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仕风流》
第001章、庭院深深
庭院深深,从高宅大院里,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阵嬉笑声。今天是一个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阳光很足,风也不大,憋了一个冬天的孩子们正好趁着这个好时候出来玩耍。
这里是门阀世家子弟的游乐场,等闲仆役下人是进不来的。院子里一字排开许多“食案”,这是一种矮几,只有大概寸许高的短足,便利于放置托盘。不过这些孩子可不是在摆宴席,他们的食案上,除了一堆小箭之外什么都没有放。
原来一群孩童正在学着大人玩“投壶”的游戏,玩一种由来已久的士大夫宴饮时做的投掷游戏。
投壶这个游戏来自于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宴请宾客时的礼仪之一——请客人射箭。射乃六艺之一,那时候若一个成年男子不会射箭,会被视为耻辱,而主人请客人射箭,客人也是断然不能推辞的。
由于有的客人确实不会射箭,为了避免难堪,就用箭投酒壶代替。久而久之投壶这种从容安详、讲究礼节的游戏就逐渐取代了射箭,成为宴饮时的时尚游戏。投壶很适合当时的文人对于内心修养的尊崇和需要,所以它在士大夫阶层中盛行不衰,甚至达到每逢宴饮则必有“雅歌投壶”的节目助兴的地步。
游戏和吃食一样,是人类最热衷于展的两样东西。投壶也在流传过程中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展,不仅产生了许多新名目,还有人别出心裁在壶外设置屏风盲投,甚至有人玩背坐反投,大大增加了难度——就像后世美利坚篮球联盟的“扣篮大赛”一样,怎么花哨怎么玩。
门阀高族的孩子,玩的东西要高雅要有品味要和身份匹配,可不像寻常人家的孩子那样自由,可以爬树钓鱼捉蛐蛐掏鸟蛋。于是这几个孩童就在这深深的庭院之中,学着大人玩“投壶”的游戏。投壶要用箭,没有人指责这些孩子玩得过火出格,因为这是东晋,魏晋风骨最盛行的时候。
魏晋风骨是什么?它烙印在嵇康打的铁器上,它化入了刘伶喝的酒水狂放不羁就是它最好的注释,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你什么都可以做,但是前提是要做得“有型”。魏晋风骨,铮铮铁骨之中,还带有一股闲情逸致。
于是,在这个深宅大院里,几个门阀高族子弟学着大人,玩起了“投壶”,这本是一件雅事,谁还会真的来管?孩子的母亲若是知道了,最多是担忧地说道:“小心点,不要伤着自己。”父亲知道了,只会高兴地想:儿子长大了,知礼节了——玩投壶和玩过家家,同样是玩,档次可差远了。
一个皮肤白白的瘦瘦的头又细又黄的女孩子说道:“哥哥,给我投,给我投!”
那被她唤作“哥哥”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怜爱地摸摸妹妹的头,把手中的小箭递给她,犹自不放心地说道:“暄暄,这样,看准那个铜壶,手举起来,放到这个位置,嗯,就是这样,然后手腕用力,哎——不是这样,哎呀遭了!”
少年出一声惊呼,因为他妹妹的箭投歪了,直直地朝着另一个少年就去了。
那个少年才八岁,说是少年,还不如说是个稚气未脱的儿童,他完全被吓傻了,眼睁睁地看着这只箭朝着自己的咽喉飞来——因为他离暄暄很近,只有一丈多距离,从现箭的朝向就已经躲避不及了,眼看一场人间悲剧就要上演。所有人包括悲剧的始作俑者暄暄都闭上了眼睛。在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得一声奶声奶气地呼喊:“二哥,快闪开!”
然后这箭,就射中了目标!众人甚至还听见了锋利的剪支刺入身体的声音,金属和骨头碰撞出的闷响很独特,叫人听了牙酸无比,听过一次再也忘不了。那少年睁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看着暄暄,伸出的手无力地垂了下去,他慢慢地软倒在地一动不动。可暄暄的哥哥跑过来踢了踢他:“凝之,快起来,你没事!”
