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那就只好牺牲芬芳了,不管怎样吗,女人和吃饭比起来,当然是后者更加的重要。
“滚你妈的。”看到老板哼了一声不满的慢慢的走出了大门,何昆使劲的呸了一声骂道,有他妈几个钱就了不起了啊,每次回来说是巡查看看情况怎样,别人不知道,他何昆还不知道他的马虎眼子啊,就是回来物色对象,找找刺激,一坨肥肉的迟早得死在床上,骂完之后又觉得自己骂得好像有些过火了,这说的不就好像是自己么,于是就一跺脚,就朝房里奔去。
彩霞已经穿好了衣服,不过头发还是散了下来,此时正靠在沙发上,何昆心里有些异样,就轻轻的坐到了彩霞的身边,撂撩了撩散落下来的头发,关切的问道,“彩霞,不舒服么?”
原本只是一句关心的话,在彩霞听来就是在笑话她,什么叫不舒服,你以为就是有你能伺候的我舒服啊,她白了一眼何昆,没有力气的又闭上了眼睛,嘴唇今天没有涂口红也显得异常的苍白,她现在感觉很累。
何昆“嘿嘿”的干笑了几声,替彩霞扣好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又把头发给拨到了耳后,贴在彩霞的耳朵上轻柔的说道,“要不,到我那里先睡一觉去?”
还没有等彩霞同意,何昆就直接将彩霞抱了起来,坏坏的笑着,彩霞很轻,他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就像是包了一团散发着香气的棉花,软软的,轻轻的。
“你放心,他们都走了,没人。”看着彩霞欲言又止的样子,何昆善解人意的解释道,这下彩霞才安心的搂着何昆的脖子,慢慢的享受这个让她又爱又恨的男人所带给她的温暖和感动。
他们认识也有四年了吧,这四年,分分合合,在一起的时间几乎都是在床上度过的,除了做那事还是做那事,彩霞甚至知道,要不是因为自己的身体,她恐怕也早已和那些女人一样,只是何昆生命中的过客,也只是昙花一现。
即使是这样,做过他的女人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有一个被夺去初贞却只在一起不到一个月的女人曾经对彩霞说过,“哪怕再重新的选择一次,我也不后悔,那一个月,我尝试到了什么是爱。”
彩霞相信她说的是真心话。
因为,她也是女人。
并且是一个被何昆所折服的女人。
就算爱到最后会遍体鳞伤甚至是被丢弃也无怨无悔,因为她爱过,也被爱过。
闻着熟悉的烟草味混着香草味道,彩霞莫名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已经多久没有这么亲人的抱在一起了,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或者更久。
微热的眼泪一不小就滴在了何昆的脖颈内,何昆的身体怔了一下,但他什么也没说,装作不知道继续往前走。
拐过墙角,来到院子,进到房间,一直到床上。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算是现在,两人也还是没有说话。
良久,彩霞才移了移身子,凑到了何昆的面前,轻轻地解开了自己的扣子,露出了白皙的脖颈和那个何昆送的小米熊的项链,消瘦的身子让那些性感的锁骨变得更加的分明,深深地凹陷了进去,何昆知道彩霞的意思,可是他的身体却做不出反应,“彩霞,你好好休息吧,你刚刚……”何昆说道这儿,怎么也说不出那个词。
“你嫌弃?”彩霞停止了动作,呆呆的看着侧着身子的何昆,下身带来的不适还在隐隐作痛,她使劲的吸了吸鼻子,幽幽的问道。
