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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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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容 分节阅读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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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巡逻的竹枪兵爬上大车,隔着木板围观狼群抢食。

    两千血海里厮杀出的汉子,还怕这百余条畜生

    简直是笑话

    “府君,这些畜生的皮毛不错,领头的几个尤其壮,皮毛也厚实,干脆猎来给府君做个垫子。”

    典魁大口撕扯羊肉,两口喝干肉汤,仍是意犹未尽。

    “没吃饱就再盛一碗。”桓容慢悠悠的喝汤,姿态优雅,食量却一点也不优雅。

    不是他刻意控制,半锅羊汤早没了。

    “诺”

    典魁啃完羊肉,撕扯掉羊筋,不用刀砍,直接咬断羊骨,吸食里面的骨髓,牙口不是一般的好。

    桓容没有这份本事,想吃骨髓只能用刀,好在有阿黍,根本不用他动手,砸断的棒骨已经整盘送到面前。

    “这是牛骨。”阿黍净过手,转身为桓容烤蒸饼。在她身边,砸断的牛骨和羊骨堆成小山。

    考虑到要加速赶路,接下来几天都没有热食,桓容令厨夫多炖几锅羊肉,士卒和役夫敞开肚皮,各个吃得肚子溜圆,直打饱嗝。

    “吃饱了,照老规律轮值。”一名队主啃完骨头,喝干羊汤,咂咂嘴,站起身道,“我和刘老四带人守上半夜,你们先去睡。”

    “吃这么饱,哪睡得着”

    “你倒是精明,先溜达几圈,肚子里的食消化干净,后半夜准能睡个好觉。”

    队主气得扔出一块骨头,恰好砸在说话的人脸上,士卒们轰然大笑。

    跟着桓容行军,全不似往日辛苦。

    一样是赶路,却有着天壤之别。

    从中军留下的痕迹看,压根没吃几顿热的。换成他们,几乎顿顿羊肉,搁在几个月前,根本是想都不敢想。

    “行了,外边还有一群狼呢,都警醒着点。”

    “放心吧。”一个脸上带疤的刀盾手道,“那群畜生不老实给咱们守门,一刀一个,全砍了扒皮给桓校尉做褥子”

    “就你厉害”

    “怎么着,不服比比”

    火堆旁,两名队主带人离开,替换车上的竹枪兵。

    刀盾手和弓箭手仍在插科打诨,不时能听到一阵大笑声,好似在说什么有趣的话题,细听却让人寒毛直竖,头皮一阵阵发麻。

    “我算是看明白了,什么胡人凶悍,一样是两条腿两只手,肩膀上扛着一个脑袋,看几刀照样咽气。”

    “往年咱们被胡人欺负,不是他们强,是咱们弱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立下战功都要便宜别人,谁还乐意拼命。”

    刀盾手系紧身上的裘袄,咧嘴笑道:“要是都能像如今这样打仗,我这百十斤肉都交代了也是乐意”

    众人又笑了起来,却没人开口反驳。

    一阵风吹过,火焰摇动,逐渐减弱,有人折断枯枝,随手丢进火中。

    噼啪两声,焰心由橘色变得微蓝。

    一名略有年纪的弓兵探手入怀,取出一只怪模怪样的乐器,送到嘴边,轻轻吹出一串长音,飞散在北风中,竟是意外的和谐。

    荒凉的平原,苍茫的大地,火焰在夜色中燃烧,乐音连绵不断。

    吞噬血肉的狼群倏然一静,片刻僵立后,又开始彼此挑衅,开始下一轮争抢。

    桓容坐在武车上,面前摆着一张木制的棋盘。

    荀宥和钟琳对面正坐,一人执黑,一人执白,正在棋盘上厮杀。

    棋盘本是车上矮桌。

    机缘巧合之下,桓容发现矮桌可以拆卸,桌面翻过来就是一张棋盘。可惜他不擅棋艺,怕要辜负公输长这番好意。

    倒是荀宥和钟琳见棋技痒,每到休息时就要过来“蹭棋”,顺便同桓容讨论时局,制定归晋后的计划。

    往往是不等棋局分出胜负,三人已就盐渎的某项政策讨论起来。

    就此来看,这两位也算不上真正的棋友,顶多是个业余爱好,遇上政事经济,很快就会被转移注意力。

    “以大军行速,过了谯郡,尚需数日方能抵达汝阴。”荀宥落下一子,道,“一路之上仅遇一股埋伏,且数量不过千人,实在不合常理。”

    “的确。”钟琳见他落子,捻起一粒白子,沉声道,“以慕容垂行事,十有八九将在近日动手。”