叫“凝之”的少年难以置信地摸了摸自己的喉咙,现果然没有插上箭,他眼睛一亮,翻身起来大笑几声:“哈,哈哈,我还活着,我还活着!”那模样要多癫狂有多癫狂,比范进中举好不了多少。
暄暄却吓得缩在她哥哥的背后,指着他道:“血,血,好多血!”
凝之定睛一看:自己胸前身上到处都是鲜血,而躺倒在自己腿上的不是自己的堂弟宇之又是谁?他仰面倒在地上,额头之上正插着那把箭,或许是箭太锐利,箭插得很深,整个铜制的箭头几乎没入了一半!现在宇之倒在血泊之中,人事不省。原来刚才他在千钧一之际跑了过来,替自己挡了这一箭!
想到这里,凝之悲伤地大叫道:“阿宇!醒醒啊,快醒醒!无量天尊在上,保佑我弟弟没有事!”凝之的肠子都快悔青了,如今出了这档子事,他怎么向母亲和婶娘交待?况且兄弟几人中,唯有这个弟弟平日里最爱粘着自己,和自己是颇为友善。像三弟、四弟他们俩,向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人一个鼻孔出气,也颇为傲气,素来有点不买自己这个老好人哥哥的账。
暄暄见宇之躺在地上生死不知,吓得“哇”得一下哭出了声。哭声是会传染的,一时间满院的小孩子哭成一片,尤其是老好人凝之,哭得稀里哗啦的,一边哭一边唤着宇之的小名。
外院的下人听得震天的哭声,赶忙跑进来一看,这一大滩血晃得几个年轻丫鬟媳妇顿时目眩眼花,吓得慌慌张张地叫起来:“天呐,出人命了!不得了了,出人命了!”一时间这个大宅院里乱成一锅粥。
深夜,一盏青灯下,一个青年妇人满脸愁容坐在床前,看着床上脸色苍白的儿子。这是丈夫留给她的唯一骨肉,也是她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和勇气,只是如今,这颗独苗魂牵一线了。
妇人的容貌很清秀,粗布衣衫(葛布,此时还没有棉布)并不能掩去她秀丽的颜色,她蛾眉深蹙,垂泪握着儿子的手,轻声地呼唤着他的||乳|名:“宇儿,宇儿……”仿佛这样儿子就能醒过来一样。
宇儿伤得很重,直到现在那支箭还插在他脑门上,没人敢动,光滑的箭杆在灯光下映出青幽幽的光,好不吓人。下午宇儿被人抬进来的时候,她感觉天旋地转,几乎要当场晕厥过去,幸亏几个健壮婆子眼疾手快扶住了她,这才没有跌伤。然后她就浑浑噩噩地坐在宇儿床前,流着泪照看着他,一刻也没有离开,直到现在。
其间有人请了大夫来看,有人熬了药端来,有人送了饭过来,她都只僵硬地点点头,没有开言半句。她不停抚摸着儿子逐渐冰凉的手,呼唤着他的||乳|名。连正院的女主人前来探望,和她说了些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是一个劲地抹眼泪。
女主人看她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叹了口气,留下了一包老山参,一边回头吩咐道:“紫鸳,你去取支大参熬汤给少主喝,小心着火候,别熬老了。”
她又对着年轻妇人安慰道:“弟妇,别伤心了。都怪我疏于管教,让凝之偷偷带着宇儿出去玩,这才酿成了大祸。这个不肖子,我听闻宇儿还是为了救他才弄成这个样子的,若是宇儿有个……什么的,看我不扒了他的皮!”言语倒是十分严厉,但是谁知道她是否真的舍得责罚儿子呢?
年轻妇人听得这话,才抬头眼泪汪汪地看着她道:“大嫂,千万别怪罪了凝之。他和宇儿一向亲厚,或是宇儿磨着他硬要去的也未可知。你如今是有身子的人,不敢劳你担忧。只是……先夫只留给我这点骨血,如今要就这样去了,我怎对的起……列祖列宗!”
