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开始。
第一次发短信,好玩。
同志,我就坐在你旁边。
……
晚上去看电影吗?
不行,我跟同学约了去艺术馆。
那我去接你?
不行,被人看见不好,大家才刚认识呢。
难道她们都没有男朋友?
你以为人人都早恋。
哦。
……
下午有课吗?
有2节课。
下课了到我这来吧。
干嘛?
不干嘛。
你没课吗?
没。
……
你走的时候怎么不叫我?害我早上上课迟到了。
呵呵。
你笑什么。
没什么。今天上完课再过来吧。
不来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你生气了?
没有。
我晚上来接你呢。
随便。
……
许为静跟葛离又吵架了。
知道,我下礼拜去会部队看下他。
下礼拜?不是约好了一起去给杜雅扫墓吗?
非去不可吗?我跟她又不熟。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冷血。
葛离新兵受气,好不容易出来休假,还被许为静甩了。我带多点人去看看他,他会好过点。
那随便你。
别生气,你把葛离想成杜雅就能理解我了。
我跟他又不熟。
……
今天借了本书,诺贝尔散文集,看到一篇很棒的文章。
谁的?
加缪的,生之爱。
噢。回头我也去看看。
骗人,你哪会真的去看。
没骗你,晚上见面的时候我就交作业。
谁说晚上要见面的。
已经3天没见了。你不想我吗?
不想,晚上学生俱乐部有舞会,我要和涩琪去玩。
你存心刺激我吗?
不然你混进来吧!
好。
我开玩笑的。
快点说,时间,地点,不见不散。
……
庞大繁多的对白积累在这块小小的记忆卡中,李云桥确信他或许看一整个晚上也看不完,而这不过是他们漫长的青春中凤毛翎角的一隅。李云桥逐节看,看过几页后,又把文档翻到最后,看看最后一条的时间是2003年2月,凌晨3点。
韦宗泽说:你睡了吗?
傅剑玲没有回复。
第三十二章
强而有力的呼噜声在杜小言的耳边此起彼伏,杜小言一颗心还是兴奋的状态,他一天之内见到了很多哥哥姐姐们。他们虽然是成年人,却和自己的父母大不一样,他们更年轻更精彩,和学校的老师们比起来,也是不一样,他们更多情,还有杜小言仿佛能从其中感觉到已经不复记忆的姐姐杜雅的气息。
“哥!”杜小言推了推葛离,见他不动,他又加把劲,葛离的呼噜便停了,声音钝钝地问:“搞什么?”杜小言和葛离反方向侧躺在床上,正好面对着一窗月色。
“听说,你们和我姐姐都是同学。”
“是的,废话。”葛离不耐烦地回道。
“那……”杜小言继续看着窗外,“我姐姐她,漂亮吗?”
“唔,还可以。”
“聪明吗?”
“还可以。”
“和剑玲姐姐她们比呢?”
“都还可以。”
“你真滑头。”杜小言说。
葛离此刻睡意已去,翻过身来,睁着大眼盯住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些树影在动。
杜小言又问:“哥,她们几个里面,你喜欢谁?”
“不告诉你。”葛离一笑。
杜小言便也笑了,知道葛离不介意他继续问下去。
“不说我也知道你喜欢谁。你们会结婚吗?”
“可能吧。”虽然已经和好了,葛离却不自信,不知这一次那只爱往高处飞的鸟会不会老老实实歇在他的肩上。
杜小言自然不懂这句话的意境,只当是他回答过了,又去问别的问题:“我姐姐当年喜欢谁?”葛离一顿,“不知道。”杜小言想了想,十分好奇:“会不会也喜欢宗泽哥?”葛离不知怎地轻笑出来,“你个小崽子是不是发春了,问东问西都是这些问题,你该不会早恋了吧。”
杜小言脸一红,葛离却道:“你姐姐就是个很早熟的人,在当时,我们都还很傻,不懂人情世故的时候,你姐姐就是最敏感的。”话毕又在无意中叹口气,“为什么叹气。”杜小言问。葛离还看着那晃动的树影,“可能太敏感了也不是好事吧。”杜雅是这样,傅剑玲也是这样,在这一点上,许为静就好多了。
杜小言缄默下来,他只知道姐姐很早就死了,其他的,都是从爹娘那处听来的话,大多是怨恨和无中生有自相矛盾的说辞。杜小言越大便越不相信,这时候夜深人静,正好小区的管理员执勤,拿着手电筒扫到他们房间的窗了,一阵白光晃过。
杜小言问:“剑玲姐姐以前是怎样的人?和现在差不多吗?”