这声音就像是一个怨妇的声音,凄凉哀婉,让何昆觉得有些发麻,他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他是在心疼她,可这话今天他却说不出口,这是简单的说了一句,“别多想,你好好休息。”
何昆又觉得话说得太少,语气也显得有些淡,就又补充说道,“今天的事谢谢你,彩霞。”
“嗯?”彩霞疑惑的看着何昆。
“就是,就是今天的事,不管怎样,彩霞,我都不会嫌弃你的,真的。”何昆看见彩霞一脸的不解,连忙拉着彩霞一字一顿的说道,就像是在发誓一样的严肃表情和进一本正经的语气。
彩霞知道了,她抬起头看着面前的何昆,听不出语气的说道,“好。”
看来何昆是误会了,彩霞之所以同意那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像自己妹妹的芬芳而已,绝对不是因为怕他失去工作而答应的,不过既然这个误会是美好的,那就继续这样错下去吧,至少让他会在自己身边多停留一段时间,哪怕就只有这一刻也好。
第十八章芬芳昏倒
在回到家里之前,芬芳小心翼翼的将何昆亲手带的玉镯子给取了下来,找了好久也不知道该藏在草丛堆里,还是石头缝里,一直到家门口,芬芳才迫于无奈的将它放在了门口的石墩下面。
四周看了一下也没有发现什么人,于是整理了一下自己才推开门进去,阿贵和他爹坐在堂屋里正吃着饭,芬芳闻到了鱼的气味。
正在纳闷老婆子去哪了的时候,门“嘎吱”再次被推开,芬芳本能的往旁边一闪,露出惊骇之色,她是在没想到外面还有人,而且还是她婆婆,那刚才藏玉这老婆子看见了没有,芬芳已经不敢往下多想。
老婆子还是像往常一样,看着芬芳这么胆小,冷笑了一声之后干瘪瘪的说道,“不会做了什么亏心事儿吧。”
芬芳心里一紧,她不知道老婆子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已经知道了那块玉镯子,那接下来……
借着上厕所的名义,芬芳就溜了出去。
然后,玉镯子不见了。
芬芳一屁股坐在地上,吓得浑身都是冷汗,她把石墩直接抱了起来,疯狂的开始拨着杂草黄泥巴,可还是一无所获,芬芳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像丧失理智般一个接着一个找下去,纤细白嫩的手指已经不成样子,指甲缝里全是污垢,有的指甲甚至还断了,最后,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再也看不到找东西,芬芳绝望了。
她不知道现在该不该进去,在推开门的那一刹那,她会看见什么,是阿贵拉着皮带坐在正中央,然后他爹妈再分坐两旁么,就像是以前审问犯人的那样么,肯定又会是一顿暴打,将她活活的折磨死。
是的,一定是这样。
芬芳面色苍白的扶着土墙,却再也没有力气爬了起来,最后她一咬牙,拼命地挣扎起来,她没有地方可以去,她没有娘家,没有亲人,所以只能进去,只能接受惩罚,肚子已经微凸,她希望阿贵看在孩子的份上,能对她下手亲一点。
“芬芳,你怎么,不舒服啊。”看见芬芳迟迟没有进来的阿贵推开门就发现了在黑夜中的一个人影,正呆呆的靠在墙上,阿贵知道是芬芳,就连忙跑了过去,一手扶着芬芳一手就把手放到了额头。
“阿贵。”芬芳有些惊喜的看着阿贵,还能出来找她,这就说明老太婆没有告诉大家,有可能老太婆不知道那个玉镯子,估计只是今晚天黑没有找到罢了,那她还是有希望的,可此,时她早已湿透汗衫,浑身冰冷无力,只叫了一声就又瘫软在地。
至于接下来的事情,芬芳就不知道了。
阿贵抱着昏迷过去的芬芳进屋后就招呼他爹把村里刚回来的医生给叫过来好好的给他看看,然后他自己又把芬芳汗湿的衣服给换了下来,看着芬芳微凸的肚子,就像是吃了白芍肚子里有气,他反复的抚摸,又不敢太大的动静,最后就成了点摸了。