年长的郗夫人听了,也是眼圈红红的,她道:“弟妇,别担心,我已经差人延请了建康最好的大夫,只是路途遥远,要明日才到。宇儿一向运气很好,希望这次他命硬,能挺过这一劫。”
祖氏听了,只有点头称是,但眉宇间仍有掩饰不住的担忧。郗夫人看了,不再说什么,长叹一口气,忽然觉得身子乏了,又安慰了她几句回去了,留下紫鸳和紫芝照顾。
送走郗夫人,祖氏又坐回床边,拉着宇儿的手和他说话,直到月上柳梢,直到两个丫鬟都去睡了。她虽然一脸倦容,但仍不肯去睡,她怕自己睡着了,一觉醒来就永远地失去了儿子。
在她老家有一个传孩子得了重病时神魂不稳,到了晚间最怕被行夜的夜叉勾去。但是只要有至亲之人守候在身边,时时呼唤他的名字,就能让他不会走远,不会迷路,夜叉也勾不走他——因为母亲在看着呢。
所以她要看着宇儿,看着他好端端的,她才觉得安心。“无量天尊,请保佑我的宇儿平安无事,有什么灾难、疾病、伤痛都降到我身上吧,不要再折磨我的宇儿了!”
这句话,林悟天很清晰地听在耳里,心里有些感动。这个身体的母亲还真是一个可敬的母亲。
痛,很痛。林悟天醒过来的第一感觉就是头痛欲裂,不光是因为头上的伤口。说是醒过来,并不十分确切,因为他之前两个月来,都能听能看,就是没有嗅觉、味觉、触觉。不错,林悟天是个穿越者,他的灵魂体之前一直附身在那枝小箭上,做了一个旁观者,此事大有原因。
林悟天一直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到了一切。他不是冷血动物,看到祖氏那样的伤心欲绝,那样的义无反顾,他其实很想替“宇儿”起来告诉她:“娘,我没事!”——哪怕动一个手指头向她报个平安也好啊!
第002章、爱如潮水
控制一具身体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科学家说了,人体是最精密的仪器,此话一点不假,林悟天初来乍到,光是从小箭中脱身,再顺利进入“宇儿”的大脑,都颇费了一番功夫,更别提掌控这具新身体了毕竟不是原配,虽然老程序被格式化了,但这台机器可不认新来的程序,它欺生。小林那个费劲啊,他现在连眼皮都眨不动。
之前他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想到终于有可能再当一个人了,兴奋得抖,一个劲地就钻过来了。但是现在他才现,他的运气简直好的冒好就好在他钻过来之前这个身体的主人已经死透了,三魂七魄都散了,他才能安然无恙的呆在这——否则二魂相遇,就像两虎相争一样,必有一伤,或许他被人吞噬了都有可能。
他费尽全力才钻过来,气喘吁吁很没有风度地趴在孩童的识海里,要是这时候孩童的灵魂尚在,随便给他一击可能都是致命的,那他就无端成了别人的养料了——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他不愿见到的。
不过现在这孩童伤重不治,他借尸还魂,人尚在,魂非昨。林悟天在识海里休息了好久,这才试着与这个身体融合,这个过程更是漫长而痛苦。灵识在身体里从头脑出,向着四肢百骸前进,而四肢的经脉好像干涸的河床,每前行一步,他就有像被针扎被撕裂的痛感。
见鬼,要知道这过程这么痛苦,他才不会从小箭里跑出来呢,老老实实呆着多好,林悟天一边忍受着痛苦一边想。当然也就是想想而已,要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几乎可以百分百肯定还是会出来的,因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他,骨子里就是富有冒险精神的人。
随着他逐渐取得身体的控制权,触觉回到了他的控制下,他的痛感就加倍了。身体和灵魂受到的双重煎熬让他叫出了声:“啊!”
祖氏的心都快沉到底了,她苦命的宇儿没有半点好转,连她在给他喂参汤的时候都没有反应,还牙关紧闭,喂多少漏多少。她听老人讲过,这种情况就是没治了,病人已经不会做吞咽这种本能的动作,不是时不久矣就是已经归西了。但是她不信,她在等,等着奇迹的出现。“但愿道德天尊能听见我的祈祷,我愿意减少自己的阳寿,换取宇儿活下去!”