    桓容没出声,从角落的木柜中取出舆图,铺在膝上,开始仔细查看。

    可惜图上只标有郡县,并未标出谯郡至汝阴一带的地形。

    想起被秦璟要去的手札,桓容不禁皱眉。

    大军北上时是走水路,如今改行陆路,想要推断鲜卑军的设伏地点,实在有些困难。

    “以两位之见,假设慕容垂要动手,会选在何地”

    荀宥和钟琳停下棋局,视线移到舆图之上,互相看了一眼,同时探出手指,指向图上一点。

    “仆早年曾随家人至此,知此有一深涧,临近汉时古道。”

    “你是说,大军八成会走这条古道”

    “不是八成,而是十成。”荀宥正色道,“自汉末战乱,百姓流离失所,天下十室九空。胡人踞北,只知搜刮掠夺,不知建设抚民。昔日郡县城池埋于荒草,秦汉繁华古道没于山林。”

    “大军弃舟行路,为防追兵,定要日夜兼程,加速前行。全军上下归心似箭,即使知晓危险,仍会选择古道。”

    荀宥一边手,一边用手指在图上描摹,画出古道的大致方向。

    对大军来说,从这条路走,至少能缩短半日路程,即便冒险也是值得。

    “如果慕容垂要设伏,为何沿路没有追兵的消息”桓容疑惑道。

    “府君可还记得,范阳王慕容德曾率一万五千私兵进攻石门”

    桓容点点头。

    荀宥扫过盘上棋子,将舆图铺在桌上,钟琳拨亮灯芯,照出石门至谯郡的几条通路。

    “大军从枋头撤退,慕容德从石门出发,前者多为步卒,后者多为骑兵。”

    “李邦在谯郡设伏,许是为扰乱大军视线。慕容德率兵避开大军斥候,先往此地埋伏,有充裕的时间布置,以候大军到来。”

    “慕容垂可以绕路,同慕容德前后夹击。为何没有袭击殿后队伍,或许是个障眼法。”

    “障眼法”桓容问道。

    “以此迷惑大军,令督帅以为慕容垂眼伤未愈,或是被邺城的事困住,根本无力派人拦截。”

    桓容陷入了沉默。

    思量荀宥的一番话,的确有相当道理。

    “如此,大军真的难逃一劫”

    “未必。”钟琳笑道,“府君难道忘了,还有巴氐、羯人和羌人的部落。”

    “他们”

    “这些胡人未必能将慕容垂如何,但是,一旦慕容垂派兵离开大营”

    钟琳的话没说完,车外突然传来一阵“波波”的声音。

    桓容推开车窗,一只领角鸮径直冲了进来,扑腾两下翅膀,灵巧的落到舆图上,恰好踩在荀宥画出的古道之上,留下两个清晰的爪印。

    波波波波

    领角鸮蓬松胸羽,头上两撮耳羽直竖,面对面瞪着桓容,大眼睛里满是期待。

    桓容无语半晌,终于没能挡住“大眼诱惑”,默默转身拉开木柜。

    “波波波”

    “知道了,别叫了,叫得我头疼。”

    嘟囔一声,桓容取出阿黍新制的肉干,倒在一个漆盘里。

    领角鸮满意的歪了歪头,意外的蹭了一下桓容的手背,叼起一条肉干吞入腹中。

    桓容早习惯这只鸟来蹭饭,荀宥和钟琳却是看得一愣一愣,同时瞪大双眼,下巴坠地,表情出奇的相似。

    “府君,这是枭是”养鹰且罢,养枭这爱好当真是独特。

    “别误会,不是我养的。”桓容摇摇头。

    古代砍头悬木叫枭首,夜枭向来不是好兆头,这点常识他还有。

    “那”

    “偶尔飞来蹭食。”