“唔!”这个问题倒难到葛离了,“怎么说呢,我跟傅剑玲并不很熟。”托韦宗泽的福,他不喜欢自己的兄弟和女朋友走得太近,加上傅剑玲本身也不喜欢亲近男生。
“不过,她以前和现在肯定是不一样的,怎门说呢,以前……”葛离说:“如果是以前,她收留你,一定会比现在更投入。现在嘛,相处久了我觉得她有点封闭了。”
“封闭……”
“嗯,封闭。”葛离又极轻微地叹口气:“她不要像你姐姐那样就好了。
这边两个人没睡着,隔壁两个女人在傅剑玲出门后也不约而同睁开了眼。
许为静坐起身来,拿过床头柜上的水杯,杯中还有大半冷水,一口气喝下去,就着月影开玩笑道:“妈[的],韦宗泽和剑玲两个人这样偷着跑出去,害得老娘[性]欲都来了。”
“可惜剑玲活得不干脆。”她又说着,伸手梳理了两下自己长长的头发,有几簇纠结在一起,梳理不动,“嘶,好疼。”她埋怨,“什么东西都一样,纠缠太深,一扯就疼。”
仿佛话中还有三分真意,说得一旁默不作声的薛涩琪索性坐起身来,从耷拉在床尾的衣服里面摸出一包烟,抽好,却不怎么说话。
“我也要。”许为静说。
薛涩琪反手将烟盒子丢给她。
许为静也抽好,不再多说话。
“大嘴巴,你干嘛不说话了。”薛涩琪笑道。
许为静口中哼哼着,回道:“我看你一副忧郁过度的高贵样儿,我就懒得说话了。”
薛涩琪却也不恼,想来能够这么和她说话的只有许为静了。
“我嘛。”薛涩琪如实道:“我是有点嫉妒了。”
“你嫉妒剑玲?”许为静问。
薛涩琪吐口咽,“都嫉妒,不管怎样,你们都有人疼有人爱。”
“怎么,那个苏兆阳不是真心爱你吗?”
“烂果子,我现在想想,怕是真心爱的,只不过很变态。”薛涩琪笑了起来,“本小姐这么正常的人,能和那变态纠缠这么久,真是破天荒啊。”
“他毕竟年纪大,经历多了,不像你,没经历过,好事坏事都要试试再说。”
“嗯,大概是这样的。”
“你猜剑玲和韦宗泽在干嘛?”