或许上天真是听见了她的诚心祈祷,就在她刚刚许下这个愿望,分明听见了一声“啊”!虽然声音不大,但是的确是从床上传来的。她带着希望果然,宇儿的眼睛睁开了!祖氏喜极而泣,她用手捂着自己的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她的鼻翼耸动,嘴角扯动,无声地哭着,不过泪水早已流干。
林悟天用力抬起一只手,这是个五岁孩子的小手,胳膊短短的他,够不着祖氏。母亲低下头来,轻轻拉起儿子的小手,靠在自己泪痕未干的脸上,用脸轻轻摩挲着宇儿的手背。此刻她的心情刚经历大起大落,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儿子又会离开她。
天可怜见,我的宇儿活过来了!祖氏欣喜地想到,而她甚至还听见了宇儿在说话。宇之费力地动了动嘴唇,说道:“娘,……不……哭……”但是出的声音却微乎其微。
祖氏以为他口渴,忙不迭地道:“宇儿乖乖躺着,待娘给你倒水来。”儿子醒了,她的精神头立马不一样了,连走路都轻快了许多。
林悟天哭笑不得,这事乌龙了。果然做事要顺应自然,自己还没掌控这个身体,连说话都还不能,就想安慰这个可怜的母亲,真是拔苗助长庸人自扰。还是再等等,等到完全融入吧!又是一阵剧痛袭来,他暂时放弃了感知外界,又让灵识进入到身体里,在外人看起来,他又晕过去了——或是说睡着了。
要说这林悟天怎么会附身一枝小箭上穿越,还得从他的独门手艺说起。
林悟天是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古玩鉴定师,手艺是祖传的,年纪轻轻二十六岁就在业内享有盛名——尤其是在他爷爷隐退了之后,提起“湘中林爷”,指的就是他。他上辈子挂之前正在给博物馆鉴定一个宋朝的笔洗,却遇上了持枪抢劫的悍匪,受了无妄之灾,做了枪下之鬼。不幸中的万幸,他的一腔热血飞溅在一壶箭上,开启了未知的符咒,把他的魂魄吸引了进去。而晚来一步的牛头马面只能望着投壶和小箭兴叹,他们在想,找什么说辞才能回去交差。
“都怪那个黑头套,开枪也不挑个好方向!这下把咱哥俩害惨了!”
“就是,这鸟人着实可气!兄弟,商量个事呗。
“哥哥,您客气,有事您说话!”
“我是说,要不咱拿了他顶包?”
“好主意,哥哥,真有你的!”
“兄弟,别客气,咱们共学习,同进步!”
如果小林能听见他们这段对话的话,估计能笑活过来,这两位鬼差常年在人间界出差,对人界的东西熟悉得很。至于恼怒的二位鬼差真的去拿带黑头套的家伙上阎王殿对簿公堂,这是后话。
俗话说“山中无岁月”,被黑暗包围的感觉也是如此,等到林悟天能听能看的时候,他惊讶地现,自己来到了古代!当然相比灵魂出窍并附身于小箭,他接受起穿越来也是顺理成章:反正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不在乎再多来点猛料。
而他被禁锢在小箭里足足呆了两个月!如果说一开始还觉得新鲜,那么日复一日,林悟天快要被折磨得疯了,他现在十分后悔自己进入了这小箭了,这样的穿越还不如转世投胎呢,这要是一辈子呆在箭里出不去了,岂不是比阿拉丁神灯里的妖魔还要无辜和悲惨?
