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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倚澜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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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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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清晨的阳光还在藏在地平线里偷懒的时候,澜衫就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揉了揉有些发胀的眼睛,支着身子,拿起床头边的手表看了看时间,然后又重新钻回被窝,把外面的敲门声忽略个彻底!

    门外的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在做无用功,于是敲门声停了下来,紧接着一个优雅的男声透过门缝传入澜衫的耳朵里,“angle,给你三秒钟,见不到你的人,我就进去了,哪怕你没有穿衣服!”

    果然,下一秒,躺在床上像死尸一样的人立马从被窝里探出脑袋,揉了揉乱七八糟的头发,委屈的撇着嘴下床,光着脚去开门。

    “衣冠禽兽,你就会这么威胁我!”澜衫几乎是带着哭腔怒视门口处那个帅的一塌糊涂的男人,微微泛黄的头发,雪白的皮肤,有些像琉璃一样的眼珠,一米八几的身高,再搭上身上那件休闲的毛衣,怎么看都像是从时装周上跑出来的男人!

    elvis盯着地面,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开口的语气带着不太明显的责怪,“说了这么多次,你还是不穿鞋子就到处跑!”

    澜衫低头,轻轻的动了动脚丫,在这光滑的地板上,确实有些冷,她毫不畏惧的抬头继续瞪他,“那怪谁,是谁说要冲进来的,我刚刚确实没穿衣服来着!”

    “是吗,”elvis微微弯了眼角,语气中带着夸奖,“能在三秒钟内跑过来开门,又顺便穿上了衣服,你手脚很灵活!”

    你才手脚灵活,你全家手脚灵活、、、、、好吧,不能全家!

    直到早餐用了一半,澜衫胸口还憋着一股闷气,眼前这个男人仗着自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便总是在语言上羞辱她,手脚灵活、、、、、他跟柯柯简直是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

    “今天就要回国了,你一点儿都不着急吗?”他低头盯着面前的餐盘,双手拿着刀叉的样子,像极了坐在宫殿里的王子!

    真是个小气的男人,连一个眼神都这么吝啬,澜衫在心里暗暗的画圈圈,说出口的话却是十分心平气和,“着急?我要是有本事让飞机提前起飞,现在我一定会着急!”

    她定的是中午十一点多的机票,而现在才早上整整七点,所以,她着什么急呢,与其这么睁着眼浪费时间,还不如好好的睡个饱觉,等回到家了,她就可以卯着劲儿的闹腾!

    只是,眼前却有一件令她心痒痒的事儿,一个星期前,跟蒂娜打电话的时候,她曾逞一时只能,夸下海口说要带回一个能让他们又哭又笑的惊喜,但事实证明,逞一时只能的后果就是自讨苦吃!

    已经只剩下最后的几个小时了,澜衫看了他一眼,最后生出了破釜沉舟的决心,她低下头不再看他,装作不经意的开口:“哥哥,程叔叔之前交给我的工作还没完成,计算一下时间,距离木姐姐在中国的婚礼还有三天,我想,我还可以再陪你两天,后天似乎刚刚好!”

    “angle,你还是不死心吗?”elvis从早餐中抬起头,毫无征兆的笑了起来,他是个极其严肃的人,澜衫很少见他这么毫无杂念的笑,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被什么给晃花了!

    心事被看穿,澜衫瞬间恼羞成怒,放下手里的刀叉,恶狠狠的盯着他那张笑的风轻云淡的脸,“我不管,反正我说过了,这次你无论如何都得跟我回去,如果你执意不跟我走,那好,我也不回去,咱俩在这儿过一辈子好了!”

    elvis的笑意顿在脸上,他难得的愣了愣,心里突然冒出一股可耻的兴奋,但下一秒他就清醒过来,一辈子,多美、多诱人的承诺,若是她也会开心,他真的愿意在这里跟她住一辈子,哪怕是一辈子都再见不到生他的那个女人!

    但他又十分清醒的知道,她的心从来都不在这儿,哪怕是已经过了四年,她还是忘不掉那个给她伤痛的地方!

    又或者是,她没来都没忘记过那个人!

    他有些悲伤,不是因为那个男人在伤害了她之后还能在她心中占据了所有位置,他只是为自己不能让她但凡有一次真心的笑而感到无能为力!

    知道她又在愤怒的瞪着自己,喝了一口牛奶,他不愠不怒的回击她,“别这么看着我,你的眼神对我来说没有一点杀伤力!”