“总不过是在聊天,你还指望去开房了。”
“也对,不过什么事能聊上一晚上啊。”
“怎么不能,要是把以前的事全都重新过一遍,一个晚上还不够呢。”
“算了,不如捡重点说吧。”许为静噗地一下重新倒在床上:“人生还是要往前看的。要我说,他们俩一来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来有仇;二来也不是潘金莲和西门庆,各自出轨。脱光了也就一男一女,难得重逢了,还能有些感觉,不如爽快点,及时行乐。”
薛涩琪转头来瞧着她,见她说完还一副大气凛然的摸样,便半讥笑道:“你说得倒挺简单,当初是谁结了婚还不肯安分,大老远从武汉跑北京去偷情的。”
许为静听了只娇俏地一哼,转身睡觉去了。
薛涩琪却还无睡意,坐在床边发呆,稍后,却听见本该睡着的许为静,闭目躺在一边道:“你学学剑玲,离开那个地方,重新开始吧。”
薛涩琪问:“怎么重新开始。”
许为静道:“我早就觉得你这个人笨了,没想到这么笨。你爸爸开公司,妈妈开厂,你随便跟了哪个,都能过得有滋有味。”
“我就是不想靠父母的关系,才自己出来找工作的。”薛涩琪焦虑道。
许为静却对她这番回答嗤之以鼻,“你啊,就是一个面子能撑死你,你却撑不死你的面子。傻不傻!傻不傻。”
说完这句话,许为静还真就睡过去了,一下打起呼噜来,窝在黑甜乡深处。就薛涩琪看来,真有些没心没肺的感觉,可她的那颗心虽说是粗糙了一点的,倒比谁都顽强,比谁都坚韧。
薛涩琪的睡意也随之而来,她便缓缓躺下,拉高盖在身上的空调被,眼睛直勾勾看着前方。
“给你。”彼时韦宗泽正递过一罐咖啡给傅剑玲,两人站在小区外的马路边上,一台轿车从路边开过,车影遮了一下傅剑玲的脸,便迅速让她回归路灯的光圈。
“谢谢。”剑玲接过来,一把拧开。
“咖啡喝多了,对睡眠不好。”韦宗泽说。
傅剑玲仰头喝下一口,和韦宗泽一起往小区方向回走。
记得傅剑玲以前是不喝咖啡的,她总怕睡不好觉,耽误她休息。
“我在北京的时候,从没想过时间会过得这么快。”韦宗泽有点自责地说。
傅剑玲无奈回道:“猜得到以你这种性格,去了那边反而会很充实。”韦宗泽轻轻一笑:“那里没有朋友,除了葛离后来去找我,在那个地方,我觉得人可以不用谈及感情。”
“那你为什么要回来。”傅剑玲问,“我不会傻到以为你是为了我回来的。”
韦宗泽仰头,看到薄云如雾与明月擦身而过,想了一会儿,如实回道:“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待在那边一直不回来。我也没有想到一去就是四年这么久。”
“你没有想到的事真多。”傅剑玲冷冷一笑。
韦宗泽却不再闪躲,“其实,就算倒回去重来一遍,我们也会做一样的事,走一样的路对不对。我并不是书里面的白马王子,总是那么成熟,总是拥有权力地位和自由,我也需要成长,需要磨砺。我算不到所有的结果,也不知道最后自己会不会后悔。如果你恨我,生我的气,甚至你选择了别人,我也没有怨言,但现在实际情况是我回来了,我的心没有一分一秒改变过,并且你也还在这里,没有离开,没有选择别的男人。我还有机会的对不对?我不想放弃。”
他说的是事实,她没什么可反驳的,“就算我生气,也已经不是气我们分手的事。”傅剑玲略略加重语气,却回道:“难道你没觉得自己的态度很让人生气吗?”
“你指哪里?”韦宗泽认真问。
傅剑玲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算了。”
“怎么能算了。”他追过来抓住她的肩膀,“我哪儿让你生气,你告诉我。”
“哪里都生气。”傅剑玲说,“现在,你让我有点后悔这四年来没有找一个新的男朋友。还有,你让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就希望你倒霉些,最好是哭爹喊娘的那种,然后我就可以站在一边冷笑了。”
打死韦宗泽也想不出这么幼稚的答案来,可是,她的话语却无意间透露了她的心意,“就这样?你希望的只是这样?”韦宗泽惊诧中还带着一丝欣慰。
傅剑玲挣开他的手,“四年对你来说也许不怎么漫长,对我来说,每一天都很疲倦,就像你身边有一个李玲如,我身边也不是没有那么一两个人的,可是做不到的事就是做不到。就算我再怎么尝试,没感觉的就是没感觉。我以为等我三十几岁了,就能做到了,现实一点会好些的。可是你跑回来,变了个人,站在我面前,我一边觉得我要的就是在你面前说一个不字,结束这一切,结果却发现那都是书里面的情节。”
韦宗泽听着,“你这四年,每天都在想这件事吗?”
“你做梦呢!自恋不要太投入。”傅剑玲道:“这四年,我拼命地工作。”
“也是。”韦宗泽点点头,“我懂你的意思了,你觉得现在我的很陌生,而且经过四年,你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敞开心扉,说到底,你对现在的自己也很陌生,对吗?”