天气异常闷热,连蚊子也多了起来,阿贵很是恼火,一连打了几个都没有伤到一个蚊子的毛,蚊子却在周围不停的叫嚣,他被咬了到没有什么事,别人说蚊子里有细菌,要是传染给芬芳了,那可就不得了了。
于是,他就找到了一把蒲扇慢慢的赶起蚊子来,慢慢的,蒲扇有节奏的一上一下,空气的温度降了不少,可汗水混合着油污在脸上黏黏的,很是不舒服,就像是透不过气的感觉,想好好地洗一把脸才舒服。
那个蹩脚医生来了也没有说什么,无非就是什么身子虚弱,过度疲劳的,看见孕妇昏倒,医生几乎连脉都不用看,闭着眼睛就可以说。
可阿贵还是信了,医生给的中药他连夜就熬了起来,使用那种柴禾少下来的火炭炖的,阿贵不得不过一会儿就跑去看看,整个大地就像是一个大蒸笼,不仅热的不行,还让人喘口气都觉得很不舒服,刚刚洗完澡的身子汗湿的像是又洗了一遍澡,浑身湿透了,就连头发上也挂着汗,老太婆心疼儿子,就要阿贵出去走走歇歇凉去,让自己来。
老太婆说完就要来接手,可阿贵还是拒绝了,不是因为他孝顺,只是上次的事情给了他很大的警示,吃的东西他必须亲自吃一边,这样老太婆也不至于连她亲生的儿子也毒死吧,但今天这药材他必须得亲自熬,不然,他放心不了,于是阿贵就说道,“妈,你出去走走,和那些人唠叨唠叨。”
说起这老太婆既觉得来气,这村里的那些长舌妇每天就知道瞎聊,虽然以前她也是这其中的一份子,没觉得有啥不妥,可是这事情关系到她自己,并且本来也没有什么的事,现在都传的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小的就说她陈阿婆认识了一个当官的,大的呢甚至说那个男人是他的初恋情人,回来时再续前缘。
她陈阿婆在娘家待到了十七岁就过来阿贵他爹家,别说初恋情人了,就连半个男人都没有沾过,买鱼的时候那些人说的话她陈阿婆也不是聋子,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人长在别人的嘴上,你越是说,他们就觉得你做贼心虚,传的更加的凶,更加的厉害。
这样迟早有一天会传到阿贵她爹耳朵里的,自己虽然清白,可到时候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陈阿婆决定及早制止这个传言。
“你们有本事再传一下看看,要是谁在说一句你们就给我等着……”陈阿婆怒气冲冲来到树下,一把夺过正在高谈阔论的女人手里的蒲扇,用脚使劲的踩了几转,正在讲着陈阿婆和那个初恋情人花前月下的女人看见是陈阿婆,话讲到一半就戛然而止。
老太婆的这句话的确蛮有杀伤力,树下一共有五六个人,一下子全都识趣的闭上了嘴,有一个坐在大树下的人还试图搬起自己的小板凳溜走。
现在传的这么厉害,要是真的话,那陈阿婆还真是惹不起,那要是不是真的,说的也没有意思了呢,所以这句话说的恰到分位,起了警告的作用,陈阿婆对于这种效果很是满意,她缓和了语气又接着说道,“我们都是一个同村里的人,我不希望伤和气。”
瞧瞧,这话说的更到位,陈阿婆的意思呢是说不要再传了下去,到时候就会伤了和气,可听的人就会以为是她陈阿婆到时候会让她那个做官的情人来收拾自己伤了和气,一个个连忙点头,民不与官斗的道理谁都懂,刚刚正在讲的那个女人也站了起来,让陈阿婆坐下说道,“陈阿婆,我们就是没事随便瞎聊,您老要是不愿意的话那我们以后就不聊了,都不聊了,是不是啊。”
别的人听到这女人的话后,都连忙的迎合说道,“是,是再也不说了。”
这种氛围给陈阿婆带来的感觉很好,让她受到了尊重,就一直坐了下来,说着别人的八卦,周围当然也不敢乱评论些什么,只是随声的附和着,陈阿婆说这女人不好,那这女人好像的确不怎样,前几天还去别人的院子里摘过瓜,又看到她和别的男人搂在一起很是亲密的样子。
