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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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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颤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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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子观念、家庭观念、继承观念,就连夫妻之间的“忌妒”心态,也有私有观念浓重的影子。

    生育观念的淡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动摇一夫一妻制的因素,但其作用十分有限。因为第一,经济发展的畸形和贫富差距的扩大还不可能使更多的人轻视生育;第二,竞争的加剧既使竞争主体多元化,也使“家庭作为竞争主体”强化;第三,繁衍的需要作为社会基本需要的地位是无法从根本上动摇的。

    5公有制不跟一夫一妻制过不去

    那么,为什么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公有制的中国,不仅没有打破一夫一妻制,反而更干净利索地实行一夫一妻制呢?因为,单偶制家庭不仅是生产单位,也是最基本的消费单位。或者说,在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的经济链条中,单偶制家庭都是基本单位。因而,即使是“一大二公”,也要以此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尽管人民公社、国家企业事业单位、政党团体等等高度统一,“自己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公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但是谁也无法取代生儿育女这件事,也就是说社会需要繁衍。越是强调“公”,越是需要“平均主义”,你可以一切生产资料归公,还可以搞公共食堂吃“大锅饭”,但是你不能把男男女女全部集中起来重新分配来个“xg爱大锅饭”——因为一男一女配对儿,本来就是最平均的。

    一夫一妻制还能撑持多久(3)

    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康有为的《大同书》,古今中外设计乌托邦的人都或多或少挑战一夫一妻制,但是,如果连中国人民公社时期都没有向一夫一妻制开刀的话,想人为打破一夫一妻制的努力,就别再费心思了。

    私有制跟一夫一妻制不结仇,公有制也没跟一夫一妻制结下什么梁子。剩下的就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非洲大陆了,可那里也在发生演变,非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基本上属于“边缘化”。

    6单偶结合是家庭的核心框架

    一夫一妻制不仅是一种xg爱的、情感的婚姻模式,也是一种占据主流地位的家庭模式,即夫妻配偶是家庭的核心框架。近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使家庭形式有了很大变化,在一夫一妻制基本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家庭变小,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同时,也出现了子女各自成家以后,只剩下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的“空巢”家庭、夫妻不主张生育子女的“丁克”家庭、夫妻之间分居的“单居”家庭、母亲与子女或父亲与子女组成的“残缺”家庭等等。但是,核心框架不变,一夫一妻制作为家庭模式的主流地位不变。

    现代家庭的主要特征表现在:1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职能在弱化,但家庭作为市场经济中竞争单位、消费单位的职能在强化。2大家庭向小家庭转化。传统社会几代同堂的家庭越来越少,一对夫妻为核心的家庭普遍形成。3家庭的教育职能提高,家庭教育成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4抚养功能主要表现在对子女的抚养和对老人的赡养。虽然这方面的职能在逐步走向社会化,但由于经济关系、情感关系在家庭中被浓缩,家庭在对待老人、子女方面的权利义务仍然不可能被完全取代。5在生育问题上更加理性、科学,家庭对生育数量和人口质量承担更多的责任。6家庭更加注重生活的提高,注重每个家庭成员独立的个人意识,同时平等、民主、和谐的社会价值进一步向家庭渗透,形成新型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是中国古诗中的名句,表明战争岁月里漂泊流浪者对家的思念。“我想有个家”、“说句心里话,我也想家”、“常回家看看”……许多脍炙人口的当代歌曲,唱出了人们想家、爱家、恋家的情怀。人出生在家庭,自幼生活在家庭,上学时依靠着家庭,外出时思念着家庭,成|人后还要建立新的家庭……家庭,是每个人生长的摇篮、心灵的港湾、生命的依托。而家庭,依然是以单一配偶为核心框架支撑的、姻缘与血缘的基本组合。