    只一秒,澜衫就像个泄了气的气球,瞬间无力的垂下脑袋,不管自己装出多么犀利的眼神,他总是一个弹指间就能把自己给打败,这么多年了,她从来就没赢过他一次。

    澜衫忍不住小声的嘟囔,“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

    “不过,我昨晚稍微的考虑了一下,觉得回去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不用我再自己做饭!”

    “哈?”澜衫瞬间又被充满了气,刚刚的幽怨消失的无影无踪,她睁着比夜明珠还闪亮的眼睛看他,“so,你是答应跟我一起回家了吗?”

    “家、、、、、”elvis轻声细语的呢喃着,随即又抬头,“yes,but,i have one dition!”

    条件?澜衫觉得要是再有一次,她绝对得爆破,“你是又看上哪套用金子织成的衣服了?还是又出了一款用钻石打造的手表?”

    说出这话,澜衫的心在滴血,一想到上次送他的那条领带,她就觉得喉咙里憋着一口血,只要他回答“是”,她就会在下一秒吐血而死!

    “放心,不会再让你花钱的”他倒是一副风轻云淡的口吻,端坐的神态就像是在谈判,“回中国可以,不过,我不会住在、、、、、老宅。”

    澜衫瞬间听到了自己的心脏从嗓门掉回肚子里的声音,几乎是劫后余生的感觉,她拍着胸脯保证,“小事情,你想住哪儿都行,不过,当初我来美国之前,在我们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子来着,环境超级不错,要不回去了你就住我那儿?至于房租嘛,呵呵、、、、、你随便给点就行!”

    看到她说起钱时脸上的娇羞,elvis瞬间想起中国的一句名言:越有钱的人越小气,形容的大致就是她!

    “可以,不过、、、、、、”

    还有不过?澜衫觉得自己要疯了,“说吧说吧,一次性说完,你让我死个痛快!”

    elvis忍着笑,还是一贯无所谓的语气,“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以后周六周日这两天,你必须得去给我做早餐和晚餐。”

    “啥?给你做早餐和晚餐?”澜衫的脑子里瞬间冒出自己踏着月光,在清晨和夜晚来回奔波的场景,好,熬夜嘛,她最在行了,但是早起、、、、、、

    澜衫哭丧着脸跟他商量,“哥哥,要不我给你请个阿姨好不好,至于请阿姨的费用,”看了看elvis的神色,她咬咬牙,“请阿姨的费用就跟房租抵消了,怎么样?”

    “我只吃得惯你做的煎蛋,”elvis毫不吝啬的夸着澜衫的厨艺,“别人做的,都没有那个味道!”

    澜衫想骂娘,她不知道,煎蛋除了油和蛋之外,到底还有什么味道!

    最终妥协的人还是她,在品尝了一番“逞一时之能”的后果后,他们很顺利的赶上了中午的飞机,到达h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慕容家的司机和管家在机场门外盯的望眼欲穿,终于等到了缓缓而来的澜衫,看见她欢快的挥手,管家急忙笑着迎上去,在看到她身边的elvis时,微微一愣。

    澜衫生出了逗弄他的心思,“怎么了彭叔?不知道这是谁?”

    管家对着elvis看了又看,最后略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小姐,你也知道我年级大了,记性不好使、、、、、、”

    澜衫伸手很是自然的挽上elvis的胳膊,笑的花枝招展,“彭叔,跟你正式介绍一下,这个是我男朋友,是不是长得很帅?”

    elvis的的身躯僵了僵,转头看着眼睛里满是狡黠的澜衫!

    她真的是个反应迟钝的女子。

    管家恍然大悟,拍着手开心的大笑,“好啊,好,跟小姐可是很般配的,董事长知道了,一定会开心的!”

    elvis的嘴角不自觉的扬了扬,“般配”这个词说的很合他的心意。

    一路上管家都在喋喋不休,澜衫从来都不知道,管家什么时候也像她奶奶一样能说了。

    “小姐,你都不知道,本来是董事长要亲自来接你的,只是老夫人非要跟着一起来,她一来,你妈妈就不乐意了,你妈妈一不乐意,蒂娜夫人也就跟着不乐意,所以啊,最后他们谁都没来,这份好差事自然就落到了我头上,呵呵、、、、、、”

    蒂娜阿姨?澜衫微微的撇了撇身边的男人,只见他正在眯着眼闭目养神。

    “真是个冷血的男人!”