总之,老太婆就聊了很久,一直到月亮已经到了这棵树的正上方,估计也都是一二点了,天气也渐渐的凉快了下来,这才高兴的背着手慢慢的往回走,阿贵两口子也没了动静,去隔壁家下棋的老头子也回来了,整个房子一片寂静就像没有人一样,老太婆蹑手蹑脚的钻进了被窝,今天一天的运气不错的,尤其是在吃晚饭前上厕所的那会儿。
第十九章预兆
一整天,芬芳都感觉很是不舒服,就是不想动,火气也特大,早上一起来就和阿贵斗了几句,说的也无非是肚子的事情。
孩子也已经两个多月了,昨天一昏倒,着实把阿贵吓了一跳,就说什么也不让芬芳再出去工作,现在芬芳正处于事业旺盛期,每一天的小费就能赚个八十九十的,还有一天来了一个大手笔的,一下子就给了芬芳两百,虽然被吃了一些豆腐,但也没有损失什么,玩玩而已,当然这些阿贵是不知道的。
芬芳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不就是断她财路么,于是也就顶了几句嘴,说你一个大男人不挣钱就算了,女人在外面挣钱你还管啊,阿贵就不乐意了,耍起了横,直接把门一关,就就抵在门上无赖的说,今天说什么我也不让你走了,我家又不是养不起你,要你出去赚什么钱。
芬芳懒得和这种人讲理,最后一咬牙给了阿贵五十块钱说是给自己买点营养品,又好说歹说事情才算解决,这都没有什么,令她惶惶不安的是那一只玉镯子。
玉镯子不见了。
依照老婆子风风火火,泼辣的个性,要是知道这只玉镯子,肯定会大做文章,甚至会当场把自己逐出门外,可是这一夜都风平浪静,走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不对劲,和往常无二,芬芳心里就有些怀疑起来,难道这只玉镯子是另有他人,这也太诡异了。
不管怎样,只要不是老婆子拣去了,她也就安心了,至于那个镯子,芬芳也没有打算去追究,就当是破财免灾好了。
话岁说如此,毕竟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所以芬芳心里多多少少的有些不痛快,加上早上给阿贵的五十块钱,就差不多一百了,这可是她一天的收入,是她站在上面一直唱的喉咙冒烟所得,她心里就很不服气。
可她又能去怪谁呢,自己的男人不成器,长这么大,去得最远的也是县城,也就只有那一次,多多少少的还是觉得阿贵比别的男人有些差劲,长这么大还是断不了奶,他爹妈又宠爱,性格就还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任性野蛮。
听说粉红歌舞厅的老板在深圳那里开了一个舞厅,都不叫舞厅了,叫夜总会,到处都是灯,黑夜和白天没有什么区别,芬芳就很是向往,要不是肚子里的孩子,说不定她早在心里打起了算盘,外面可是一个好地方呢,会有很多有钱的男人,会有漂亮的衣服,大大的房子,总之,一切都是芬芳不曾见过而又十分向往的东西,现在这些东西就像是一根根藤蔓,在芬芳的心里慢慢的被欲望滋润,渐渐地壮大起来,吞噬着内囊。
天气一天一天的热了起来,伴随着的是芬芳身上的衣服也慢慢的短了起来,薄了起来,今天她就穿了一件裹胸齐臀的很薄的衣服,白花花的露出了一大片,里面红色的胸罩若隐若现,还有那个平底裤包裹着的圆滚滚的屁股,正值傲挺时期,衣服被撑的爆了起来。
胸大,腰细,屁股圆,这是芬芳对着镜子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她比平常更为仔细的化这自己的妆容,还特意的描了眉,芬芳今年冬天才过二十岁,可打扮起来,可爱中透露出性感,俏皮中带点妩媚,纯真里又有些风马蚤,你要是心里觉得芬芳成熟的话,你就会觉得芬芳真的很有女人味,但假如觉得芬芳很清秀的话,你就会从她捂嘴偷笑中看出她还保留着几丝少女的羞涩,总之,一百个男人看以不同的心态看她,就会发现一百种美,这可不是在子虚乌有的夸芬芳。