这就是林悟天短暂而精彩的一生,当然还有遗憾。现在他成了宇之,心里高兴得壮怀激烈,想仰天长啸,抒自己“死去活来”的兴奋之情。然而这个动作牵扯了头上的伤口,疼得他直咧嘴。
祖氏一夜没合眼,在黎明时熬不住打瞌睡,此时正趴在床头睡得正香。宇之见她睡得香甜,没有惊动她,让她好好休息一下吧,这个年轻的母亲太辛苦了。
忽然门帘被打起,宇之赶紧脸冲里躺好,紫鸳匆匆走进来道:“夫人,孙神医来了。”
祖氏闻言一下子从梦中惊起,忙不迭亲自迎出去。却没有注意,她的宇儿,在她转身之后,悄悄睁开了眼。
宇之这才敢把眼睛睁开打量这个屋子。没有销金帐,没有雕花窗,陈设简简单单,倒显出一副淡雅。低低的几案上,摆着造型古朴的铜香炉,一股淡淡幽香就是从这里传出来。凭着灵敏的鼻子堪比品酒师的嗅觉,宇之闻出了这熏香是马蹄香,看来并不是什么豪富之家,但用得起这种香料,也算小康了。
好在身下睡的是床,高于地面至少一尺的床,不是榻。晋时胡人的生活习俗已经部分融入了汉人的生活之中,在家具方面,胡床(坐具)等高型家具从少数民族地区传入中原,相融合之下,使得椅、凳等家具开始渐露头角,卧类家具亦渐渐变高。
但从总体上来说,低矮家具仍占主导地位。不过这张床还是很合宇之口味的,他本来已经做好了睡在榻上的准备,而现在,坐在床边的时候至少腿是能够比较舒服地下垂的。
之前他的灵魂存在小箭里的时候,没有眼睛而能视物,没有耳朵而能听见。现在他占据了宇儿的身体,就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了,在没有睁眼的时候一样什么也看不见。
听见脚步声,宇之马上躺好。他感到有人在他头上脸上摸着,然后闻到一股异香扑鼻,不一会就沉沉睡去。
不知昏睡了多久,反正四周是一片虚无的黑暗,和他归位后刚进入小箭的情况很是相似,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寂静得让人心慌。自己这是在哪里,宇之不知道,他心里慌乱:我不要死,我要活!我要活!我,要,活!
心中越想越害怕,“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却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一时间六识又回到了他身上。他动了动眼皮,可以睁开!他连忙睁开眼睛,先映入眼帘的是祖氏那张关切的熟悉的脸,顿时安下心来。
又听得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好险,若非老夫及时赶到,再晚得一时半刻,怕是神仙也难救回来!”
“多谢神医救了我儿!”祖氏眼圈红红的就要下拜,却被老大夫制止了。
他捻着三络长须道:“祖夫人,我身为医者,救死扶伤乃是我的本分,也是顺应天道至理的。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救人的同时也是积攒阴德,所以谢我还不如谢天呢。”说完一手指天,那悲天悯人的表情叫宇之看了暗暗赞一声:好神棍!
这不怪宇之,他刚刚定睛一看,这个“孙神医”黄冠缁服,白挽一个道髻,手拿浮尘,是个标准的老道打扮。他相貌清瘦,须雪白,自有一番仙风道骨,端的是好一副神棍的皮相!
然后孙老道话锋一转道:“祖夫人,小郎君没事了。他失血过多,由气血不稳截断脉流导致晕厥,如今老夫已经用针灸之法为他疏通血脉,虽说脉象仍有些许紊乱,只要坚持按方服药就没有大碍了。”
就听得祖氏喜不自胜道:“多谢孙神医,多谢孙大夫!”如今总算是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她连日来的虔诚祈福有了好结果。
看得孙大夫长得一副当神棍的好皮相,宇之心里顿生好感,他有心开口问两句话,却觉得眼皮沉重,睡去前听得几句话。
“老朽已给小郎君服下了麻沸汤,所以这几天他会渴睡,不碍事的。像他这样的伤,多睡睡好得快。”老道捻着长须的样子颇有一番不凡气度。
其实他还有一层意思没说出来:像宇之这般小的孩子,正是好动的年纪,如果任由他乱动,碰触了伤口,可就不妙得很!还是多睡的好。
祖氏是个柔顺性子,听得大夫的话,唯唯喏喏有如金科玉律一般遵守,恨不得时时盯着宇之,让他一天睡上十个时辰才好。
接连几日,祖氏都衣不解带地守在宇之床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宇之看了,忽然感到一阵心疼,他劝她去休息,可是她除了有惊喜和感动之外,只是淡淡地笑,仿佛在听小孩子撒娇一般。
宇之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真正接受了真个身份,把这个家当成自己家,把祖氏当自己娘看待的,或许在小箭里呆了两个多月,很多事都已看开。
他看出来了,自己托身的这个家,应该是个士族,但不是十分豪富。所用仆役也多为男子和老妈子,仅有主母身边有两个使唤丫头,这次自己受伤,她尽数拨过来帮母亲照料自己。
第003章、初见右军
好消息是,宇之恢复得很快,天过去,他头上的伤就好得差不多了。他自己都很奇怪:自己的体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看起来不像啊,这细胳膊细腿的,怎么看怎么像豆芽菜,怎会有如此惊人的恢复能力,难道是穿越带来的好处?