他一路说,不见傅剑玲反感,便继续下去,也许这一夜是个很好的时机,他们都不躲闪,也不回避,想要堂堂正正面对自己。
“你还记不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流行叶倩文的一首歌,潇洒走一回。”
“记得,可是你别唱。”
“为什么?”
“太久远了,我会觉得自己老了。”她故意这么说。
韦宗泽喟然一叹,不想惹动她,“初中时,才开学没多久就是国庆节,你们班的高材生毕宁在全年级联欢会上唱了这首歌,然后是你被安排上去献花的。”韦宗泽道:“其实我一进学校,就发现你了,当你献花的时候,我感觉到从没有过的激动。那时候我还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傅剑玲想了想,给毕宁献花这件事,她当时真没有当回事,反而是秋游的时候,毕宁现场作画,才让她对这个人有了一点印象,可是后来他们同时参加国画比赛,又同时入围,最后得奖的却是傅剑玲,气得毕宁直到毕业都拿白眼瞪她。
还有,那次联欢会以后,她才知道毕宁是临时改变主意,带头唱了这么一首流行的情歌,虽然很轰动,事后却被老师叫去办公室批评好久。连带傅剑玲也被叫去问他们是不是事先串通好的,傅剑玲才发现自己是被同班同学们给坑了,因为大家都想听情歌,也都想看到女孩给男孩献花的场面,于是就推出了老师看重的毕宁,以及同校老师的女儿傅剑玲来出这个头,她也真就傻傻地出头了,回家还被爸爸罚跪算盘吃苦瓜。
但她并不怪任何人,就那件事而言,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会觉得那首歌被毕宁唱得很好听。唯一有感触的,大概就是当她回头的时候,从泱泱观众席中感觉到烈烈交织的火焰,那是一大片的,燃烧的感觉。大家都在向往着什么。
韦宗泽侧过脸来瞧瞧她神情,知道她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些印象,但那些印象一定和他脑海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那时因为入学成绩成绩差,在掉尾巴的班级里,坐在很后面,和分在重点班的傅剑玲隔着一排又一排人头攒动的距离。当她回头看观众席的时候,他差点以为她是发现了他,结果坐在一边的男同学却嘲笑他道,“那女孩是重点班的,又是老师的孩子,不会早恋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韦宗泽就是这时候开始对早恋这个词有印象的。可早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谁也不能确切地告诉他。
两个人一边走着,一边无序列地随机谈论起一些事情。以前的,现在的,北京的,武汉的,没什么关联的,杂乱无章地谈论着。不知不觉间,天黑到了极点,这是黎明的表象。
韦宗泽和傅剑玲走进了电梯,本想着聊了快一个晚上也没聊出什么结果来,不如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十人载重的电梯带着他们两个人一层层往上飞,快到她家时,韦宗泽垂头看了一眼手表,忽然道:“天快亮了,我们一起去平台看一下日出好吗?”
那时剑玲已经困了,打了一个呵欠,瞧着韦宗泽的脸,他却一点都不疲倦。
“好。”反正她也很久没有看过日出。
韦宗泽笑了笑,重新摁了一下电梯到达的楼层,他们便径直上去了。上到平台需要先到最顶层,然后走备用楼梯,上去后是一个备用杂物间,从里面再爬上一个铁架子做的悬梯,再上去就是平台了。
爬悬梯的时候,是韦宗泽先上去的,迅速而敏捷,也不怕挂破他那件昂贵的阿曼尼衬衣,他首先四处看了一眼,确定日出还没开始,便转身朝傅剑玲伸出手,“来,上来吧!”