芬芳是介于城市和农村里的女孩,和城市的女孩比较起来,她更具有一股天然的野性美,和农村的女孩比起来,又有了曼妙的身姿和时尚的心态,叫人看第一眼就无法从她身上移开,看到两眼后就会一辈子也不能忘记。
芬芳可真是人间的尤物。
芬芳可真是难得的佳人。
芬芳可真是男人的主人。
整个县城都在为之疯狂,所到之地必然会引起围观,所经之处必然会有人驻足流连,要是有新进城的人忍不住好奇的问一句,这是哪家的姑娘。
回答的人必定会以不屑的眼神看一眼,这才会略带回味的介绍,说这就是粉红歌舞厅招牌,芬芳。
慕名而来的人不计其数,就连县长的秘书也曾私底下找过芬芳,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她已经过了可以听一句我爱你就可以感动的一塌糊涂的年纪了,在她眼里就只有钱,只有那座房子,别的都是可以直接忽视掉的。
所以这个在县城里很吃得开的穷酸秘书也被芬芳活活的羞辱了一番,文人特有的那股傲气让他很是羞愧,听在他家门口摆小摊的人说这个秘书在家一连三天也不敢出门,成为县城里市井小民茶余饭后讨论最多的话题。
从这以后,那些要脸皮,有家室的人也不赶再冒冒失失的去招惹芬芳,狐媚纵然每个男人都想得到,可要你付出一切,也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做到的,这就是风流男人与下流男人的本质区别。
可是这天大清早,人们看见又有一个男人和芬芳走在了一起,并且还一直到了茶楼,这个男人还没有穿着高跟鞋的芬芳高,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小小的眼睛总让人想起贼眉鼠眼这个词,无时无刻嘴角都挂着一抹让人有些捉摸不透的微笑。
这个其貌不扬男人大家也都认识,就像是男人中的芬芳。
这个男人是县城里两家歌舞厅的其中一家的老板,也就是乐呵呵歌舞厅,规模比芬芳歌舞厅稍微小一点,装修设备也没有粉红歌舞厅的好,那里的姑娘也不怎么样,可是她们放的开,因为和派出所的也打过招呼,对于里面的脱衣舞,一夜情,那些当官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那些色欲攻心的人里面,偶尔也会划过几个身影,像是那个李局长,要么就是刘主任。
大家都在揣测,芬芳是不是要去那边去,甚至还有人明目张胆的组织起那些迷恋芬芳的男人们,取名叫追随芳芳团,那阵势相当的,人有规模,也比较专业化,人员数明的暗的少说也有三十几个,扬言芬芳要是去了“乐呵呵歌舞厅”,那他们一定会跟随到底。
这一些,芬芳还暂时不知道,她优雅的跟着这个男人再次走进了来凤酒店,就像当初彩霞那样,目无斜视的像个高贵的夫人,听着旁边的人尊敬的叫她小姐,不用看菜单就直接的说出自己想要吃什么,一切就像是一个常客,就像是信手拈来,水到渠成办顺溜不做作,芬芳的心里得到了极大地满足。
第二十章跳槽(上)
一盏茶以后的功夫,就算这个男人再委婉的说他的意思,芬芳也明白了,和着是要她跳槽啊。
芬芳从来没有想过要跳槽,也没有想到别的歌舞厅对自己也会这么的用心,提出来的条件比粉红歌舞厅的要好,光收入这一栏就足够让芬芳动心了,他说,工资都是按天结算,一天给一百五,还不算别的小费,芬芳就在心里打着算盘,这可比在粉红歌舞厅足足的多了一半还不止啊,反正是唱歌,到哪里都一样。
可是,芬芳想到了何昆。
想起何昆昨晚哀伤的眼神,想起何昆昨晚对自己说的话,想起何昆送自己的那个镯子,甚至还想起了彩霞,难道这一切她都要离开么,似乎她有些不舍。
那个男人看出了芬芳的犹豫,犹豫说明就还有机会,要不然肯定就是直接拒绝了,于是就加大了力度,他喝了一口茶,神秘的凑过来对芬芳说道,“芬芳小姐,你要是过来的话,我们额外给你五百块钱的奖金,怎样,这可是我们对你的额外照顾?”