姑且这么认为吧,反正有好处总归是好事。但是有件事就比较郁闷了:就算是木头人,天天这般躺着也受不了啊,何况现在的灵魂是个二十多的成年人,这要宇之如何受得了?于是他开始扭来扭去,想要下床,却被祖氏一把摁住了:“宇儿乖,听娘的话,好好呆着不要动。”语气温柔得很。
宇之知道肯定被孙大夫暗算了:这老道长得人模狗样的,花花肠子咋就那么多呢?人品啊!这年头称神医的没几个好东西,你看金大侠笔下的三个神医:薛慕华、胡青牛、平一指,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我咒你这老道得个半身不遂!
殊不知,被他惦记的孙大夫这几天也是殚精竭虑为他治疗,连觉都没睡好。因为这么小的孩子受了这么重的伤,换作一般人早就一命呜呼,连他都很惊讶宇之的生命力之顽强。
孙大夫当初甫一进屋,就现宇之的情况很不好,失血严重。当时他都想放弃医治了,但是想想王家大老远的把自己请来,还是勉力一试。
可是这样九死一生的伤势,宇之居然挺过来了,而且恢复度奇快。要是宇之是一员虎背熊腰的猛将,那么孙道潜还不会这么惊奇,可是这事生在一个瘦弱的五岁孩童身上,就很令人惊讶了。他手里拿着的就是从宇之头上取下来的小箭,可以看出,箭头锋锐非常,竟是把削金断玉的神兵利器,这箭哪里来的,怎么作为小孩子嬉耍的玩具?
待到第七日,宇之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祖氏自是喜上眉梢。孙道潜看了更是暗自心惊:要知那一箭深深扎进了颅骨,换作别人不是骨头碎裂而死,就是伤风坏疽而亡,他治疗过的病人上千,受了这等伤势的,唯有宇之好得这般快。
事有反常即为妖!他心里更是坐实了有高人在宇之身上布局的想法。心里也暗下决定,要把这件怪异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师父,哪怕他再将自己赶下山。而且就算孙道潜心有不甘想一窥究竟,他也没法在王家再住下去了。
已经是腊月了,他要不走,难道还赖在这里过年?别说这可有打秋风的嫌疑,就是他真不想走也不可能——建康城里等着他医治的病人都排成队了。
他这次肯千里迢迢从建康来会稽出诊,实在是看了琅琊王氏的面子。而且王使君年纪轻轻已经做上了五品宁远将军,不是后台硬能有这么快升迁?他早有耳闻,这位使君的岳父就是当朝一品的郗太尉。
病人已经大好了,诊金也包得足,而且孙道潜一向生意是极好的,没有理由不走,为了不损他的神医风度,他也只能收拾收拾走人。老道端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架势,诊金愣是分文不取,这固然挣足了面子分,也让郗夫人很是为难。最后她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一辆装饰华美的大车,两匹浑身上下找不出一根杂毛的骏马,被送给孙老道当脚力。当然此时孙老道还是很配合地收下了这不含铜味的礼物。王家把面子里子都做得很足,这辆价值不扉的大车足当得上数万钱。而在此时,一万钱就相当于十个平民百姓一个月的生活费用,很是一笔大财了。
祖氏知道了心里颇为不安,隔日亲自带着宇之去长房道谢。出了门,冷风吹得宇之打了一个寒噤,却把祖氏吓坏了,直拉着他进屋又加了件天鹅绒的披风才作罢。
冬日苦寒,不管南方北方都一样很冷。北方是干冷冷的,冻脸;南方是湿潮潮的,冻心。昨日刚下过场大雪,纷纷扬扬的一直下了整夜,清早才停。但已经有仆下卖力地清理出一条甬道,可见郗夫人治家确实是井井有条。
王家的院子不是很大,规划得倒挺雅致,虽然不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但雪中玉树琼花,自有一番滋味。穿过了角门,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小小的水池,池中有一座假山,山顶是一座小亭,里面还有两个坐着下棋的人偶,一条山路蜿蜒而下,直到山脚处。而最妙的是一叶小舟恰到好处地停在路的尽头。
这个设计一下子就把五尺见方的池子变得好似无限大,吸引了小林的目光。
见儿子呆呆地看着假山池子,祖氏心中又怜又痛。怀着他的时候,他们一家正在颠沛流离,宇儿跟着她吃了不少苦,又是个早产儿,曾有老和尚看了说他是个早夭之相,可是他毕竟活下来了,虽然有点呆。她一直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如果不是那次从城墙上摔下来动了胎气,宇儿应该是个聪明的孩子!
