戒背媳妇》!”
“是吗……我去看看。”
高得贵低头沉吟片刻,步履缓缓来到台前。这时的台前笑声一片,栩栩如生的皮影和生动有趣的唱腔令观众笑逐颜开。高得贵看着众人的神态说:“木已成舟,也罢,这出戏看起来乐和有趣,就随他去吧!”
老爷说罢转身走了,水枝气哼哼的,盯着台上的丁一芳心生怨恨。此刻,丁一芳的声音不再美妙,在她听来显得怪腔怪调。她想起四年前,高家为小喜满月摆喜酒,也是唱了三天皮影,那三天她天天看戏。丁一芳束发粉脸,面若芙蓉,美亢的音色,一出《梁祝》唱下来,把她的魂魄勾走了三分。这几年来,每每想到丁一芳,那份倾慕之情总会在夜里暗暗绽放,陪她度过了和老爷独处的无趣之夜。这一刻,她莫名的难受,只感到那份倾慕之情没有了,是被丁一芳生生摧毁的,她认为儿子的婚姻被他戏弄,自己也似被贬辱,受作践了。此时此刻对她来说,几年来对丁一芳的那份暗恋陡然变为恼恨。
屋里的贞香哪知外面的时辰和场面。新婚之喜,雕花大床帷帐内,贞香躺在床上哭泣、昏睡,高得贵曾试着叫冬梅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可别扭的面孔满脸泪痕,她死活不肯梳洗,高得贵听闻只好作罢,夫人潘氏有些忍不住要发作,被他制止了。
高德贵说:“这三天她为大,大家让着点吧,过了三天,礼数到位全了好事,煮熟了的鸭子飞不了,那时,她就是我高家的人,还拍她闹吗!”
正文第5章豪门深深
贞香出嫁这天,还有一个人独自黯然神伤,他就是书院的先生葛春江。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
贞香没来上学,贞莲对先生黯然报告了姐姐的婚讯,他一听惊呆了。鼓乐声声经过书院时,他正在院中槐树下怅然踱步。他从心里喜欢贞香啊。他喜欢她的娇俏和灵秀,喜欢她那倔强的脾气。只因她年幼,他对她除了师生情,还多了一点不可言喻的朦胧情愫,可那点不明的情愫令还未来得及细想,就在倏忽间要离他而去了。
浓荫掩映的大槐树下,他无比惋惜地回味着短短的几个月的时光。在他内心深处一隅,好像默默期待含苞的花朵绽开叶片,在阳光雨露的沐浴下冉冉生长,等着她慢慢明了那份纯美的爱情……可是,含苞的花朵突然受到摧残,她居然被迫出嫁了。他向愤愤不平的贞莲问明缘由,唏嘘不已。此刻,他不禁摇头顿足,感叹世俗的同时,深为自己作为先生的无力而郁闷。
这一天,葛春江郁郁寡欢,水米未进,他实在没有胃口,也不感到饥饿,只是胸口有一团阴霾之气散不开去。
夜漏更残,明月盈窗。
葛春江站在冷清的书院,望着庭中那棵老槐树,一腔情愫,万千思绪。他长叹一声,忧郁地吟诵出心底缠绵的词句,把幼芽般的情愫掐断在心底。
槛外花低香枝摧,
斜风卷帘楣。
月明星稀春光萎,
佳人去不回。
人在两处,情发一心。贞香和春江犹如两颗流星擦肩而过,虽然匆匆相遇又匆匆而别,却在各自的心里划了一道触目的光。尽管这道光是那样短暂,且一辈子也没泄漏,但却明耀锃亮,深深地烙在各自的心底。
别了,先生……贞香的花轿路过书院时,她对自己凄凄低语。如果说姥姥是她心里的魂,那么葛春江就是她眼中的灯。她把他看成一轮高悬在天空的太阳,让她仰慕,使她敬畏。如今再也不能上学读书,再也不能见到敬慕的先生,她感到怅然无比。与葛春江的那份朦胧情愫不同,她对他的爱慕常伴随着自责和羞愧。自打见到葛春江那一刻起,除了仰慕和敬畏,她不敢奢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