芬芳惊愕的连一口茶都没有喝完,五百块钱,这又得要工作几天,现在这么轻松的就能得到,她芬芳当然想这么轻松的就得到,仿佛一切都是对症下药,男人不断的加大筹码,就像是营养品,慢慢的,滋养着芬芳内心的那根藤蔓,五百块和那丰厚的奖金占据了整个世界,芬芳内心的本来就薄弱的防线被一点点击溃,最后溃不成军。
现在,她芬芳差的不是男人,差的是钱,是房子,谁给的钱多当然就去哪里,这没有什么的,于是,芬芳想了想说道,“那好,你让我考虑几天。”
“应该的,应该的。”男人看见芬芳已经答应下来,头就像是捣蒜一样不停的带头吗,生怕芬芳会后悔。
这说去考虑的事情八成都会过来,所以那个男人笑得连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让芬芳先走他来买单,虽说有八成的机会,可粉红歌舞厅也不是那么轻易的就让出芬芳,自然也会重金收买,看来接下来又是一场恶战,当然,谁最终得到芬芳,也还不一定,这就好像是一场马拉松,坚持到最后的才算胜利。
这次谈话是愉快的,芬芳感受到了她自己的重要,感受到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高傲的感觉,有人来叫她跳槽,这说明什么,她芬芳也是一个抢手货。
街上已经慢慢的嘈杂起来,七月份的太阳很毒,大清早的就让人感到不自在,身上就感觉像是起了痱子,那种感觉芬芳不知道怎么来形容,痒痒的,又好像在扎人,在这大街上,她代表的可是粉红歌舞厅的形象,她不可能把手伸进衣服里面去挠,心里就感觉有万只蚂蚁爬过。
好在她心情好,并没有怎么计较,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乐呵呵歌舞厅的丰厚报酬,虽然自己现在干的也不错,至少心情很愉快,但这和钱有关系,她芬芳出来唱歌不就是为了赚钱么,所以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楚的。
之所以芬芳没有当场答应他,也是有她的原因的,她想看看何昆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情,会留她么,要是何昆每天也给一百五,并且给她五百块钱的话,不,四百五十就好了,那她就会继续留下来,就当是一个人情好了。
大街上的人还在注视着这个每走一步路,就会若隐若现的红色蕾丝,早已习惯注目礼的芬芳也没有感觉到今天有什么异样,依旧昂着头,挺着胸,骄傲地走在大马路上,享受着这些人给她带来的满足感。
这样的日子真是美好,就像大明星一样,不仅有钱赚,而且还有那么多人在关注自己,芬芳想,她现在就像是这个镇上的名人吧,感觉还是不错的,看到对面一个过马路的人还在盯着自己,芬芳就想戏弄他一番,使劲的抛了一个媚眼,那男人差点有些把持不住就要跌倒下来。
芬芳看着那个男人的窘样,就捂着嘴不停的笑了,银铃般的笑声穿透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尤其是男人,连一个轻佻的笑声也可以笑得这么的天籁,不愧是他们心中的女神,因此他们甘当膜拜,拐过街角,就慢慢的快到粉红歌舞厅了。
这个时候虽然还没有称作媒体的这个专业传播信息的工具,但芬芳好歹也是公众人物,所以人群的力量是伟大的,在芬芳还没有到粉红歌舞厅的时候,传言早已经听到了何昆的耳中。
何昆慢慢的压下自己的火气,一切都还没有得到芬芳的证实,那中间就可能还存在误会,或许他们只是谈了谈,芬芳并没有答应,也或许,根本就没有这事,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罢了,他不停地在心中安慰自己。
可是芬芳的走代表着什么,他甚至比老板更加的清楚,这个男人眼中的马蚤物,就是这个县上歌舞厅的领军人物,是客流的主宰,芬芳到哪里,那批无所好事的男人们就会跟到哪里,变相的说,要是没有芬芳,那么粉红歌舞厅面临的就将是倒闭的下场,换之的是乐呵呵歌舞厅人员的爆满。
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芬芳走,那就加钱,要不给芬芳每天的工资长到一百,这些钱给芬芳也是应该的,虽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可何昆还是有点心疼,要是真的要加钱的话,这也得和老板商量商量。
想着昨天还是一副色迷迷样子的老板会做出什么养的反应,何昆就觉得好笑,现在估计他得把芬芳当做姑奶奶,当做他娘,人可真是好变,不确定的事情永远都会有变卦的一天,何昆这样想着又想到了他和芬芳的事情。
