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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玉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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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玉簪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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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玉簪》

    作者:羽意翩然

    1、拍卖会

    唐代鎏金碧玉簪。

    长13厘米,重212克。簪头用金银宝石以花丝镶嵌工艺做成盛世牡丹(宝石多有轶失),花开富贵,并坠有明珠,簪体刻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八字,另有一枚“天宝太真御制”字样的阴文印章。此簪做工精致,质地温润,品相完好,相传为杨贵妃心爱之物,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珍品。

    “起拍价——六十万!”

    拍卖员的声音宏亮有力,充满诱惑力和煽动性,将拍卖会再一次推向高~潮。

    “六十五万!”

    “六十八万

    “七十二万!”

    ……

    我站在某一拍卖会现场大厅的后面,手中拿着摄像机和话筒,准备结束后能够找个有点影响力的人物进行采访。然而此时此刻,我却内心激动无以复加,着了魔似的,直直地盯着幻灯片中的碧玉簪图片。

    好漂亮!好漂亮!!好漂亮!!!它要是我的该多好?要是我有那么多钱该多好?要是它只是静静地躺在博物馆供人观赏该多好!!!

    不知怎的,我的眼前不停地浮现起一个画面:一个着古装的男子挽起妻子的长发,深情款款地在发髻上插上这支碧玉簪……

    “五百六十八万,一次——”

    “五百六十八万,两次——”

    “五百六十八万,三次——成交!”

    随着定锤之音响起,那支碧玉簪重新拥有了主人,而我的幻想也最终破灭。

    我叫萧楠,今年二十三岁,是一家二流杂志社的实习记者。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背着摄影机到处去采访,用撰稿得来的稿酬来维持生计。

    我喜欢一切古老的东西,建筑、字画、金玉瓷器。那些在历史的沉淀中保存下来的东西韵味十足,却价值连城,不是我这个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的社会青年消费得起的。

    我有个男朋友叫莫路,长得白净秀气,是个阳光大男孩。我不明白他父母为什么给他取这样的名字,曾半开玩笑地问他,你是不是该有个兄弟叫穷途。没想到他却回答我,他有个远方表哥叫吴桥。

    莫路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吴桥是他的老板。

    在很偶然的情况下,我认识了吴桥。

    那天正在下雨。雨很大,莫路因为没有带伞,就打电话叫我去接他。我到了莫路公司楼下,看见吴桥开着一辆白色宝马车从地下停车场出来。他叫我和莫路一起上车,然后带我们去吃饭。

    那是个长相俊朗的男子,三十岁左右,衣着考究,举止有度,眼神中透着一股商人的精明。席间吴桥一直热情地为我夹菜,然后笑话莫路通常都是男生接女生,哪有下雨天让女孩子接自己的道理。这期间,他的眼神向我袭来,别有深意。

    面对吴桥的盛情,我措手不及,想要婉言谢绝却怕伤了他的面子,或者在工作上给莫路小鞋穿。莫路没有说什么,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吃菜。

    回去后,我们两个人吵了一架。

    这次吵架意味着我和莫路的矛盾再一次升级。

    莫路是独生子,好像还是三代单传,父母长辈对他的溺爱可想而知。所以他养成了自私霸道的性格。偏偏我也是个倔脾气,自我感觉良好,认准的事儿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莫路说我是不是看他没本事,所以想勾引吴桥想借此机会当上阔太太。我气得七窍生烟,说哪有的事,你不要冤枉人好不好。莫路说,那你怎么表现得那么殷勤,不是这个意思是什么意思。

    我已经厌倦了和他做无谓的争吵,丢下一句“随你的便,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之后,摔门而出。我以为莫路会追出来,但他没有。事后我才知道,我和他吵完架,莫路拍拍屁股回父母那儿了。

    去你的独生子——

    我直接给莫路发了条短信:我们分手吧。

    很快,吴桥给我打来电话,为昨天的事向我道歉。我说这件事跟你无关,只不过是莫路在耍小孩脾气罢了。吴桥说改天我请你吃饭。

    我胡乱地敷衍他,说:“好。”

    我坐在书吧里,利用那里的电脑将采访来的稿子编辑好发给主编。

    书吧很安静,有一片树叶隔着玻璃窗飘然落下。我看得出神,那支鎏金碧玉簪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在想什么?”