    7为“一夫多妻”张目绝不明智

    中国历史上的一夫多妻是有条件的,第一是极权专制,第二是等级格序,第三是太监、战争、徭役、戍边、农奴。可以说,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制与事实上的奴隶制相辅相成。性权不平等,对性权的大量剥夺,在主流“意识形态”中锻造强大的性压抑和性禁锢的锁链,是嫔妃如云、妻妾成群、二房三房等等的社会条件。何况,一夫多妻的“夫”,对于“妻”实行所有权和垄断权、实现主子欲和宰制欲,以女性物化、非人化为条件,即以女性的权利和人格极为低下为条件。同时,大批女性的“奴婢”,必然在社会宏观上伴随着大批男性的“奴隶”。在西方,在击溃皇权、神权、领主或庄园经济的过程中,击溃性禁锢,“x欲解放”和“性权解放”在一定阶段并行不悖,“性权解放”甚至更为实质。

    有的朋友,尤其是在网上,向往或“倡导”一夫多妻制,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

    8生物学类比行不通

    有人认为,一夫多妻,有生物学的“依据”。比如哺||乳|动物多是“一夫多妻”,比如狮子的“一夫多妻”造就了该物种的强大。也有人认为,一夫多妻符合“市场竞争原理”,强者多妻,是竞争的结果;而一夫一妻,则是“计划经济”和“平均主义”的产物。这种说法的荒谬,在于两种说法内在地相通,都是将生物学现象简单类比而套向人类社会。

    适者生存绝不是强者生存、优者生存,以强、优的姿态而体现“进化”就离灭亡差不太远了,已经有科学家以此种眼光解释恐龙灭绝。适者的“适”,包含自然选择的意思。达尔文指出:“自然选择的作用只在于保存那些已发生的对生物体有益的变异,它不能引起变异,也不是一种神力。‘选择’一词并不含有有意识的意义,正如人们说万有引力控制着行星运行时,‘控制’一词不含有有意识的支配一样。”一夫一妻制在人类社会性发展中,绝非任何有意识的选择和控制的结果,任何大思想家、政治家都无法宣称自己对一夫一妻制的产生、确立有设计专利。

    中国传统社会存在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必然导致性权和生育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与之相伴随的宗法式的“土豆系列”拉近了繁衍过程中的血缘关系,绝不利于“优化”。“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达官贵人、大款富豪、明星巨腕……宁有种乎?相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许多优秀人才的成功与青少年时代的吃苦关系密切。靠所谓“优秀人物”——实际上是“娶”得起多个“老婆”的(养得起多个“二奶”“三奶”……)“育种”,不仅难以优化人口,反而极易“一代不如一代”。

    一夫一妻制还能撑持多久(4)

    顺便说一句,历史上简单类比达尔文进化论,鼓吹人种、种族优劣的不是没有,但给人类文明带来的不是什么进步,而是灾难。

    一夫一妻制有雄厚的社会基础,有不止一个取向的价值维护力量,有“多元化”的思想流派支撑。有著名学者说将来一夫一妻制必然崩溃,必然被更先进的“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所取代。这种说法,实际上还是出于“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思维。将来怎么啦?一夫一妻制再不完美,也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至少,做出一夫一妻制从主流模式上下岗的预测,是毫无依据的。即使在遥远的未来,其他的什么“制度”会出来,一夫一妻制也应在多元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有人喜欢发散、流转,有人喜欢终生相伴、相依为命;有人喜欢同性恋,有人喜欢异性恋;有人喜欢非确定性,有人喜欢确定性;有人喜欢x欲导向,有人喜欢情感导向……为什么一定要“崩溃”?为什么一定要“取代”?……这些针对一夫一妻制的提法,既不符合自由主义,也不符合保守主义,是想充当伟大设计师的人的空幻思维的反映。

    还是将未来,交给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本身比较妥当。

    别拿着贞节牌坊当先进文化(1)