“宇儿,”祖氏爱怜地抚着小林的小脑袋,小林的第一反应是躲开,但是他转念一想就站着没动。他清晰地感受到了祖氏的母爱,那是一种和煦的阳光般的温暖。但是一个心理年龄二十多的人被人摸脑袋,他还是感到背后一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就在宇之一阵忸怩,却听得有人高声叫他的名字,不啻于仙音。
原来凝之见了他,一边高喊着他的名字一边快步过来,喜道:“阿宇,你可大安了?怎么这么快就能下地行走了?”言语中透着浓浓的喜意,可是看他走起来脚步别扭,想是上挨了竹板还没好全。
凝之叫他阿宇,是因为魏晋时常用“阿”字加在亲属称呼前面,有亲昵的意味。比如“阿姊闻妹来”——《木兰诗》,“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他走得急,气还没喘匀就连问几句,可见与小林的关系之好。不过这话语还真是有语病啊,什么叫“这么快就好了”,小林苦笑一下答道:“二哥,我没事,正要和母亲去拜见伯娘。”
凝之这才现自己的失态,忙躬身向祖氏请罪道:“凝之刚才见了阿宇有些心急,忘了给婶娘请安,请婶娘恕罪!”
祖氏笑道:“凝之说话做事倒像个小大人了。你和宇儿亲厚,关心他,我高兴尚且不及,怎会生气?还谈什么罪不罪的?”
凝之听得夸奖,脸微微一红,又道:“婶娘,我与阿宇好久不见了,想一起去玩可好?正好父亲今日休沐,我们一起去他书房”
祖氏点头答应道:“”想想又补充道:“在府里玩玩就行了,别跑远了,宇儿身子还虚着呢!”
凝之答应一声,欢天喜地地拉着小林走了,结果只有祖氏一人往郗夫人那里去了。她当宇儿是小孩子心性,愿意跟凝之玩耍,反正这些天他也一直吵嚷嚷的想出去走走,让他去玩玩也好。
其实她哪里知道小林现在是郁闷无比啊,被一个岁的小孩子像带弟弟一样牵着,还一边走一边跟他解释道:“阿宇,我在你卧床养伤的期间来看过一回,你那时在睡觉。后来我没有再去是因为,因为……”凝之的脸红了一红,说不下去了。
小林听他支支吾吾的,干脆帮他说了:“是因为大伯打了你,伤重让你走不得路?”
“哎呀,就是,你怎么知道的?”凝之顾不上害羞了,他吃惊地看着五岁的“小宇之”。他一直在养伤,没有人告诉他啊,难道是他猜出来的?这太令人吃惊了。凝之虽然为人迂腐点,但一点也不笨,很快想到了关节之处,可是阿宇他,才五岁啊!
小林似笑非笑地看着凝之,凝之几乎产生了错觉:阿宇的眼神比以前明亮了,有精神了。不过身为堂堂王家次子的他,怎么可能让一个幼童唬到,他拉着小林的手,面色一正道:“阿宇,上次多亏你救了我。二哥真是没用,不但保护不了你,还要靠你救。……总之,二哥欠你一次!”
没有什么惊天豪语,但是他的眼睛里透着真诚。其实凝之不过才八岁的孩子,说这话时却好似桃园结义般严肃,逗得小林噗嗤一笑。小林故作天真地说道:“好啊,二哥,要是下次有这种情况,我就不救你了,省得你越欠越多!”