    吴桥突然出现,笑脸盈盈地坐在我旁边。

    “没什么,”我晃过神,笑容淡定:“只是在想事情。”

    吴桥没有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坐着看我码字。他的头离我越来越近,身上残存着沐浴||乳|的味道,淡雅而清新。他的鼻息呵着我的耳根,又热又痒。我有些不自在,往旁边挪了挪。

    吴桥怔了怔,嘴角抹上一丝笑容:“可以给我讲讲你写的那个故事吗?”

    很少有男人喜欢听这种浪漫却不实际的话题。我有些错愕,却还是娓娓道来:“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玄宗携杨贵妃逃亡四川,至马嵬坡遭陈玄礼兵谏。玄宗无奈,赐杨贵妃自缢。安史之乱平息后,玄宗对其念念不忘,遂派人前往马嵬坡吊唁。然而世道多寡,贵妃墓早已被人盗取一空。那支碧玉簪跟随贵妃多年,沾了她的血后也渐渐有了灵性……”

    许久,吴桥轻叹道:“很感人啊!”

    我莞尔一笑:“这只是在历史上发挥一点想象的空间罢了。”

    “不。”吴桥凝视着我:“没有美丽的灵魂,就写不出这么美丽的故事。”

    面对他唐突的谬赞,我心跳得厉害。躲开他的眼神,我拿起了包,神色慌张:“我还有事,先走了。”

    吴桥尾随而来,“我送你吧。”

    “不用了。”

    从书吧里出来,吴桥抢前一步打开了车门。见他执意如此,我不好意思,便上了他的车。

    吴桥请我到盛唐家园去吃饭。

    盛唐家园是一家以唐朝特色为主的食府,装饰得美轮美奂,让人感觉就像回到大唐梦境。扮成侍女模样的服务员将我们领进包房,跪坐在地上,微微颔首,将菜单递给吴桥。

    吴桥又将菜单递给了我,笑道:“想吃什么就自己点。”

    “谢谢。”

    我礼貌性地接过菜单,点了杏酪、防风粥、黄耆羊肉三道菜。然后我将菜单转给服务员让她递给吴桥,以避免和吴桥之间出现任何暧昧的桥段。吴桥很有风度地接受,又点了好几道美食。

    我吃得很安静,一言不发。吴桥往我眼前的碟子里夹了好几个炒虾仁,笑道:“我记得你很喜欢吃这道菜。”

    这菜是吴桥自己点的,并没有出现在菜单里。我忍不住对他的细心产生了好感,客气道:“谢谢。”

    “你似乎很喜欢说‘谢谢’。”

    我回答:“这只是习惯的问题罢了。”

    “看得出你习惯很好。”

    我忍不住又说了声:“谢谢。”

    “我希望能和你成为朋友,”吴桥笑了起来:“不过是将来发展为妻子的那种。”

    像这种钻石王老五,我说不上不讨厌可也算不上喜欢,只是觉得他们凭借优渥的自身条件,游戏人间,玩弄女孩子情感的花花公子罢了。

    我虽受宠若惊,却也知道万不能接受:“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那又如何?”吴桥的语气微微有些变化:“追求你是我的权利。”

    我准备和莫路好好谈谈。

    吴桥送我到楼下,给了我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猜出里面的东西价值不菲,我委婉地拒绝他:“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真的不能收。”

    “只是很平常的东西,”吴桥将礼盒直接塞到我手里,半开玩笑:“你是不是认为我是个风流鬼,看不起我?”

    “不是!”

    他的质问让我无从辩驳,只能默默接受他的好意。

    为避免莫路无事生非,我没有让吴桥到楼上做客。

    房间乱七八糟,一看就知道莫路回来过。我叹了口气,无奈地去收拾。到了莫路卧室门前,我竟然听到里面传来女子娇嫩的呻吟声。

    我推开门,竟然看见莫路和一个陌生女子赤~裸地躺在床上,兴致正浓。看着他们惊呆的表情,我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羞辱和愤怒。然后我将灯关掉,转身离开:“打扰了,你们请继续!”

    莫路穿好衣服,追出来,并向我道歉:“小楠,对不起!”

    我继续往前走,不想看见他:“你只要对得起自己就够了。”

    莫路拦住我的去路,跪在我面前,声泪俱下:“是她勾引的我!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犯了!”

    见他这么没有骨气,我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将来或许就该是我跪在你前面!”

