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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客1202·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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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代女性生活史(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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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儿童,陕甘宁边区政府明确规定严禁打胎,“私自打胎者以犯罪论”。私生子与一般婴儿享有同等待遇,“周岁以前之婴儿,无论由母亲养育或雇人养育,每儿每月均发保育费10元;周岁以后的婴儿,领取半成的伙食粮费,并发给保育费5元,不领伙食费者仍发10元。”(这个时期,八路军津贴每月标准是:战士1.5元,排长2元,连长3元,营团长4元,师长5元,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津贴也是每月5元。)

    这样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环境,这样的胎儿保护政策和儿童保育政策,给革命队伍里的女青年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对生理现象的无知,与几乎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很多离开父母、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涂地怀了孕。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是在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后,才去医院检查,知道自己已经是准妈妈了。这是她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因为革@ 命还远远没有成功呀!

    面对突如其来的孩子,她们一筹莫展,怀孕后的妊娠反应接踵而至:

    本来延安的小米饭、南瓜汤、盐水煮土豆,吃得香喷喷的。可是妊娠以后却难以下咽。……有的孕妇反应严重,吃进多少吐出多少,吐完了食物吐胃液,吐完了胃液吐胆汁,好像五脏六腑都在腹腔里翻滚。本来延安的饭菜营养已经够单薄的了,加上不能进食,经过几个月的折腾,即使是矫健的年轻女战士,也会变成病号。胎儿的营养全靠母亲自身储备,十月怀胎,待婴儿呱呱坠地,做母亲的臼牙开始摇动脱落,脸上出现皱纹,脑筋反应迟钝,达不到一个战士的素质要求了。

    对此体会最深的应当是贺子珍。自从1928年5月与结婚以来,井冈山上,长征途中,陕北延安,她“生孩子实在生怕了,十年生了九胎,现在肚子里又怀孕了”。她的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以至于在抗大学习期间竟然晕倒在厕所里。而她执意离开,离开延安去苏联治病时,年方28岁。

    十月胎成,接下来的生育,对这些战争环境中的知识女青年来说,有时甚至是生死考验。

    1945年9月,正是重庆谈判的时候,王丹一在清凉山窑洞宿舍里生产了。

    艾思奇在另外一间窑洞里写文章,我在窑洞宿舍里,没有灯光,感觉得痛疼难忍,就哼叫了。隔壁xx夫人听到了,叫来艾思奇。艾思奇束手无策。这位夫人让勤务员赶快叫来中央印刷厂卫生员,问我预产期是哪一天?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预产期。这样,就在窑洞宿舍里生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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