傅剑玲从下往上看到的却是一圈黑而浓重的天空,仿佛紧紧贴在韦宗泽的背上,她伸出手去,让他把她也拉了上去,从那个圈里出去时,迎面便是盘旋的凉风。
“上面好凉快。”傅剑玲说。
韦宗泽又伸手看了看表,快五点了。
“走,去那边。”他带她一起往平台的边沿处移动,地上到处是交错的塑胶管和石墩,“你小心点。”
傅剑玲紧跟在他后面,当他们走到最佳位置的时候,天空还黑漆漆的,平时她从大街上看着的那些林立纷纭的大楼和公寓此刻显得一片沉寂。由于隔得有些远,他们看上去还有点像是大楼模型,只是从楼底那些交织的街道深处,不时传出一些声音来,表示这个时间已经有人起床了。
“别看下面了。”韦宗泽忽然提醒道,“看前面。”
傅剑玲便抬起头,看到红彤彤的太阳正要穿过厚厚的云积,逐层渲染着云彩,从一个缝隙开始,将火焰点燃整个天空,直到那缝隙再也压制不住它的光芒,它便加速从幕后升起,原本冷色调的天空,冷色调的大地,冷色调的街道和楼宇,都一一转为了暖色调。
它高高在上,君临天下,踏着绚烂丛云,终于不可逆地成为所有光芒中的王者。
傅剑玲从心底深处感觉到它的强大,转过头来,却看到韦宗泽整个人都被照亮了,就连那抹贴在他背上的夜都已经醒来。
她还从他直视的眼睛中看到自己,也是红彤彤的,被光芒勾勒着的样子。
刹那间,她感觉心潮澎湃。
金色阳光射进心灵触不可及之处,情怀如斯,原是这般模样。
那些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原本已经退去的色彩,此刻都重新鲜活起来。
如果我原谅了你,我们还能像以前那样相爱吗?
你和我,在现在,那份斩不断的思绪,扑不灭的念头,还能像一株健康的芽儿破土而出,巍然直上吗?
如果我不原谅你,我们能把往事当做一部电影,看完以后,各自归家,从此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吗?
第三十三章
假如将时间倒转十年,转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没有网络,电脑也不普及,听上去好像很遥远,其实不过是一晃眼的时间。那时家教好些人家的孩子,在艺术培养上大多被送去学习国画、钢琴或是芭蕾。如果父母是老师,那就更不必说了,除此之外的奥数和作文培训是少不了的。1993年的时候,傅剑玲上小学六年级,她的父母就已经决定好让她在自己任职的书林中学就读,好就近监督和照顾。
傅剑玲得其父遗传,从小偏爱文艺类的事物,画画、诗歌,还有诸如雕刻装饰那一类的东西,而且剑玲的父亲是位语文老师,资历很深,又在作文上亲自教导女儿,所以剑玲自小在班上就有些出类拔萃的感觉。她认得很多别的孩子不认得的字,并且多次入选楚才杯作文竞赛。
一直以来,傅剑玲都是个乖巧的女孩,知书达礼,待人接物遵守父亲教导出来的中庸之道。她们家住在黎黄陂路那边一排长长的公寓里面,外婆则住在跟他们家隔着两条大马路的巴公房子,因外公死得早,自她妈妈出嫁以后,外婆就一个人住了。
傅剑玲的爸爸妈妈在学校里面都是班主任,负责不同的年级,妈妈是初中部的,爸爸是高中部,他们都是很严厉而且负责任的人,经常会在工作时间之外,还费心费力去照顾自己班上那些比较难带的孩子。相比之下,他们对待自己的女儿反而疏忽一些,尤其是在那个时期,他们已经习惯把女儿的学习安排得满满的,以为这样女儿就不需要他们特别去注意了。
六年级开始,傅剑玲每逢周末都必须去外婆家里待上两个钟头,行孝之余,这也是父亲给她的一个课题,要她每一周写出一篇外婆家的所见所闻,不能重复,并且不少于八百字。这是在给她后来中学考试的作文打基础。
刚开始的时候,傅剑玲可说是手到擒来,从外婆脸上树皮般的皱纹写到外婆那双包过的旧社会的小脚,从外婆挂着白帐子床上的老铜壶写到外婆门前那两盆在不同季节开放的花儿。可是半年一晃眼,她再想写出点新奇的东西,却是十分艰难的了。
为此外婆总在她到来之前,刻意买些新鲜的东西回来,但那些始终不是外婆家所独有的,傅剑玲便决定转变视野,写写自己从外婆的窗台所看到的世界。