    我烦闷地找了家宾馆,定了套标准间,洗完澡后瘫在床上再也不想动。

    我对莫路还是有感情的,但他太让我失望。以前有朋友结婚后丈夫出轨了,我还劝阻她男人生来如此,气坏了不值得。但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我才知道什么叫站着说话不腰疼。

    恍惚中,我似乎又看到那个男子含情脉脉,为妻子插上那支鎏金碧玉簪的情景……这么专情的男子,只怕我没有那个福分吧。

    吴桥送的礼品盒从包包半拉的链子里掉了出来,半露在椅子上。我伸长胳膊想要放回去,却突然想看里面究竟是什么。犹豫了一下之后,我拆开了包装。

    里面装的竟然是那支……唐代鎏金碧玉簪?!

    簪子在灯光下流光溢彩,散发出莹润的光泽。我将它握在手心,细细端详,简直爱不释手。

    五百六十八万——

    我清楚地记得成交时的价格。面对这么昂贵的礼物,我目瞪口呆。那件碧玉簪的获得者是场外竞拍,如神龙般神秘,没想到竟然是吴桥。

    真是有钱人啊……仪表不凡,举止有度,出手阔绰。这样的男人,但凡女子都会飞蛾扑火一样扑在他怀里,希望他能拥有自己吧?

    簪子握得时间久了,灼热得诡异,颜色也越发幽绿起来。我将它放在一边,换好衣服,拿出手机给吴桥打电话。我想告诉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应该给你未来的妻子才是,如果让我喜欢上他就用真心来换吧。

    “喂?”

    电话打通了。我正要说话,一道强光却突然射向我的眼睛。

    然后,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1汗,本人没找到唐朝宫廷物件作参照,于是自己yy了一下,还请见谅。

    2历史七分真三分假,历史小说又假了三分,是为了娱乐而存在。所以,看到有些不符合历史记载,比如改了人物年纪之类、的地方,莫计较;但在这、个是不属于那个朝代的东西,比如清朝的粉彩却出现在宋朝等。

    3对于那些诗词之类(文言),相信大家都知道,就不标明出处了,不然很费劲。如有疑问,请找谷哥和度娘,谢谢合作。

    4个人认为自己的文笔尚可,尽量做到简洁,不罗嗦。但凡是人写的书,难免都会有疏漏,关键是你对待文章的标准与态度,一些错别字、逻辑上的错误,还请大家能指出来,及时更正。

    5存稿一年多,终于发文了,内心激动得跟沸水似的,祝大家愉快。╮(╯▽╰)╭

    2、穿越

    “女士。”

    好温暖慈祥的声音。

    眼睛有点痛,浑身没有力气。我竭力集中精神,凭借着自己的意志,睁开双眼。还好,我没有变成瞎子。

    一个老妪站在我眼前,见我醒了,便将我从床上扶起来。然后她将一个盛满水的粗瓷碗端给我,说道:“汝已昏三日,可安好?饿否?”

    “谢谢。”

    我正好口渴,便接过碗来,一口气将水喝完。真是好水!比我喝过的任何饮料都好喝,清凉中透着一丝甘甜,顺着喉管扩散到胃里,顷刻间身体便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我脑子也跟着清醒了不少,忽然觉得老妪说话怎么这么怪?!

    老妪也用诧异的眼神打量着我:“汝家乡何处?”

    细看老妪,有点像古装电视剧里的人物,一身浅绿色粗布衣,只是上衣稍长些,花白的头发挽了个扁圆形的髻,别着一根还算精致的木簪子。老妪家徒四壁,狭小的空间里除了必要的家具外,只有一台纺车和少量的农具。可能是刚下过雨,房顶和大半个墙壁已被浸湿剥落,露出黄黄的秸秆茬。

    从房间的什物来看,我应该是穿越到了古代。(这里没有万恶的易拉罐、手表、烟头、摄像头、高跟鞋、空调、电线杆、路灯以及一切在穿帮镜头中才有的东西,女主怎么可能认为自己是在片场?)只是我不是专业的学历史出身,看的史书不全,也比较传统,对平民生活知之甚少,所以一时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到了哪个朝代。

    我顿时脑如浆糊,一团混乱。定了定神,意识到应该确定自己的方位,再想办法离开后,我对老妪说道:“京城。”

    老妪一脸茫然:“京城是何地?”