    闭目冥想的elvis,嘴角忍不住的抽了抽。

    跟澜衫幻想的场景几乎一模一样,一进家门,女人们像是疯了一样又哭又笑,男人们则是在一边不停地递着纸巾,倒是蒂娜十分冷静,看着她和elvis的时候,只是眼圈泛红!

    只是在这样让人入戏的氛围下,唯独老管家愁着一张脸。

    “小姐,你怎能如此戏弄我呢?”

    一向还算严肃的管家,突然撒起娇来,这可是吓坏了一众人,妈妈疑惑的看着她,“你可是又调皮了?”

    管家几乎是瞪着眼睛瞅她,“小姐她,她竟然说少爷是她男朋友,我也是人老眼睛花了,竟还配合着说他们两个般配,你说这、、、、、、”

    澜衫朝着管家怒了怒嘴,这老管家,竟还告起她的状了,想着她就不服气的说:“我也没说错啊,哥哥怎么就不能是男朋友了,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

    这不开口还好,一开口整个屋子里的人都愣了,妈妈有些惊慌的脸,奶奶有些诧异的脸,爸爸和蒂娜阿姨一动不动的看着她,不过话说,男主角你笑个什么劲,我出丑你就这么开心吗?

    意识到说了什么的澜衫急忙开口圆场,“呵呵、、、、、你看看你们这是什么表情,怎么能这么不淡定呢,我就是开个玩笑、、、、、玩笑而已!”

    、、、、、、

    吃过晚饭后,澜衫要送elvis回她家,家里人倒也没有挽留,只有奶奶撇着嘴不愿意的嘟囔,说什么他们都是没良心的,一个四年不回家,一个九年不回家,刚一回家还要去外面住。

    澜衫抹了抹头上的汗,她是四年没回家,可是您老隔三差五的就飞到美国住两天,这频率简直都赶上她从学校回家的频率了,这跟没出国有什么分别吗,不过澜衫也只是想想,她要是敢这么说,老太太一定能淡定的接她一句:“那你今晚回去好好休息,明天来给我收尸吧!”

    好不容易上了车,澜衫赶紧一踩油门,狂奔而去,她算是终于明白哥哥为什么不住老宅了,不过想起刚刚他对蒂娜阿姨的态度,澜衫心里有些稍稍不爽,为毛感觉他妈就是他杀父仇人呢。

    感觉到她的视线,elvis瞥了她一眼,“你这个眼光,不怎么善良!”

    澜衫瞬间被他逗的底气全无,这个世界上,若要说他哥哥跟柯贤芮有什么地方般配的话,那唯一的也就是他们有着同样语言水平,沟通起来绝对没有障碍!不过跟她都能这么愉快的交流,为什么就不能跟蒂娜阿姨好好聊聊呢,自己一个难养的小女子都能一笑泯恩仇,他一个大男人,按说不是更应该心胸宽广吗?

    澜衫开口的语气中带着不屑,“你还在怪蒂娜阿姨吗?你真是、、、、、、”

    “没有,”“不可理喻”四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他开口打断,似乎意识到她要说什么,elvis瞥了她一眼,“我已经25岁了,这么一个大男人要像你一样撒娇,你觉得合适吗?”

    “、、、、、、”好吧,澜衫被他给噎了个半死,不过,想象到他是对蒂娜阿姨撒娇的话,会是什么样子呢,估计会是美的让人不敢直视!

    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十二点多了,回来之前,家里就已经派人过来收拾过了,澜衫毫无顾忌的把自己扔在沙发上,动也不想动,收拾好行李的elvis踢了踢她的脚说:“陪我下楼去。”

    澜衫眼睛都懒得睁,有气无力的回他:“又干嘛?你就不能自己一个人下去吗?”

    “这里只有你用的东西,洗漱用品,睡衣,鞋子,难道都要用你的?”

    好吧,这确实不能共用,但是,澜衫睁开眼,“哥哥,小区下面就是超市,你是怕你一个人跑丢了不成,跟你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没发现你也是路痴。”

    几乎是一瞬间,澜衫就愣住了,“路痴”这个词刚一出口,一张寒如冰霜的脸就出现在眼前。

    在这一片土地上,总会有不一样的情愫,至少会更容易想起他,尽管她已经屏蔽了四年他的消息!