外婆的家在二楼,窗台上放着一盆茉莉和一盆金钱橘,窗帘是翠绿底的碎花图案,那时都流行用油漆刷墙面,外婆家和她自己家一样,都刷了绿颜色的。傅剑玲第一次趴在窗台往外看,是个初冬,雪还没有下下来,大风凌寒,已经在巴公房子中间的方形空地上方呼呼地吹。外婆正在门口烧碳炉子,要等到它不再冒出黑烟,就可以搬到家里来取暖了。
傅剑玲很期待和外婆一起在炉子上烤甜橙和红薯,出门前爸爸妈妈就给她装了满满一袋子。她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后就写外婆烤橙子的事。她一边想着,一边到处看。
“外婆,你看那是谁啊?”傅剑玲看到对面楼的一户门前,站着一个木讷的小男孩,和她差不多大的样子。外婆抬眼看了看,不怎么惊讶,“哟,又是辛乔家的儿子,这么冷站在外面不是要冻死。”外婆说着,却没有好心地提议让他到家中来坐一下。
傅剑玲便问外婆原因。外婆回答说:“那个孩子牛样脾气,倔得要命,怎么拖都拖不动的。”傅剑玲打小就是个软柿子,从没见识过什么叫“倔得要命”,抬眼便朝他仔细看去,他看起来好瘦,靠在门上一动不动,好像这天气并不怎么冷。
傅剑玲一阵好奇,从屋子里窜出来,也在走廊上笔直直站着,站了没几分钟,便被寒风在她背上开辟出一条盈满冰气的通道,害她鸡皮疙瘩一阵接过一阵,又迅速窜回屋里去了。
外婆已经把炭炉搬了进去,窝在炉边一边烤手,一边笑她,“知道冷了吧。”
傅剑玲打了两个哆嗦,转身再从窗里看过去,总算看到那男孩的家人回来了,是一个非常时髦的阿姨,那男孩就跟在那个阿姨的后面走进门去,转身关门的时候,仿佛早是就看到她的,不知道为何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天傍晚时分,爸爸骑着自行车来接她回家,往她头上盖上一个大绒毛帽子。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抬头仰望这片历史悠久的巴公房子,早已看惯了的红砖墙老木梯和中间那一块方形的天空,此时此刻正蓄意地印在傅剑玲脑海中。
晚上在家写作文时,她没有写外婆家的炭炉子和香甜的红橙子,而是写了外婆家的茉莉花,已经过了最后一次开放的时节,外婆家的巴公房子好像是多层的旋转木马,她今天才发现,这木马里还住着别的小人。
她写出了一篇和以前不一样的,很有想象力的,有一点童话感觉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她还写到那位时髦的阿姨,可是写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适合的词汇,于是她花了很多时间去翻阅她的成语词典,等到她写完时,妈妈已经来催她上床睡觉了。
那天她学到一个小学生不会用的语汇,风姿绰约。
其实那时,傅剑玲所看到的男孩就是韦宗泽,是别校的学生。并且在那之前,他每天上学放学都会经过傅剑玲自己家那排长长的公寓下面,只是剑玲从没在意过。可自打在外婆家见过一次后,她不知怎的,经常发现他。
傅剑玲在小学时期就跟杜雅是同座,按照老师的说法,杜雅家境贫困,学习上有点力不从心,安排她们两个坐在一起,是希望她们能够互相照应。倒没想到从兴趣爱好到吃东西的口味,两个女孩都一拍即合。第一天刚坐在一起,第二天就发展成形影不离的关系。直到高中快毕业,她们才知道这种关系还有一种叫法,叫做闺蜜。
杜雅家境贫困,却完全不能从她的外在表现看出来,她总穿得很体面,甚至还有一点时尚,又很喜欢百~万\小!说,看文学作品,而且杜雅的心很深,等闲不会外露。傅剑玲也是和她处久了,才从她口中得知她的一些家世。她来自农村家庭,老家河南,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几年前父母来汉打工,爸爸是木匠,在外面的马路工队里混,专门负责打柜子。妈妈则在外面当保姆,给有钱人家带孩子。隔年杜雅之所以能进这边的育秀小学,就是托了那有钱人家的关系。她穿得体面,也是因为那家主人常常把一些不要的旧衣服送给她们。