    看出老妪没有多少文化,见识也不多,我有些绝望:“甚远,数月路程吧。”

    我又问:“婆婆,此为何地?”

    她答道:“扬州府。”

    老妪起身到屋外做饭。她走起路来颤颤巍巍,一摇三晃,重心明显在脚后跟上——她是小脚女人。看样子,我真的穿越到了对女子压迫日益严重的朝代。

    我再看看我自己,运动衫,牛仔裤,帆布鞋。一身现代装束也就罢了,偏偏还有一双完整的大脚板。老天,我是整个人穿越过来的——

    这是老天对我的惩罚么?因为莫路出轨,我没有原谅反而给了他一巴掌。于是老天爷便将我送到了这里,让我向古代女子学习三从四德。

    当心爱的男人和别的女子搞完暧昧后,我要颔首低眉,轻声细语地对他说:“良人是一家之主,操持生计本已辛苦。若纵欲太多,必然伤身。若君早亡,贱妾孤苦无依,自然要随您去了。”

    最后我再掉上两滴眼泪,奉上一碗狗肉枸杞汤,给他滋补壮阳——只是不晓得我会不会在里面下砒霜。

    衣服可能穿了好几天,有了汗臭味。正好刘婆婆为我准备了干净的衣物,我便换上去,走出屋外。

    这里青天碧水,蝶飞鸟啼,十分的静雅。院子里长满了蒲公英,连土墙上都是。老妪佝偻着腰,一棵一棵将它们从土里拔~出来,抖掉根上的泥,然后摆整齐。于是空气中飘起白白的种子,像雪。

    花罢成絮,因风飞扬,落湿地即生1——

    我也应该像蒲公英一样生存下去。

    老妪叫刘张氏,我便叫她刘婆婆。据刘婆婆说,她家外子到田间劳作,见我昏迷在路边,便将我背了回来。

    我学电视剧上演的古代女子样向她道万福,问她怎不见刘先生。刘婆婆受了半礼,告诉我,她家家境窘迫,已无别室,她家外子不方便,这几日一直睡在田间的窝棚里。

    我有些不好意思,说这几日叨扰了,刘先生年事已高,还是让我睡在田里吧。婆婆说不妨事,她家外子生得命贱,这点苦还是受得的。何况我一个女儿家,也不方便,住在外面若遇到什么危险,只会让她良心过意不去。

    刘婆婆一直盯着我的脚看,犹豫了半天,问我:“女士是天足?”

    我听从了她的安排,弯下腰,和她一起拔掉院子里的蒲公英,“吾家乡风俗,女子皆不裹足,唐代以前的女子也是不裹足的。让女子裹足,只是男子的荒诞嗜好,或是因为无能,怕其妻与他相好,便施在女子身上的枷锁罢了。”

    可能是从未听过这么大胆的言论,老妪那张布满皱纹的脸顿时涨得老红,脊背也越发佝偻起来,如弯折的弓,显得身材更加瘦弱矮小。

    知道我的话在原来世界中算不了什么,在古代却有可能犯了别人的忌讳,我便不再言语。

    那些蒲公英我以为刘婆婆要扔掉,没想到她却做成了粥。正巧刘先生回来,刘婆婆便盛了一碗,让他先食。

    粥原本很稀,刘先生的那碗却很稠。刘先生就着腌菜,吃得津津有味,将嘴巴吧唧得直响。刘婆婆坐在一旁看着他吃,浅浅的笑意像藤蔓一样爬上她那满是沟壑的嘴角。

    那种感觉,是女人一生的幸福。

    我想起了莫路——

    莫路是不吃这种粥的,因为嫌苦。

    有次他上火,牙痛,嘴里长疮,疼得睡不着觉。我便趁着休假,到野外采蒲公英给他做粥吃。粥做成后,莫路给自己舀了很稠的一碗,却让我吃稀的。只是他刚尝一口,便抱怨太难吃,将粥毫不客气地倒进了下水道。

    等刘先生吃完了,刘婆婆便起身为刘先生盛粥。刘先生折了条腿,一瘸一拐地站起来,背对着,骂刘婆婆是懒婆娘,每次舀饭都会偷嘴吃。面对刘先生的指责,刘婆婆沉默不语,不做任何辩驳,脸上的笑容丝毫未退。

    刘先生一共吃了三碗粥,每次都自己盛,盛得快要溢出来。我在心里暗骂,这个老头真自私,和莫路一样,从来都只会考虑自己。

    等刘先生扛着锄头出门后,刘婆婆才与我一起吃饭。当我盛粥的时候,却发现锅子旁的碟子里放着两枚熟鸟蛋。其中一枚剥了皮、咬了一小口,粥也变得比原本稠了很多——除了第一碗,刘先生吃的都是汤汁。

    我感动不已,心中突然产生了有几分期许——

    莫路不会这样待我,吴桥会么?