那个镯子可不能白白的没了,就算是不能做长久的地下情人,那好歹也让他耍一把,疯狂的销魂一次,尝尝这人间的绝品女人会和别的女人有什么不同,何昆这样想着,就越发的觉得芬芳不能走了,无论怎样,不为公,就算满足一下他自己的私欲也不能就这样让她走。
能吸引人的无非就是钱了,只要对方出多少,他们就出多少,这样的竞争何昆还是很有信心的。
一切芬芳都还蒙在鼓里,对于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
第二十一章跳槽(中)
芬芳像往常一样掀起厚厚的帘子就直接垮了进来,看到正坐在高脚椅上抽烟的何昆时,脸微微一怔,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走了过去打着招呼,“何台长,早啊。”
看着面前穿着越来越时髦,越来越薄的芬芳,何昆就想起了芬芳刚来时的样子,低胸的碎花连衣裙,淡淡的妆容,略带羞涩的笑容,一切都与历历在目,相比眼前这个浓妆艳抹,风姿绰云似乎别有一番风味,更加的让他着迷,不过,这也不是他所要求的吗。
何昆没有说话,眼睛却落到了芬芳光秃秃的手臂上,白嫩的手臂上早已不见昨天那个镯子,这有些让他始料不及的,他的每一个女人到分手的那一刻东西也没有取下来过,何昆也因此一直自我感觉良好,现在-她仿佛是遇到了对手,嘴角露出一抹玩味的笑容
“怎么,镯子呢?”何昆一针见血,他倒想听听芬芳会找出什么样的借口,也就不分场合的问道。
“恩,那个,镯子我放在家里了。”芬芳耳朵根子红了起来,虽说何昆这样问她也是做了准备的,甚至都想好了答案,但是现在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是以平常人,是以下属的身份出现的,一下子,芬芳说话也结结巴巴起来。
何昆当然不相信芬芳看似真的鬼话,一个有男人的女人怎么会把别的男人送自己的东西放在家里,他也没有有拆穿,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芬芳会不会走,这可是关系到他饭碗的问题,看着这个样子,何昆心里就感觉到一丝的不安,一切都掌握在手中的事情却出现了变故,总会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他现在都不知道芬芳是怎么想的,对于昨天下午的事情是不是有什么触动,甚至是说,是不是已经慢慢的开始迷恋自己,对于这些问答唯一的解释和证据就是那个镯子,可是芬芳竟然没有带着,何昆心里瓦凉瓦凉的,似乎是一下子还接受不了,也对,何昆猎艳这么久,重来就没有受到过挫折失手过。
“你是怎么想的?”何昆换了一种让芬芳听起来有些不舒服的语气,有些生硬甚至是冷漠,或许是她自己太敏感了的吧,对于何昆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她就理所当然的以为是何昆看见自己没带镯子生气所闻。
内心里有几分甜蜜,芬芳抿着嘴偷偷地笑了笑,看着何昆的模样吧,故意问道,“什么怎么想的啊?”她就是要何昆亲口把这话说出来。
何昆抬起头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芬芳,散发出的香味是和彩霞不同的,没有那么的浓烈,淡淡的,与这种环境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芬芳是装傻还是真的不知道,于是就旁敲相侧击,“今天上午有人找过你吧。”
话都已经说道这个份上了,是人都会想到是问跳槽的事情,可芬芳就像是一个涉足未深的白痴傻傻的以为是何昆吃醋了的,并且还自作聪明的问道,“你吃醋了嘛。”
这下子何昆是真的受不了了,他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自己会婆婆妈妈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火气会有点大,只好把话说破,“你是不是准备走?”
大概这句话再也不能给人遐想的余地,芬芳才幡然醒悟,原来何昆问的是这件事情,心情也一下子从热锅跌倒了冰谷,事情有时候就是捉弄人地,她看着没有面部表情的何昆,小心的点了点头。
对于钱和男人,芬芳还是划得清界线的,她觉得自己很理智,不会傻到为了一个男人来放弃赚钱的机会,不会为了一个男人在这里上演悲情戏。
生活就是这样,钱是粮食,而男人,顶多是一件衣服,粗布丝绸,怎么说,也只是一件衣服。
何昆将烟蒂死死的按在桌子上,星光就慢慢的灭了下去,“他们给你多少钱?”
