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为了人的尊严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一、从权利到尊严(1)
牢记备用网站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从权利到尊严

    没有谁会否认,这是一个“走向权利的时代”参见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改革三十年在本质上就是中国人的权利意识逐步觉醒的过程。作为一个宪法学者,我当然不反对谈论权利;事实上,宪法成天在谈论各式各样的“权利”。尤其是在中国人的权利保障还很不到位、个人权利和政府权力仍然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更有必要大张旗鼓地宣扬人权理念。但是作为一个“中庸”主义者,我自认为任何事情都需要把握一个度,即便权利也不例外;“权利”谈太多了,也会出问题。

    在权利保障相对充分的西方世界,片面张扬权利不仅未必有助于解决问题,而且可能把问题带入僵局乃至死胡同。这是因为“权利”在本质上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话语体系,而权利或利益是带有排他性的;我的权利意味着你的义务,你得到的就是我失去的,因而个人权利的膨胀难免产生权利和权利(或必要的权力)之间的碰撞,从而产生一系列似是而非的价值选择难题。其实西方人显然不是我们以往想象的那样纯粹自私自利的动物,基督教等宗教文化恐怕比世界上任何其他道德教义都更强调人的义务;只是在国家机器面前,为了实现强大公权和弱小私人之间的平衡,宪法学说才凸显了个人权利的至上地位,但是这套学说是不能拿来到处乱用的。在面对普通私人的时候,西方人十分注重自己权利的边界,甚至十分崇尚个人对社会的奉献,十分鄙视那种“一毛不拔”、唯利是图的“小人”品性。不幸的是,有时恰恰是某些*潢色小说 .shubao2./class12/1.html中国人给他们留下了这种丑陋的印象。

    为了人的尊严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批判与重构即便在权利保障仍然缺位的中国,宣扬权利固然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但是如果只知道自己的这个权利、那个权利,却未必有助于实现这些权利,因为权利在中国不是现成的,而是要去争取的,而争取——尤其是向政府争取——往往是有代价的。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只知道搭别人的“便车”,自己却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一旦绝大多数人都成了纯粹理性自私的“小人”,这个社会就陷入了理性所设定的“囚徒困境”the prisoner*餾 dilemma,dennis c*盡ueller, publibsp;choibsp;ii, cambridge uy press (1989), pp**9**15*保*一群自私个人的理性行为产生了对于彼此都最不理性的后果。现实很简单,如果没有人勇于出面去争取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每个人都等着别人出头,自己坐享其成,做一个理性的“缩头乌龟”,那么这个社会将永远陷于“乌龟世界”,不可能得到权利,也确实不配享受权利。在我看来,如果中国“70后”之前的教育特点是权利缺位,那么“80后”之后的教育和成长特点则是权利泛滥——倒不是说家长或老师成天在灌输什么权利,而是他们成长在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环境中,尤其是在国家严格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之后。如果中国将来每个人都想着自己,不知道适度尊重和考虑他人,那么这样的社会何其可怕!但愿这只是我个人杞人忧天的偏见,不过这种忧虑却似乎不独我一个人所有。不无吊诡的是,实现中国权利保障的最大障碍正在于权利话语所暗含的自私人格之中;要打破人类理性为自己设定的窠臼,只有克服权利习惯思维所造成的误解和偏向。</p>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