    刘家有二亩薄田,勉强可以度日。刘先生有时会到婚葬礼上吹吹唢呐赚俩小钱,刘婆婆则在闲暇之余居于家中纺线织布。

    他俩独子早亡之后,再无子嗣,所以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我也无处可去,干脆入了当地的户籍,在他家住了下来,顺便帮忙做些活计,投桃报李。

    刘婆婆上了年纪,女红却是极好的。她绣的花鸟瑞兽栩栩如生,针脚细密结实,拿到集市上相当好卖。于是我便向她请教刺绣方法,只是我人比较讨巧,画了图样在布上,打好格子,绣十字绣。

    她也给我做衣服,用舍不得的缎子,绣上水仙、兰花之类的纹饰做压脚。她总是将裙裾做得很长,用各种手段来遮住我那双在这里会受到耻笑的大脚丫,害我走路都有点不稳当。

    我虽觉得别扭,但念在她是出于好意,便选择接受。

    知道我读过书,刘氏夫妇并没有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话,反而对我更加关照起来,丝毫不让我干重活。

    相处久了,我便给他们讲原来的世界,讲义务教育,讲男女平等,讲飞机电话。他俩觉得荒诞,却也憧憬不已,说那是仙人住的地方。

    刘先生也很健谈,给我讲“郑旺妖言案”,讲现在的正德皇帝,讲他和刘婆婆的事——

    刘先生和刘婆婆原本是青梅竹马,只是刘先生家穷,刘婆婆的父母便将她许配给了当地的大户。结婚三年,刘婆婆生不出子嗣,在婆家受尽虐待羞辱,几欲寻死。刘先生不忍她受苦,便与其私奔,几经辗转到了扬州府。

    因为身无长物,刘婆婆半道饥饿难耐,小脚又发生溃烂,刘先生便到人家地里偷粮食给她吃,到药铺偷药材给她用,他的腿就是被人逮到后打断的。

    我越发羡慕起他们之间的感情来,虽没有梁祝般凄美哀怨,却足以让今人汗颜。

    我和莫路从相识到相恋的过程,一开始也是美好的,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却经历着从恋人到仇人的转变。

    也许是我和他都太执着于自己的个性,而缺乏必要的依赖吧。

    没多久,便有媒婆上门提亲。

    她们用惊艳的眼光打量着我,称赞我长得有多标致。我在原来的世界只能算是中上之姿,到了五百年前却成了倾城之貌。可见西施貂蝉如果活在二十一世纪,也未必有多漂亮。

    也许是吃过这方面的苦,刘婆婆对她们总是客气地招待,只问对方的人品性情,并不问贫富。我随时都会回到原来的世界,内心也太过迷茫,所以对刘婆婆精挑细选的人家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辞掉——

    这是大明朝,男尊女卑的社会,像刘先生这样豁达的人能有几个?就算是二十一世纪,虽说男女平等,但从心底尊重女性的男人恐怕也没多少。

    刘婆婆问我是怎么到这里的,我将大致情形告诉了她。刘婆婆听得糊涂,问我那支簪子是不是很贵重。

    我忽然意识到天地广阔,找到那支簪子是难上加难。刘婆婆家境清贫,我亦身无分文,就算见到也买不起。刘婆婆说女子始终是要找个依靠的,如果我不能回去,岂不是要在这里孤独终老?我思前想后,便答应了一门还算不错的亲事。

    作者有话要说:1花罢成絮,因风飞扬,落湿地即生:从百度百科《蒲公英》而来,不晓得写这句话的人是谁

    3、胡八道

    正德七年五月。

    此时正是黄梅雨季,江南更是阴雨连绵。刘婆婆家刚修葺的新房漏了雨,给我准备的嫁衣上也长了霉菌,不得不再重新做一套。

    好容易遇着天晴,刘先生便用糯米浆掺了石灰,又从前朝遗留下的佛寺里捡几片瓦,爬到房顶上去修补漏雨的地方。

    我说此事甚危,还是请了工匠来吧。刘先生舍不得钱,说他修只需一餐的时间,请工匠却要费三餐的饭钱!