    世间之大,无奇不有。据报道:假chu女膜一时成为紧俏商品。对这件事儿,我的看法可能比较独特。曾经有记者问我对此事的看法,我回答:我是支持的。支持的原因在于:“chu女膜至上”是一种很愚蠢的观念,依靠科学,一时半会儿还无法克服这种观念。“假chu女膜”出现,时间一长,让男人们觉得没法识别真假chu女,真假难辨。通过这种途径,可以逐渐淡化“chu女膜”意识。——实际上是克服所谓“贞操”等等套在女性头上的锁链。

    也许,这种想法是有点太独特了。由于这种事很难进行调查,我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参照社会实践的一种想法。对于人造chu女膜的出现,究竟怎么看?刚一开始,就有读者就此问题的提问,促使我思考。权衡的结果,我认为假chu女膜的出现总体上利大于弊。

    你说“善意的欺骗”也好,“以毒攻毒”也好,这种“以假乱真”,可以类比的事例不是没有。比如说,有的地方为了制止滥砍盗伐,说冲撞山神要招灾,往往很灵,比普法宣传和环保宣传管用,立竿见影;而所用的手段是迷信。科学理念的灌输可以在较长时间里进行,先制止再说。而且,人造chu女膜还算不上迷信,里面肯定有科技含量,因为你必须造出“真的假chu女膜”,chu女膜是假的,产品是真的,做不到这一点这玩意儿很快就没市场了。还有要做到一点,就得是安全卫生,用假chu女膜带来感染也不行。应了古语“假作真来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有人提出质疑:现在社会缺乏诚信,人造chu女膜的出现和使用,是不是加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也许会有点关系,但基本上是两码事。这种假chu女膜的“假”,其实是一种“拟真”。女人需要的假东西还少吗?假发、假眼睫毛、假||乳|、假臀……人造美女公开亮相还评选,她身上的美丽有许多既不是爹妈给的,也不是健美锻炼的结果。极端一点,泰国的人妖有三种,第一种是变性,第二种是手术变肢与整容,第三种基本靠整容与化妆,才出现了艳光四射的假女(第一种还可以说是男变女,第二第三种就是男扮女,也就是假女)。人妖的妖,不光是妖怪的妖,也是妖娆的妖,妖冶的妖,总之是怪诞的欺骗与性感的审美相结合。再扩大一些,比如假花、假山、人造性具、橡皮人等等,这些与假酒、假烟等假冒伪劣产品不是一回事。人造chu女膜总的来说属于前者。当然,这种东西有特殊性,是个双刃剑,一方面它利用、迎合了“chu女膜至上”的庸俗观念,另一方面,它又在普及一阶段之后淡化以至消除这种观念。你想,一个干了好几年的妓女也可以突然有一天回到“纯真”、“纯洁”的“chu女”,chu女膜还有什么可以“至上”的?也没法“至上”了。

    当然,这种事会使许多男人产生一种“受骗”的感觉。所以凡是用人造chu女膜的女性,都是“秘密”进行的,对于她们来说是“绝对隐私”。可是,在“诚信”的道义评判面前,注重chu女膜的贞操观历史更长,更顽固,更落后,社会危害也更大。当然,这只是在提到如何看待人造chu女膜的利和弊的问题时,从特定的角度看,认为其利大于弊,但不等于说我提倡靠普及人造chu女膜的办法作为克服“chu女膜至上”愚蠢观念的主要手段,更不是惟一手段。但是,权宜之计也并不是都要排除的。况且,人造chu女膜的出现,是以“chu女膜至上”观念为土壤、为前提的,没有这样的观念,假chu女膜不会有任何市场。因为它既没有审美价值,也没有实用价值,它的价值仅仅在于它特定的针对性、特定的对象——“chu女膜至上”。