凝之听得他的话语,脸微微一红道:“正该如此。不过,没有下次了!”下次?他可不敢再犯同样的错误。他摸摸被父亲打疼的,心有余悸地想着。
凝之想想又说道:“阿宇,伤着你的那支小箭,你收着了没有?”
“不知道,你问这干吗?”
“我想把它好好收藏起来,永不忘你对我的一番救命恩情。你为了二哥我肯舍命相救,这样的情谊,就是用整座东山一样大的金山来换,我都不换!”凝之“深情款款”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到。东山就是会稽郡上虞县的一座山,很高也很有名。
这个二哥还真是可爱啊,但是宇之无端地觉得有点冷。
雪霁云开,阖府上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干卫生二十天,欢欢喜喜迎春节”活动——当然这个口号是宇之在心里起的,没敢说出来——就看到胖胖的刘大管事在那里指挥,年过五旬的李福李管事甚至身手矫健地爬上了屋顶,和他儿子、侄子们在上面扫雪。
宇之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有趣的画面,他问凝之:“二哥,那些人为什么还要扫屋顶的雪啊,我们又不到屋顶上去,让它们自己化不是很好么,反正太阳一出来它就化了——”
话还没说完,只听“咔嚓”一声,原来积雪把院子里梧桐树的枯枝压断了。凝之看着他笑道:“明白了吗?”
“明白了。”
一旁的李欣见他们在打哑谜,不禁奇怪地问道:“少主,你明白什么了?我怎么什么都没明白呢?”她是李福的小女儿,比宇之还小上一个月,平时最喜欢跟着宇之、凝之一块玩。她似乎有点害怕肃之和涣之,这哥俩有时会捉弄她。
宇之看着这个梳着两个丫髻的小女孩鼻子下还挂着两道清鼻涕,无端地想起了灰姑娘,呵呵,不知道灰姑娘如果蓬头垢面地去见王子,会不会把王子给吓跑。他忍着笑意解释道:“房梁都是木结构的,积雪太厚怕会像刚才那样压坏树枝一样,将屋顶压坏。”
小丫头高兴地哦了一声,说道:“宇哥哥你懂得真多,比我哥还懂得多,他只知道这是府里的习惯,说不出是为什么。”
小丫头的哥哥?宇之笑了,他看看那个身影,那小子可是个鬼灵精。
他是王家的主人,凝之的父亲,郗夫人的丈夫,是这家里身份地位最高的人,他住在中院。将军府里,王将军一家住在中院,东院住着祖氏和宇之,西院大部分空着,有几间堆放着一些杂物,还有一间宽敞明亮的给男主人当了书房。
去见伯父的时候,小林稍稍有一点紧张和期待。倒不是因为他见的世面少,而是因为他老早就想来拜访一下了,想看看这位王家的当家人是谁,毕竟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家的兴衰荣辱——门阀决定前途。
小林一直幻想这个伯父是个门阀世族里有话事权的,这样就能在官场一道提携他了。要知道魏晋时九品中正制很是严格,评议人物标准重家世。而乡品几乎决定了官品,乡品高者做官的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颇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还被人轻视。
所以他是怀着买了彩票等开奖的心情去见伯父的,来到西院他现,整个院子小小巧巧,只五六间房屋,前厅后舍俱全。倒也看不出来有多荣华富贵,而是自有一股清隽之意在里头。
正是元月的天气,寒气仍重,昨夜又下场大雪,屋檐下的冰柱挂得老长。掀开门帘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的熊熊炭火让人感觉浑身舒适。凝之看见一个中年人站在院里提笔写字,高兴地大叫道:“父亲,你看我把谁带来了?”
中年人生得龙眉凤目,皓齿朱唇,还有三牙掩口髭须飘逸不凡,望去似有三十四五年纪。他停笔一看,古井无波的脸上有了一丝笑容:“宇儿可是大安了?快过来让伯父”
他仔细打量了一番宇之,没觉什么不对,又在他的肩头轻轻拍了一下道:“好小子,和你父亲一样,义勇双全!不过以后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你父亲就留下你这么一颗独苗,出了闪失可怎么好?二郎带你去玩那么危险的游戏,我已经责罚过他了,你还小,就不要跟着他胡闹了。二郎,你平日看起来老老实实的一个人,竟是玩得比?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