    刘婆婆本来要做饭,看见刘先生在屋顶上,不免有些担忧,仰起脖子半张着嘴,眼眨也不敢眨。刘先生调侃刘婆婆,说她姿态甚愚,似晨鸣之鸡。

    刘婆婆气了,提起篮子,颤巍巍地出门,准备到外面挖些野菜回来。我怕路滑,刘婆婆小脚不好走,便扶着她一同出去。

    就在此时,一个翩翩美少年敲开了刘家的大门——

    少年身穿白色大袖衫,头戴黑色四方平定巾,一副读书人的打扮。虽然刘婆婆家门前的路早已泥泞不堪,但他的鞋帮和衣摆上竟没有一丝泥垢。

    少年向我和刘婆婆作了个揖,用类似山西口音的强调说道:“小生这厢有礼了。”

    我在这里已经一年有余,见过的读书人倒也不少,却第一次听到这么酸腐的话。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笑罢,向他道了个万福:“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听见我笑,少年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玉人,可否赐芳名于小生?”

    他长得很好看,白面皮儿,尖下巴,丹凤眼,乌溜的眸子透着些许狡黠。只是身上的花香味过浓,让人想的不是绝代佳人,而是一只试图遮掉马蚤味的狐狸。

    虽然他的话类似于原来世界中极普通的问候,但在古代却是很没教养的。刘婆婆立马两眼怒睁,骂道:“竖子不得无礼!”

    少年没有生气,反而笑嘻嘻的:“姥姥勿嗔!小生是来提亲的。”

    刘婆婆没好气地说:“吾家女儿已与人定亲,俱晚矣。”

    少年从怀里拿出一封信,双手奉上,交与我:“烦请玉人过目。”

    毕竟这是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我怕失了礼数,犹豫很长时间,才接过信来。封皮上用楷书写的硕大的“解聘”二字分外醒目,让我突然有种挫败的感觉。

    这是继莫路出轨,穿越到大明朝之后,对我的另一个打击。我强忍着眼睛的酸涩,拆开信封,将信大致看了一遍。

    信上用词极其委婉,大致内容是晋太原杨刘两家都是守礼之家,世代交好,原本盼望能结秦晋之美。然他家小儿尚幼,恐负圣人之道,误了仕途,还请暂且将婚事搁下。待金榜题名之时,再迎娶令嫒也不迟。

    我哑然失笑,古人向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很多读书人读到老年都不见得能中科举。等到中科举之时,黄口小儿恐怕已经成年,娶妻生子了。

    怕和我结婚误了仕途,只是个借口罢了。

    刘婆婆一脸担忧,问我可安好。

    我原本就该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不该抱任何期望。只是刘婆婆的境遇让我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缕曙光,相信真爱还会存在。但那缕曙光只是亮了一下,便将我重新带回黑暗之中。

    我将信撕个粉碎,说道:“婆婆,婚事已无望,还劳您将礼金悉数退还吧。”

    刘婆婆有些为难。她是个明理的人,虽然是别人悔婚在先,但再拿人家的聘金不免手短。只是刘婆婆和刘先生的身体向来不好,攒的钱大多换了汤药,或是给我添了嫁妆。虽然聘金只有五两,却也是不小的数目。

    她问少年:“这是何故?”

    少年打着哈哈,言语中带着一丝戏谑:“与玉人结亲,会被骂作是‘好大脚’。若玉人与他人私奔,赔了钱财不说,岂不是还要在头上戴顶绿帽子?”

    我出言讽刺:“那足下还敢来提亲?”

    他向我凑了过来,眼睛眨呀眨的,让人看着犯晕,“小生不打紧。”

    不打紧?他这是窑子里的嫖客,拿我当妓~女么?我正欲发火,刘婆婆却一口吐沫啐在少年的脸上,挥起篮子朝他打去:“吾家好好的女儿,岂会任汝轻薄?!老妇今日与汝这登徒子拼了!”

    少年立马抱头鼠窜,哎呀呀地喊痛。大门口挤着几个毛茸茸的脑袋,白白的,是狐狸。看见少年被打,像是在议论着什么,却始终没有上前。

    这个少年……难道是狐狸精?!如果真是的话,他来这儿是为了什么?我挽住刘婆婆的胳膊,一方面是暗示她我会站在她这边,另一方面也是制止她惹祸上身:“此信当真?”