    “chu女膜至上”的意思是说,什么一见钟情,什么山盟海誓,什么女性美,什么性感美,即使你情深似海,即使你貌若天仙,即使你很健康,只要不是“chu女”,甚至你是chu女但只要不“见红”,这女的就立马“贬值”,而“受骗”的男方或恼羞成怒,或情感一落千丈,或郁闷寡欢,或常年耿耿于怀。也包括男方的家人,让那女的抬不起头。“新婚之夜成了毫无意义的‘探宝’行为。一旦‘chu女宝’没有找到,男方会有一种受骗的感觉,会有一种低人一等,屈辱愤恨的感觉,好像自己生命当中失落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一件什么珍宝。当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大大降低了珍爱的程度,还会再从中发掘和领略更重要的东西吗?而女性一方,则开始怀疑丈夫的不忠,开始担惊受怕,甚至为自己的无辜白白地承受着负罪感。”这种情况其实说的是现在,而历史上更严重。所以我在《让美在性生活中荡漾》一书中认为:“‘chu女宝’代替了一切,也掩盖了一切……当‘chu女膜文化’在中国人心理上彻底消灭的时候,才标志着妇女解放,也才标志着现代文明的确立。”

    可悲的是,现在已经是21世纪,改革开放快30年了,而“chu女膜至上”的观念还颇有市场。我了解到这样一个绝非虚构的故事: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处级干部,由于结婚以后没有“见红”,认定妻子不是“chu女”,明里暗里以种种手段和他妻子较劲,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懊丧。两人一闹矛盾,他就拿妻子“不贞洁”说事,使妻子长年被套在一个无形的锁链中遭受精神折磨,结果导致精神失常,住进了精神病院。“chu女膜至上”的观念扭曲了许多人的心态,已经是一种“文化”,弥漫在中国人心头。然而,这既没有任何科学根据,也没有任何宗教的神圣。按说科学发达了,人们已经知道在女性生殖器官中,chu女膜只是未婚女性荫道口上的一层不完全封闭的黏膜,除了性茭,剧烈运动或意外的身体碰撞都可能导致破裂。可是,庸俗的观念顽固地看重chu女膜,这不仅是褊狭和自私,而且是愚蠢和反智。问题在于,不光是老年人,甚至在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年轻人身上也冥顽不化,可见中国一些亘久绵延的传统思维,靠口口相传,靠潜移默化,已经成了“文化基因”。

    别拿着贞节牌坊当先进文化(2)

    文化基因,当然和遗传基因不同。“chu女膜至上”的心态,是不是人性当中固有的?就连今天的年轻人也继承了这种观念,是不是应当从弗洛伊德所说的人性潜意识中找原因?非也!在弗洛伊德所说的潜意识或无意识,恰恰是x欲,是我禁忌的性本能,禁忌是后天的。“chu女膜至上”是一种扭曲变态的禁忌,而绝不是x欲本能,只能是文化和观念的问题。中国的“中世纪”尤其漫长,社会对贞操的要求十分严苛。这种性文化,已远远脱离了人的本性,愈演愈烈地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病态。没有刀枪剑戟,没有炮火硝烟,然而女性作为这种意识形态的受害者,却不亚于战争的牺牲品。为了换取一块“清白”的门帘,逃避一种“耻辱”的印记,她们不但逆来顺受,甚至是自觉自愿地摧残鲜艳的躯体,奉献青春的岁月,以至于用无边无际的压抑,用血泪和生命来维护这种捆绑自己的锁链。

    所谓贞节、贞操,在开始,并不是那么绝对。秦始皇的母亲原来是秦国宰相吕不韦的侍妾,后来,吕不韦把她献给秦始皇的父亲秦王。甚至有野史认为,当时其母已有孕在身,也就是说,秦始皇实际是吕不韦的亲生儿子。不管野史的传说准确与否,这件事起码说明,当时对女性所谓贞操的要求并非像后来那样苛刻。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后来,吕不韦把自己绝非chu女的小老婆献给皇帝,绝对是犯了欺君之罪,至少要被砍头,甚至可能祸及全家、被灭九族。

    随着集权统治的强化,皇权、父权、夫权步步走向绝对化,纲常礼教日臻强大严密。这一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节操,也在不断升级,直到宋朝、明朝,发展到了极致,内容包罗万象,形式繁冗庞杂。