直接的话,冷漠的语气,手中的动作,让芬芳觉得昨天的事情就是一场错觉,她只有老老实实的回答,没有一丝的隐瞒,“一天一百五,额外奖金五百。”
过了良久,何昆才盯着芬芳问道,“你决定了?”
不是何昆不想说自己也给同样多的钱来留住她,只是他没有料到对方会下这么大的狠心,一副不把芬芳拉过去就不罢休的样子,决定权不在他这里,这得要看老板是不是愿意从一个月五六百块钱给大幅度的涨到四千五还有伍佰的奖金,也就是说五千块钱,这相当于是一个大门槛,一下子跳上去有些不太接受的了。
所以,何昆不敢贸然的加钱,只希望芬芳能够因为昨天的事情给留下来,至于工资,也会适当的加一点意思意思。
芬芳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气氛一下子就好像变换了场景,就像是都成了要结婚的对象,现在突然要分手,很是悲凉。
何昆自嘲的摇了摇头,他竟然还在相信感情,他玩了那么多的女人,早已见识到女人是一种什么生物,是那种只要你给钱,到最后都会叫你男人的滑稽生物,是那种只要你有钱,就都会膜拜你的贪婪生物,甚至可以说是一边花着这个男人的钱,却在陪另外一个男人做运动的不要脸生物。
钱,才是一切。
钱,就是王道。
钱,就是男人。
早就认识到这一点的何昆现在还神经兮兮的问着芬芳“你还爱我么?”,甚至还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真实回答,他只能觉得自己悲哀,觉得自己傻蛋。
他何昆早已过了还相信那一句万能的“我爱你”这句话的年代,早已经不再会对女人做出“我永远爱你”的没有期限的承诺,时间会慢慢过去,伴随着的是人随着历练而不断的成长,最后,他成熟了。
成熟以后,意识观就会发生变化,他相信那一句“我给你钱花”才是万能的,给女人做出一些无所谓的承诺不如去给她买一件漂亮衣服,或者吃一顿饭,甚至,直接给她现钱好了,物质横流的社会,钱才是一切的通行证。
既然能出来唱歌,那也就代表当然是出来赚钱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当然都会选择给钱更多的地方,何昆心里就在想,要是昨天老板给她一笔钱,她会不会就答应了呢,不一会儿,他心里也就有了答案。
这是肯定的,有些女人不为所动,那只是因为给的钱还不能吸引到她在你面前脱衣服的地步,如果说你给她五十,她会坚决说不干。
那那么你在给她一百,她还是立场坚定。
那么,两百,三百,五百,她要还是死守着说不干。
你说一千,甚至五千,那就难保她不会心动,她不会有什么损失,只要没有人知道,那她就可以当做没发生的一样继续过她的生活,当然是带着她的五千块钱。
地上已经有了四五个烟头,可何昆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芬芳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没有觉得有什么对不起何昆,本来也就没有发生什么,他给的镯子也被别人给捡起跑了,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所以她不该为什么负责,更何况,她心里也有了一定的底,奖金只要四百五十块钱就够了,只当是赔给何昆的镯子好了。
“今天你就先再唱一天吧,彩霞今天有些不舒服,你还是多担待一些,毕竟……”接下来的话何昆没有再说下去,他现在心里对于昨天的事竟然有些后悔,后悔不该让彩霞替自己付出,他还记得老板昨天说的话,今天这一席谈话,多多少少也给了何昆不少启发,所以他狠确信自己能教的了差。
芬芳也想起了彩霞,她点了点头,都已经这个时候了,彩霞怎么还没有来呢。
人已经渐渐的多了起来,光靠cd机唱也不太现实的了,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打算好好地唱最后一场,就像第一次那样热情高涨,和下面的男人唱起了队歌,却没有任何的感情包含在里面。
台下的男人疯狂躁动,台上的芬芳魅力十足。
第二十二章跳槽(下)
日子渐渐的热了起来,芬芳在上面也已经微微被汗水浸湿,单薄的一层纱慢慢的贴在了芬芳的胴体上,红色的胸罩更加的耀眼,刺激着所有?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