    少年用手指着天空,作赌咒状:“吾若撒谎,必遭天打雷劈!”

    此言一出,原本还算晴朗的天,突然响起一记闷雷,吓得少年立马打了个哆嗦。我再向大门口看去,那群狐狸已经消失无踪。

    难道老天真的开眼了?我突然觉得很好笑:“吾姑且信你。”

    刘先生见院里有了外人,就从房顶上下来。只是他没踩好梯子,脚底一滑,便重重摔到地上。那梯子不知怎的也倒了,砸在他身上,疼得他立马昏死过去。

    刘先生年事已高,加上身有痼疾,这一摔不当紧,将二亩薄田和值钱的家当卖得干净却依旧不见好转后,终于在六月末病故。

    刘婆婆哭得死去活来,几次昏厥过去,苦熬不过,也在第二天夜里上吊自尽。虽然她这种以死殉情的做法不值得称道,却是心甘情愿,我也无话可说。

    只是她这一去,我在这里便再无依靠。

    刘婆婆离世的第二天清早,我请了当地的族长,将她从房梁上取下,与刘先生挨着,并排放在房中刚卸下的门板上。然后我给她擦净身体,换上寿衣,梳好头,头下点灯,以小米“封口”,以白布盖脸,在大门外烧好“断路纸”后,穿着孝服,拄着“哭丧棒”,挨家挨户重新报丧。

    对刘婆婆的殉节之举,族长大肆称赞,说要奏请旌表,以彰其事。我不置可否,哀痛之余,便是希望他们二老能找户好人家投胎,来生再续前缘。

    出殡那日,那个少年也来了。披麻戴孝,扛引魂幡,念祭文,一副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样子。遇到邻里询问,他便说是我未来的良人,专程前来吊唁。

    我一阵嗤笑,他真是够另类,和我非亲非故,不怕触了霉头么。少年倒是坦白,趁着没人的空当儿,悄悄告诉我他就是狐狸精,修行了八百年的狐狸精。我原本诧异,但后来想到我既然可以穿越到明朝,见到妖精也就不足为怪了。

    狐狸并没有骗我,婚事真的吹了。我对感情的事早已经看淡,结婚又怎样,不结婚又怎样,结了婚会伤心,不结也罢。

    因为刘婆婆和刘先生去世,我一个人住,多有不便。念在狐狸还算是好狐狸,甘愿做我的裙下之臣,却又好色而不滛,我便与他同住。

    但狐狸始终改不了小流氓似的腔调,整天用语言调戏我。搞笑的是,每次他说这种话,老天都会打雷,吓得他立马闭上嘴巴。

    狐狸也有些本事。每日到山上捉兔子、野鸡回来,一部分拿来吃,一部分用来换成钱财粮食。他还会喷火,做饭不需要柴,省时省力,非常保护环境。

    狐狸没有名字,我说这样不好,不如叫胡子吧。狐狸摸着自己的下巴,自言自语道,他现在没胡子!

    我“噗嗤”一声笑了,那叫胡说也成。狐狸像受了气的孩子,一脸委屈,嚷嚷道,他从来不说假话,怎么能叫胡说呢!

    胡图?胡媚?胡椒?胡萝卜?狐狸快被我弄哭了,说众生有六道轮回,他干脆叫六道好了。我说叫八道吧,比六道还多上两道呢。

    于是我们便围绕着他叫六道好还是八道好,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我以绝对优势胜出,狐狸正式起名为胡八道。

    自从办了丧事,我便欠下大笔的债。整天忙着做活计,却只是杯水车薪。我想出去找个工作,却总受到异样的眼光——

    “瞧啊,好大的脚!都快赶上男人了。”

    “抛头露面,一看就不是良家女子所为!”

    “这丫头长得俊,只是可惜了……”

    ……

    好容易找到一家机户,愿意让我在他家做工。然而女主人却是个妒妇,我还没开始工作,便已将我辞退。

    我虽对迂腐的礼教不能接受,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央求八道,让他把我变成男人。八道现出原形,蜷成一团,九条尾巴跟羽毛扇似的摇啊摇,不紧不慢地对我说:“你最适合当女人。”

    亏他还是九尾狐!我气了,抄起剪子,想要剪掉他的尾巴拿去卖。

    八道一急,“嗖”地变回人形,躲我远远的,拿起还没来得及收起的尾巴,一根一根,小心翼翼将毛理顺,“玉人!这可是我的命根子,没了它就没了我——难不成你盼着良人我早死,你好去当寡妇吗?”