    中国历史上的一切以权力为中心,这是解读中国历史的一个枢纽。顺便说一句,这其实也是解读今天中国许多危机潜伏、悖论纠缠的枢纽。所谓君臣父子,所谓夫为妻纲,所谓“夫死从子”,这些纲常礼教虽然在孔孟“原教旨”中就有,但大致从汉代以后意识形态化,演绎成专门维护皇权专制的政治文化。父权也好、夫权也好、男权也好,从微观和现象上看是有的,甚至还挺严重,但是从宏观上看,从实质上看,其实都是依附于、服务于、受制于皇权、政权的。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看问题,就很难穿透历史和现实的迷雾。比如,一个男性的农民和一个女性的妃子相比,谁更有地位?男性的文臣武将见了武则天不也得跪拜?大清时哪个“男子汉大丈夫”敢冒犯老佛爷的滛威?再说父权,儿子当了高官,当爹的再也威风不起来。“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牺牲的都是孝。

    进一步而言,今天社会尽管经济高速发展,但观念变革严重滞后。在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争论中,总是有一种将传统文化“整体看待”的思维误区。整体有整体的优势,分析有分析的优势,绝不能以整体思维的优势取代分析思维的优势。该分析时必须分析,没有分析思维的“整体思维”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取消思维。比如,对待传统文化必须分析。今天,贞节观、贞操观有着巨大的文化心理基础,这显然与我们的传统文化有关,而这绝不是什么精华。可悲的是,竟然有人对此也进行了粉饰,硬是拿着贞节牌坊当先进文化。

    女性的贞节有三点至关重要:其一,嫁人时必须是chu女;其二,平时要严守男女之防,所谓男女授受不亲;其三,就是要从一而终,而且还包括丈夫死后的“从一而终”。贞节发展到节烈,就要“赴死”。其实,活着的也生不如死。

    其中,“chu女”问题其实是基础。就是说,女人的贞节、贞操,要以“贞洁”为基础。如果对整个贞节观和贞节道德体系问一个为什么,回答是女人隶属于男人。所谓贞节,根本不是一个“人权”概念,而是一个“物权”概念。注意一下,奴才、奴隶、奴婢等等,“奴”字都有一个女字旁。“才”针对使用而言,“隶”针对“属于”而言,“婢”针对卑贱低下而言。汉字的结构特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发生学”意义上考察一定事物的视角,是有参考价值的。

    当这种观念确立起来,并且为专制所强化的时候,本来是女性生殖器官之一的“chu女膜”已经不再属于女人,在观念和心态上,在支配和主宰人的行为的意识中,chu女膜已经被让渡给了男性,已经被男性所霸占和垄断。用“见红”来检验女人对男人隶属关系,来检验男人对“物”的占有与得到,来判别这个“物”是“新的”还是“旧的”,来分辨对“物”是否“初使”或“初占”。如果说太监是将男性的生殖器官戕害阉割而完成驯化、隶属的非人化,女性“见红”检验就是通过将生殖器官抽出、实行观念垄断而完成非人化,两者是同样残酷的。因此,将属于女性的“chu女膜”归还给女性,才谈得上女性向人性的回归。

    一种观念被专制强权意识形态化,进而也被文化心态化,更重要的是成为支配和主宰人们心态与行为的实实在在的规则。其潜移默化的程度,可以从女性的“认同”来看,这也是十分可悲之处,那就是女性本身也成为这种观念的“认同”者,甚至是“自觉”的实施者和捍卫者。“见红”的“红”被称为“元红”、“新红”、“喜红”,备受赞颂和推崇,享有很高的地位。清末民初有一首俗曲“五更调”,唱的是“新出五更里,新人闹洞房”,唱出的恰恰是女性的心声:

    别拿着贞节牌坊当先进文化(3)