    桓容靠向车壁,看着吃饱不算,还要将剩下的肉干划拉到一起,准备吃完打包的领角鸮,摸了摸刚刚被蹭的手背,这是要成精的架势

    荀宥和钟琳互看一眼,都没再发问。

    自被桓容从流民中挖出,两人见识过太多不可思议之事。要是逐一深究,问题会越来越多,稍有不慎就可能为桓容引来麻烦。仅为满足好奇心的话,实在是得不偿失。

    既成为县公舍人,凡事自当为县公考虑。

    自古以来,凡身具大才,贵不可言者,总有异事存于世。例如剑斩白蛇的汉高祖,出入有云彩浮于头顶;重立汉室的光武帝,同样有异闻存于史书。

    对比桓容的种种,荀宥和钟琳都是心头微动,再看向桓容,表情均闪过几分异样。

    两人家学渊源,不比郗超善相人,却也有几分相面的本事。

    越看桓容的面相,两人越是心惊。

    初见未曾觉得,如今细看,竟有几分贵极之相

    两人目光灼灼,桓容被看得万分不自在,差点撵人下车。即便对面是两个帅哥,还帅得各有千秋,被这么盯着也着实渗人。

    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荀宥和钟琳同时收回目光。

    面上虽然不显,心下却不约而同生出一个念头:乱世之中,能者居上。明公身具司马氏血脉,生母是晋室长公主,问鼎九州,逐鹿中原,并非没有可能。

    从龙之功。

    四个字撞进脑海,沉稳如荀宥,安然如钟琳,也不由得攥紧十指,激动起来。

    夜色渐深,领角鸮吃饱喝足,抓着肉干飞走。

    营地外的狼群抢完内脏和碎骨,仍不舍得散去。

    幽幽的绿光在营外游动,木板后的士卒分毫不惧,偶尔丢出几块骨头,活似在逗弄看门的凶狗。

    远处林中,埋伏的鲜卑骑兵愕然不已。

    “幢主,他们真是汉人”

    要是没看错,环绕在营地四周的可是四五群狼

    入冬之后,北方的狼群愈发凶恶。

    饿疯的凶狼遇上虎豹都敢撕咬。

    这些晋军非但不将狼群撵走,反而“养”在营外,他们疯了不成

    队伍中的羌人和羯人暗中交换眼色,趁着鲜卑幢主被狼群吸引注意力,猛然仆上前,抽出藏在身上的匕首,一刀扎进他的后心。

    得手之后,两人立刻抢过弯刀,打出一声呼哨。

    其他羌人和羯人收到讯号,纷纷拿起武器,冲向最近的鲜卑人。

    原本想着帮鲜卑人打破晋军营地,狠狠捞上一把,再将这些鲜卑人除掉。不想这些汉人十分警惕,营盘造得像地堡,外边还有成群的野狼

    若是和鲜卑人一起进攻,死伤肯定惨重。如果不能取胜,被汉人认出来,部落的生意也会玩完。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干掉这群鲜卑兵,向汉人示好。回到部落后,再向邺城送信,将事情栽到汉人头上,照样能捞到不少好处。

    心思既定,羌人和羯人动起手来毫不犹豫,刀刀狠辣,目的就是要将鲜卑兵斩尽杀绝,一个不剩

    “啊”

    鲜卑兵遭遇突袭,经过最初的惊慌,迅速镇定下来,开始三两背靠一处,同羯、羌对砍。

    如荀宥和钟琳所言,慕容垂的确打着大军的主意。殿后的队伍并不被他放在眼里,知晓是桓容领兵,才派出几百精锐前往夜袭。

    不料想,鲜卑将官习惯了欺压杂胡,忘记上峰的警告,遇上羌人和羯人部落,照样搜刮牛羊。

    和往日不同,被搜刮的部落非但没有反抗,反而愿意出人一起追袭晋军。

    理由很简单,这伙晋人带了不少好东西,战功和武器他们一概不要,只要大车和皮甲就好。

    “好”

    鲜卑幢主没想过这是圈套,答应得十分痛快。殊不知,羌人和羯人跟上队伍的同时,就是他丧钟敲响的开始。

    林中的厮杀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却并不快。

    鲜卑人仗着武器精良,和羌人羯人拼死搏杀。喊杀声引起晋兵注意,更引来营外的狼群。

    “府君,可要派人前往打探”

    “不用。”桓容刚要入睡,听到秦雷的声音,裹着斗篷坐起身,道,“让弓兵上大车,对着营地外的狼群射击,注意别射死了,赶往林中即可。”

    “诺”

    林中是哪族胡人,桓容不关心。

    之所以留下狼群,防备的就是夜间出事。这些野兽可分不清种族,管你是鲜卑还是杂胡,一概都是猎物,照扑不误。

    不枉费他一路舍弃牛羊内脏,各种培养感情,关键时刻总能用上。

    至于敌友

    这个乱世,讲究的是权势,维系彼此的是利益。

    他和杂胡做生意,却并未同其结盟。

    那些部落的确得了他的好处,但机会送到眼前,照样会扑上来狠狠咬上一口。

    密林距营地不远,至今没有任何示警,动手的时机也相当突然,足可证明其不怀好意。

    今夜没动手,八成是知晓自己不好惹,没有取胜的把我。不然的话,十成会和鲜卑骑兵一起进攻营地,然后再来一场黑吃黑,一箭双雕,一举两得。

    他不过是抢先一步,将危险扼杀罢了。

    残忍吗

    的确。

    狡猾吗

    不假。

    但在这样的时代,不能冷下心肠,早晚会成他人的盘中餐,变成砧板上待宰的鱼肉。

    桓容十分清楚,走出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又如何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乱世之中,当为乱世之法。

    过于心慈手软,不会被人称道,只会被视为软弱。

    桓容坐在车内,望着留有剑痕的车壁,静静听着北风呼啸,狼群嘶吼,以及隐约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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