傅剑玲喜欢画画,杜雅就在她生日那天,大方地拿自己攒了半年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套36色水彩颜料。傅剑玲喜欢得不得了,于是投桃报李,在杜雅生日那天央求妈妈取出她的压岁钱,买了一件很漂亮的连衣裙送给她当作礼物,所费不薄,但她们都很高兴。
到了六年级下半学期,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傅剑玲担心她和杜雅分不到一个学校去,又整天整日地央求父母帮一下忙。傅剑玲的爸爸倒不甚介意,只说,光我们帮忙是没用的,还需要她的监护人出面。却不想事情竟办得水到渠成,原来杜雅认了有钱人家的主人作干妈。
此事傅剑玲虽得偿所愿,却也敏锐地从中察觉到杜雅那颗深沉的心。她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常常太过超出她的年龄。在杜雅的影响下,傅剑玲开始对那些习惯隐藏自己本性的人产生浓厚的兴趣。
天生爱艺术的她想要知道,什么样的真相需要隐藏,什么样的愿望必须压抑。
傅剑玲在小学时期还有一个朋友,就是跟她一起学国画的许为静。其实在国画班,有不少一点也不喜欢画国画的孩子,他们纯粹是被父母强行送来的。就像许为静,她父母送她来的真正理由,简直让傅剑玲瞠目结舌。
“因为我画了很多裸女,被我爸发现了。他跟我妈一商量,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课间休息时,因被问到,许为静就如实回答了。傅剑玲听得耳根一红,半晌都不吭声,不一会儿老师进来,开始讲画虾的精髓,傅剑玲才转醒过来。下课后许为静拉着她到她家去,把自己藏起来的还没有被爸爸发现的裸女画都翻出来给傅剑玲看。当时年纪小,她们只觉得兴奋且羞怯,那些画已经是她们所能想象出来的最蔽秘的东西了。
“你怎么会想到画这个?”傅剑玲一颗心扑扑跳。
“我在爸爸的一个火柴盒子上看到的。”许为静说。
“真好玩。”
“你要不要也来画一张?”
“不要,不要,被爸爸知道会打死我的。”
“试试嘛,反正这是在我家,要是我爸爸回来了,就说是我画的呗,反正我爸也习惯了。”
“那……我试试?”
“来,快点画。”
傅剑玲还真就很投入地在许为静递给她的画本上,描摹出一个捰体的女人。而且她画的比许为静画的更为精确,更为具体。她越画越认真,甚至开始在裸女的周围画上一些背景。
“天哪!”许为静道:“原来你这么流氓?”
傅剑玲被她说得脸一阵白,这时许为静的爸爸突然回来了,还买了一个西瓜,站在门口用水管子冲着,叫她们俩赶紧出来吃。许为静飞快地从画本上撕下那一页画,然后揣进衣服口袋里。“你快给我。”傅剑玲着急道,许为静却不乐意:“不行,送给我好了,我喜欢。”
“被人看见怎么办?”
“我就说是我画的。”
“不行,不行,快点还给我。”
“我都说了很喜欢,你别这么小气嘛。”许为静道:“我保证不给任何人看到就是了。”
傅剑玲拗不过她,“你发誓?”
“我发誓!”许为静笑眯眯地说,“安心啦,走,咱们出去啃西瓜。”
傅剑玲摇摇头,“我要回家了。”便拾起书包,迅速跑出许为静的家。许为静的爸爸在她走了以后不久,回头问正抱着西瓜大快朵颐的许为静,“她就是你说的那个很好说话的国画班同学?”许为静大口大口地吃,“是啊,就是她。”许爸爸一笑:“不好说话的人跟你还真处不来。”
出了许为静的家,时候已不早了,傅剑玲一路狂奔,希望能在吃晚饭前及时回家,免得爸爸妈妈又要唠叨。她拼命地跑,经过第一条马路时,不远就是外婆家的巴公房子社区,她一边跑一边还朝那边看着,直到再也看不到她才转回头。一回头,直觉自己的头是撞上了一块实心铁,刹时间,天旋地转,满眼活星,醒过神来她已经整个人倒在地上。
对面是和她一样倒在地上的男孩子,旁边还滚动着一个篮球。男孩子抱着头,挣扎着爬起来,本是打算拾起篮球就走的,却发现和他撞在一起的女孩,一直没能站起来。
“你没事吧!”他说,他没有伸手扶她,而是蹲下来询问。
“没事,没事。”剑玲疼得眼泪汪汪,但因知是自己的错,便没有抱怨的意思。
“你先站起来吧。”他又说,还是没有伸手来扶她。剑玲头还是晕的,拼命从地上站起来,手一摸,额头上肿了一个大包。
“疼,疼,疼。”她说着,定睛一看,面前站着外婆家对面的那个男孩子。“怎么是你啊!”