    三更里明月来相照,

    就好似狂风吹折嫩柳腰,

    郎爱风流不顾奴年少,

    忍痛含羞由他来颠倒。

    弄出一点红,滴在白绫标,

    不怕羞拿到灯前照。

    新郎见喜红,心中名欢悦,

    说奴是黄花闺女,

    喜笑在眉梢。

    不但新郎要验红,有时外面的男方家长和宾客们都要“眼见为实”地传看这块血迹斑斑的“白绫标”,那是新娘贞节的有力证据,众人交口赞叹,新郎因没有摊到“假冒伪劣”而扬眉吐气,新娘因自己是“合格产品”而自豪窃喜,的确称得上是“深入人心”。

    文学作品中,即使是描写浪漫爱情的作品,也体现了高度“认同”。比如元人王实甫的《西厢记》里,张生在初夜事后因见落红而唱到“春罗元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而身价倍增,通过“资格考试”的莺莺说:“妾千金之躯,一旦去之,此皆付于足下,勿以他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一点红,决定女子的身价、地位、命运、前途,如果不是“一枝红杏出墙来”,则“春色满园全关住”了。

    这一点,与中世纪欧洲庄园主的“初夜权”有异曲同工之妙。封建领主(一般为贵族)领地内的所有农奴新婚时,都要把新娘交付领主首先“使用”。农奴的妻子看来必须是要失去“贞操”了。但与中国的“见红”的共同之处在于:女人仍然是男人的工具,否则怎么会发生“使用权”的转移呢?只不过在工具的使用权上按等级分配,领主依对农奴的占有权而享有使用其妻子的优先权。多么“贵重”的chu女膜,多么低贱的女人。女性对扼杀自己的观念锁链予以“主动配合”,这的确是很悲惨、很令人痛心的一幕。问题在于,这样的偏见至今并没有绝迹。女性要想提高地位,就靠信奉贞节贞操,要想获得人的尊敬,就靠更严格地遵循这些扼杀、降低、残害自己人格尊严的信条,这是典型的“饮鸩止渴”。

    女性贞节的第二个标志是男女授受不亲,也就是说,男女不得有任何肢体、肌肤的接触,甚至连衣服也碰不得。更有甚者,让男人看一眼也算一次“失节”。《烈女传》中,有一位贞节烈女,她的胳膊让男人拉了一下,她气愤不过,因为这胳膊已被男人弄脏了,不贞了,为了维护贞节,她把自己的胳膊砍下来。

    就连女性最看重的容貌,在贞节面前也一钱不值。唐代名相房玄龄年轻时,有一次大病将死,他对妻子卢氏说:“你年少,不必守寡。”卢氏却哭着到他床前,挖出自己的一只眼睛,表白自己绝不再嫁。与当今女性的美容、整容相反,历史上多次出现自愿“丑容”、“毁容”的女性,当然是为了贞节。——“生命诚可贵,花容价更高;为了贞节故,二者皆可抛”。

    鲁迅写了《我之节烈观》,对“吃人”的道德法式进行了透彻的戳穿和批判。他说:“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这些话已经过去大半个世纪,今天依然振聋发聩,说明人们的观念和心态并没有发生本来应有的、更加彻底和实质的改变。

    女性贞节最重要的,还要算从一而终这一条。女性的贞节,是从小就要树立的。从小就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里学习将来为人妇的道理和技能。嫁人时,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自己无权决定,嫁过去之后,要上侍公婆,服从丈夫,夫死守节,从一而终,所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十六国之一的前凉王张天锡,有宠妾阎氏和薛氏。一天张重病卧床,自觉性命不长,对二妾道:“你们将何以报我?我死后,岂可再为他人凄?”二妾答:“你若不避讳谈死,妾请求殉死,供洒扫地下,誓无他志。”张天锡病危,二妾双双自刎。可是,张天锡的病却好了。

    南朝梁时,有一个叫杜嶷的纳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妾。一天该女收到其父来信,正读时杜回来,妾羞以家事告杜,将信吞下。杜怀疑是情书,命令剖腹取信,信取出时,妾尚剩一口气。杜看完信,知道妾被冤枉,但妾已气断命绝。

