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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客1202·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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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代女性生活史(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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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1年3月,韦荧在中央@ 医院生育后,身体非常虚弱。她与艾青商量后,决定把孩子暂时托放在附近的一个老乡家,准备等自己出院后再接回来。一个月后,他们去接孩子时,“推开门,发现主人不在,再看炕上,婴儿身边放着一碗小米汤,碗里还趴着一只苍蝇。……孩子骨瘦如柴,显然是缺少营养的缘故。不几日,这个孩子终于夭折了”。这是韦荧与艾青婚姻中的第一个孩子,给他们刺激很大。孩子死后的第三天,他们两人在窑洞里枯坐,半晌都没有话。

    石澜在抢救运动中生下孩子,但觉得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后又被迫丢弃孩子。“1943年我生了第一个儿子以后,用乳汁哺育了将近一个月,当婴儿第一次向我发出天使般的微笑时,我是多么地陶醉啊!但就是在这时,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须随他同行。这是大局,我别无选择。当我把自己的幼儿,从怀中用双手托起交给一个陌生农妇时,我的心都要碎了。我这个年仅26岁的小母亲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昏倒在农妇的家门前。”

    六、“回到家庭的娜拉”

    1942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革命队伍里的知识女性在丁玲主持的《解放日报》副刊上,集中发表了一系列倾诉文章,言辞激烈地指控革命女青年在革命婚姻过程中所遭受的身心损伤与苦痛。

    尤其是3月9日刊出的丁玲文章《三八节有感》,极其深刻而尖锐地揭示出延安革命队伍里的知识女性,在恋爱、婚姻与家庭问题上所遭遇的陷阱和困境。这并非简单的肉体或精神疼痛,而是进退两难,动辄得咎的险恶生存环境。

    在男女比例曾经30:1、18:1、8:1的延安革命队伍里,一个女同志不想结婚似乎是不可能的。“不结婚更有罪恶,她将更多地被作为制造谣言的对象,永远被污蔑。”结婚以后,不要孩子不行;有了孩子,绝大多数母亲只有自己领养,又被讥讽为“回到家庭的娜拉”。离婚,更是她们遭受非议的谈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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