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致谢
本书各章成于1995年-1999年间我在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研*潢色小说 .shubao2./class12/1.html习期间。虽然时间不算长,却弥补了从大学时代就不时隐约感觉的缺憾,基本完成了哲学经典的阅读以及让自己安身立命的思考。如今还清晰记得1996年夏天去密西根大学担任icpsr(美国校际政治与社会研究联盟)暑期班助理,某天晚上从密大的东亚图书馆抱着一大堆中文资料下楼,遇到一家“老外”笑我会“遭抢”(指我当时应接不暇、完全无助的样子)。四年研习的学生生活让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本科时代--单纯、充实并快乐着,而这归功于许多人的帮助。除了我在《宪政原理》一书“序言”中感谢的良师益友之外,我要特别感谢乐于助人的已故导师希尼克(melvin hinich)教授、博学而谦逊的社会学系科茨教授(lester kurtz)、原政府学院院长费希金(james fishkin)教授、我从东部长驱直入得大求学拜访的第一人林泽民教授、平素常邀我“蹭饭”的好友陆符嘉与胡丹博士夫妇以及常和我就某个学术立场争得面红耳赤的耿曙博士。
本书第一章、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英文版均在《中国哲学杂志》上发表,在此特别感谢杂志主编、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成中英教授和编辑顾林玉博士的长期支持。第一章初稿曾于1998年在波士顿召开的第二十届世界哲学大会上发表,并得到倪培民、牟博等业内学者的匡正。第一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初稿曾于2002年6月在英国牛津大学召开的中国政治哲学会议上发表,并得到邦宁(nibsp;bunin)、阿查德(david archard)、布罗迪(sarah browdie)教授等与会者的指正;此后,李晨阳教授敦促我将墨学部分拓展成一篇完整的论文,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在本书各章的英文写作期间,我承蒙北京大学哲学系张岱年教授的指教和鼓励。张先生博学儒雅、平易近人,在我这个不知名的学生面前没有一点架子。他对人格尊严理论素有研究,还专门写信嘱我深入探讨这个论题。2003年我调来北京工作后,张先生年逾九旬、闭门不出,平时他人不便登门叨扰,不想此后不久便溘然长逝,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本书的最终出版也算是自己对张先生嘱托的一个交代,抑或是其未竟事业的一个延续。
最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肖启明社长、刘明清副社长和赵卜慧副总编辑对本书的出版给予大力支持,责任编辑庞从容与唐仲江仔细审读了全书并提出多处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致以衷心感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