    隋朝有个崔姓妇女,十三岁时嫁给郑家,丈夫死时,崔氏年方二十,其父不忍看她年轻守寡,劝她再嫁,崔氏为表白绝不再嫁的决心,截了头发,割了耳朵,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让男人的倾慕和自己的欲念随着花容毁灭一起烟消云散。

    到了宋朝,大倡贞烈之风到了荒诞地步。有人问宋朝理学家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该怎么办?程颢回答:“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中国女性在这种宣传下,往往做出惨烈的牺牲以保贞节。

    如果说为贞节而赴汤蹈火、自毁芳容,能造成一时的“轰动效应”,甚至“百世流芳”,那种守寡的痛苦,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是很难想象的。清朝一位“高节妇”,17岁时开始守寡,守到96岁而死,79年中两万八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的滋味,任何超常的想象力都难以体会。有一寡妇,丈夫死的时候儿子还在襁褓之中。儿子长大成|人中了状元,结婚的那天晚上,母亲把儿子叫过来,递给他一个包袱。儿子打开一看,里面是又光又亮的铜钱,上面的字已经磨损。母亲给他讲了铜钱的故事:在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我还很年轻,我含辛茹苦把你抚养成|人,经历了多少难以入睡的夜晚啊!每天夜里我会想入非非,只有劳累才能使我入睡。于是我每天半夜都要从床上起来,把这些铜钱扔在地上,在一片漆黑中趴在地上摸索,直到找到每一个铜钱为止,这时我常常累得筋疲力尽,倒在床上。现在你娶了新娘,希望你别忘了这些。

    别拿着贞节牌坊当先进文化(4)

    至今,人们的观念和心态并没有发生本来应有的更加彻底和实质的改变,也就是说批判贞操、贞节、贞烈的道德、法式,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在支配人的行为的意识中,而且在许多理论上、宣传上、主张上,还都在不同程度上以贞节、贞操的观念为依据。有人提出中国应当立“贞操法”、“贞节法”,有人提出对青少年加强贞操、贞节的教育,许多老师、家长、专家甚至提出“靠贞节教育来加强女青年的自我保护意识”,而更多的人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批判,实际上依照和运用的也是这些。所谓对“贞节”进行新的解释,所谓保留其中合理成分,所谓“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造和发展等等,其实是不了解这些所谓“传统文化”并不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是非文明、反价值、反人性、反智慧的集权专制遗风。

    一种“道德”,只要求一部分人而对另一部分人失效,比如要求女人而不要求男人,在人与人之间堂而皇之地搞“双重标准”,它就是不道德的;一种“道德”违反了人性,牺牲自己的幸福,忍受极大的痛苦而对人对己并无实质益处,它就是不道德的;一种“道德”剥夺人的“性权”,剥夺一个人对自己生殖器官自主支配的权利,迫使一个人依附、顺服别人,甚至让渡自己合法权利才能避免谴责惩罚,它就是不道德的。一个女人为爱情而付出自己的身体,无论以后发生什么变化,当一种“道德”宣判她的贬值、不洁净、低下的时候,这种“道德”就是不道德的。

    因此,用所谓贞节、贞操为标准来衡量女人是否自重、自爱、自尊,恰恰是诱导女人自轻、自贱、自弃。正像作为一个现代公民,还有许多困惑,无法充分运用民主权利,无法全面维护合法权益,无法充分表达自由意志等等一样,女性还有许多的妥协、忍让和无奈。但是,价值取向是要搞清楚的。拿着鸡毛当令箭,拿着腐朽没落当先进文化,拿着锁链桎梏当精神文明,拿着倒行逆施当与时俱进,那就不仅是女性,也是包括男性在内的民族的悲哀。

    从宁死遮掩到疯狂暴露(1)

    无论怎样追求男女平等,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审美价值都“不平等”。男子的选美大赛和女子的选美大赛无论如何不可等量齐观,一个潇洒标志的帅哥和一个艳光四射的靓女,在性审美的视角面前不等价。因为,男性之美在于力,女性之力在于美。就像雌性的孔雀无论怎样羽毛丰满,在雄性孔雀开屏时也会黯然失色。对于这样的差别最好撇开理性论证,而一言以蔽之——“上帝的安排”。