男孩却是韦宗泽,把眉头一拧,问道:“你认识我吗?”
“唔……”他大概是没什么印象的。“我要走了。”傅剑玲把背上的书包一掂,抬脚又跑起来。韦宗泽若有所感,站在原地,一直看到傅剑玲的背影消失在街头,忽然间觉得右手手心火辣辣地疼,摊开手掌来一看,居然被碎石划破了,划得严重的地方,渗出血点点来。他另一只手把蓝球揽在腰间,然后对付那流血的手,唯一的方式便是放在嘴上吸吮了。
第二天,他放学回家,经过车站时,又看到那女孩在拼命地跑。迎面而来,他怕又给撞上了,特意朝旁边让开些,那女孩便头也不回,一路飞奔而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
第三天,又看到她在跑。
第四天,还是在跑,不过这次碰得晚,她已经跑远了。
第五天,他早早就达到车站,靠在站牌那里看,那女孩的身影从转角处而来。和他擦身而过时,带起一阵微风。他便鬼使神差跟在她的身后一起跑,看她究竟是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一路跟着她跑,和她保持着三四米的距离,在此之前,他从未做过这种事情,也从未这样子在马路上拔足狂奔而不知所终。好奇,惊喜,刺激,甚至冒险之心,都随之膨胀起来。直到跑在前面的她突然停下来,面前所展现的,却是一幢破破的小织造厂,四层楼高,依稀是生产麻布袋之类的,偶尔有几个大婶进进出出,晒着一堆一堆布料。韦宗泽略有一些失望,却见那女孩很快就窜了进去,他便决定这次跟到底去,一咬牙,也钻进那幢破楼房里。
女孩子的脚程出奇地块,转眼就不见人影。他只见她跑上了楼梯,却不知是跑到几楼去了,便打定主意跑到最高一层看看去。
当他上去的时候,从楼梯门看出去的景色,鲜艳绚烂得让他不知所措,他放慢脚步,理顺自己的呼吸,轻轻地把手放到门框上,整个人才缓缓走出去。恍然间,落日艳云和女孩瘦小的背影犹如一幅巨大的油画立在面前,他触手可及,却又不可思议。他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没有想过落日的色彩这样浓重,站在这个平台上看,更显得它辽阔无际。
原来她每天放学那么拼命地跑,是跑来看落日的。
落日的时间很短,霞云很快就从缤纷的模样转变成水墨画的感觉,韦宗泽趁那女孩回头之前,悄悄地离开了。
第六天,他决定再跟她一起去看看落日,也许没什么事的话,他天天都可以去。
可是那天,天公不作美,快到黄昏的时候便下雨了,是淅沥沥的小雨,他提前到车站那里等着,等了很久,很久,才等到那个女孩出现,她打着一把浅蓝的小花伞,和一个朋友不徐不缓交谈着走过。
一直到她经过了那个车站,都没有发现有个淋得浑身透湿的男孩,垂头靠在站牌边上,很失望的样子。
第三十四章
韦宗泽的妈妈名叫辛乔,是个风流的美女,从交过第一个男朋友开始就绯闻不断。她喜欢出入各种声色场所,而且在那个年代就经常有男人在凌晨开车送她回家。住在他们家周围的邻居一开始都很同情韦宗泽,觉得他是上辈子欠了他妈妈的,这辈子来给她当儿子。直到后来相处得深了,大家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