    没有意识到澜衫变化的神情,elvis只以为她在说leila,毕竟leila的路痴程度,连他都是惊讶不已的,若说这世上有谁的某种“痴”让他深觉佩服的话,那也就是leila的路痴了。

    不知不觉间,澜衫的困意已经被自己给消灭的无影无踪了,想着今天晚上自己也是要住这儿的,澜衫拿了钱包便跟他一起下楼。

    已经凌晨的超市,只有三三两两的顾客,而这里的工作人员也已经换的差不多了,在澜衫的记忆里,几乎是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就连货架的排放都跟以前完全不同了,还在走神期间,耳边就传来elvis的声音,

    “你应该也得买睡衣吧,家里的似乎有四年没穿过了。”

    回过神来,就已经在睡衣区站着了,澜衫看了几眼,最终一套情侣睡衣面前停下,

    “哥哥,你介不介意跟我穿情侣睡衣啊。”

    elvis的嘴角动了动,转头看着笑的像猫一样的澜衫,回答道:“非常介意,但是我也看上这套了!”

    “切,”澜衫不屑的瞪他,都说elvis是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只是跟他住了四年了的澜衫,从来就没见过温文尔雅的elvis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他的腹黑和毒舌,简直可以和、、、、、、

    和他媲美了。

    又也许,他其实也跟elvis一样,永远都只是对那个别人绅士。

    在超市逛了一圈,澜衫觉得晚上吃的晚餐已经被她给消化的差不多了,冒着长胖的危险,澜衫又跑到隔壁的德克士里买了一大份套餐,拎着从超市里买的东西,满载而归。

    第二天一早,还在睡梦中,就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已经敲了好长时间也没见有人开门,澜衫很是气愤,住她家也就算了,竟然还不干活,给人开门这种事都要留着让她亲自做,顶着一双睡意朦胧的眼睛,澜衫走出房门。

    “谁啊?”

    一开门,柯贤芮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男人睡眼惺忪的站在门边,女人睡眼朦胧的站在身后,更为显眼的是,他们俩穿着一样的睡衣,一样的脱鞋。

    “呵呵、、、、、早啊,”有瞬间,柯贤芮想把自己砸晕了从阳台上扔下去,她一直都知道贝澜衫能睡,但也没想到这么能睡,她都是在家计算好了时间才来的,竟然还是来早了。

    被elvis客气的迎了进去,坐在客厅里,柯贤芮觉得屁股下面那柔软的沙发里面藏满了细针,她几乎坐立难安,尤其是在看到elvis穿着和澜衫同款的情侣睡衣在她面前晃悠的时候,她有种想拍拍屁股走人的感觉!

    想来她也真是傻了,提前来的时候怎么就都不知道打个电话问一下人家有没有起床。

    不过,她又意识到一个比情侣睡衣更严重的问题,elvis怎么会和澜衫住在一起呢,在美国他们住在一起那是情有可原,但是回国了,这就是慕容家的天下了,到处都是他们的房子,他们怎么还住在一起呢。

    难道、、、、、、

    “哥哥,我跟柯柯要去见leila姐姐,今天中午你就一个随便吃点吧,至于晚上嘛,嗯、、、你要是不想一个人的话,就打电话给我,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应该都在单身贵族里吃。”

    柯贤芮的想象被澜衫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走,抬起头看她时,便呆呆的愣在那!

    只见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澜衫,上身穿着一件浅蓝色毛茸茸的休闲毛衣,一条紧身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一头平时披在肩上的卷发,被扎成了马尾,额前的几根刘海微微垂在脸颊两边,再加上未施粉黛的娃娃脸,看上去满满的青春活力。

    柯贤芮瞬间被她深深的刺激到了,不自觉的低下头,再看看自己这一身装扮,站到一起就可以去参加最佳母女姐妹花的选秀了,准备抱怨的话,在抬头看到elvis的那一眼,又瞬间全给憋了回去。

    好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且,柯贤芮又忍不住的看了一眼冷酷的elvis,这个男人实在是太高冷了,简直和欧杨有得一拼,

    不过,和欧杨不同的是,他比欧杨爱澜衫,也许澜衫她自己看不出来,但他们这些旁观者,每个人的眼睛可都是雪亮的很,这个男人几乎是把澜衫呵护在手心里,若不是他们是兄妹的话,柯贤芮几乎都要以为elvis是喜欢澜衫的。

    几乎是看了又看,偷瞄了了又偷瞄,柯贤芮最终怂怂的收回目光,这个男人长得的勾人魂魄,但是到目前为止,她似乎还没那个胆量当着他的面欺负澜衫来着。

    只顾着思考澜衫的话的elvis完全没感受到柯贤芮那强而有力的余光,思考了半晌,终于说:“嗯,晚上我会跟你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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