    于是,男权社会维护巨大的男女权利的格序之差,必然以女性的遮掩为重要条件之一,暴露是大逆不道,东西方皆然。怎样婀娜多姿的女体,在衣带包裹下也失落大半性感诱惑,而怎样道貌岸然的君子,在暴露的女人面前也难以无动于衷。“坐怀不乱”指的是行为,不是心理,就连先哲鼻祖,也只管“非礼”的“勿听、勿视、勿动”等等,而不管“勿思、勿念、勿想”,因为连他们也知道,那根本做不到。

    别以为西方最早出现捰体画、捰体雕塑等等,就觉得西方始终比东方开化,绝不尽然。在西方,连思想意识,也就是内心的“色心”“色欲”也曾经被禁得严丝合缝,滴水不漏。

    欧洲思想解放、技术革命等等之前,是黑暗笼罩的中世纪,性禁锢是黑暗中的黑色精神囚笼。圣·奥古斯丁教皇认为:性生活是罪恶的起源,x欲是传播罪行的渠道。禁欲是当时社会的观念中的主旋律,不仅宣扬未婚者的贞操,而且强调已婚者的节制。基督教开始并没有成形的性伦理法典,对性的理解受斯多葛主义和诺斯替教的影响。诺斯替教大体上由东方神秘主义、希腊哲学和基督教信仰混合而成,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儿乱,用它来指导人的行动,只能造成晕头转向。而基督教、斯多葛主义再一掺和,简直叫人不分裂成好几块就寸步难行。比如其中认为结婚是恶,生育是传递恶势力的工具。所以,人类只有绝种了才能实现善。

    基督教的道德学说在当时算是“开明”的,因为教义中肯定了性是创造的一部分,因而是善,但对性活动严格限制。一方面反对所有性茭,要求禁欲;一方面支持所有可能的性茭经验,只要它不是生育的。一方面肯定生育是性茭的基础;一方面极力主张童贞。总而言之,要是真的把中世纪的行为规范看明白,并且真的当回事儿(当时也必须当回事儿),就只能找不着北。总得给善男信女们指条活路吧?处理这种矛盾的方法是有的,那就是:内在的态度和思想比外在的行动更重要;在内心、思想上肯定性茭的神圣意义,但是要认识到它也是恶的源泉,所以必须禁欲。

    当时,社会在教会的这种信条的影响下,发展成为一种病态的信仰方式。当时的文学、艺术都体现了对人的自然需要的压抑和否定。那些修行者穿着质地粗糙、极不舒服的衣服,身上绑着沉重的铁块,故意忍着饥渴,睡硬木板。有的人为了表现自己对女人毫无兴趣,把脸割破,弄出伤痕,有的人把头发剃光。我猜想他们这样做不光是为了表示自己拒绝女人的坚决——你看,我都这样了,难道我还是个采花大盗吗?我这是为了让女人不喜欢我,我宁愿如此!其实还有另一层意思:x欲这东西实在难以泯灭,我自残、自戕、自裁,用以驱除邪念。——果然,他们的“修行”颇有成就,历史上诞生了一个有名的“自我鞭笞教派”,平常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全身心地从事自己的专业:不停地用鞭子抽打自己。当然抽打得越凶,专业水平越高。我看资料看到这里百思不得其解,觉得这些人虚伪,对上帝并不怎么虔诚。大概当时东西文化交流太少,他们不了解中国太监。但也应该知道,把那点东西“戕”了不就完了吗?又下不了手。通过抽鞭子这种办法驱除x欲,究竟是不是虔诚,有没有用处,难考。

    这一派,无论如何还算有点“自觉意识”,用驱除邪念来祛除好色的根源。而社会上更多的是把好色看成“着魔”,女人才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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