    见他那一脸滑稽的表情,我早已笑抽。

    那些小狐早已跟我混熟,在我的腿上蹭来蹭去,你一言我一句,为它们的老大求情。

    趁着八道不在,小狐告诉我,不是八道不想帮我,只是它们这些狐狸总是被自然界的天敌或人类捕杀,食其肉,剥其皮。八道作为狐族的守护神,自然要保护它们不受伤害。但八道所有的灵力都集中在尾巴上,少一条就会灵力大减,让敌人有机可趁。

    而且,将我变成男人是犯了天条的。八道本来就是畜生,修行百年总算有了成果;若这样做,所有功果便会毁于一旦,弄不好还可能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和八道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是我到这里以来最快乐的日子,我并不想改变它。我问小狐狸,八道是不是真心喜欢我。小狐狸一个劲儿地点头,说情比金坚。我又问,把我变成男人会犯天条,喜欢我就不会犯了吗?

    小狐狸全都沉默了,告诉我说,也会。我说八道虽然是狐狸,和我不应有夙缘,但我们却可以做朋友,平静地生活下去。

    那些小狐狸点头,我们永远是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我又更新鸟,只是为什么可以出现嫖客,但素妓女要被口口呢

    4、年关

    正德七年腊月。

    即便是江南,天也冷了。眼看着要过年,而我却什么都没有准备。八道整天在我耳边碎碎念,他要放爆竹,要吃年糕,要吃扁食。

    经不起纠缠,我就让他自己动手。八道兴致勃勃,宰了几只鸡,又和了面,接着让小狐狸去生火。那些小狐狸道行尚浅,还不会喷火,点了柴之后,就拿着被打通的竹竿围成一团用嘴吹。没一会儿功夫,它们不是毛燎了,就是脸熏得跟下煤窑似的。

    八道的饺子也包得一团糟,面都没和匀,鸡头掉了、鸡身却还在动。小狐狸的注意力瞬间转移,丢下火,追着鸡到处跑。一时间院子里鸡飞狐跳,好不热闹。

    我啼笑皆非,真不知道该拿它们当宠物,还是当小孩子。我起身到院里捉住鸡,宰了;又将面和均匀,将馅儿做好,包好饺子,让八道煮熟就行了。

    我以为这么简单的事,八道一定能做好。但是当最后起锅的时候,我却惊讶地发现那些饺子竟然成了片儿汤……

    八道一脸无辜:“玉人,这些事好难啊!”

    我彻底无语,忽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八道是狐狸,是妖精,虽然和人类一样是杂食性动物,但他吃肉从来只吃生的!

    我没好气地说:“你吃生肉算了,吃什么扁食?”

    八道吃吃地笑,两只媚眼简直能把人的魂儿勾了去,“良人我是想让你吃而已。”

    让我吃啊……在这个世界生活了那么久,除了刘婆婆和刘先生外,也只有八道这个狐狸精真切关心过我——

    男尊女卑,浊世黑暗。正德不是个好皇帝,顽劣成性,宠信j佞,对忠臣的劝诫置若罔闻。群臣为了苟活,早已变节,对上阿谀奉承,陷害忠良;对下欺压善民,狂征暴敛。胆大的早已起义造反,胆小的却只能暂且偷生。

    朝不保夕,又怎会有闲情关切他人?如果没有八道,我只怕像蒲公英一样到处飘零,任人宰割罢了。

    我突然很想哭。不是怨莫路不懂得珍惜我,也不是怨老天要我在这里受苦。只是身在异乡,每逢佳节的时候,能听上几句温暖的话,觉得很感动罢了。

    八道看穿了我的心思,调戏我:“玉人,是不是觉得良人我比贴心小棉袄还暖和呢?”

    我真的想要八道的尾巴做围巾,真的很想——那一定比小棉袄更暖和。我对八道说:“八道,你变成|人的时候,尾巴怎么还在?”

    虽然古人穿的衣服相当宽松,但是八道的尾巴太过蓬松、数量又多。每次他背对着我,我总看到他的腰后鼓鼓囊囊一大块——那些小狐狸尾巴多的三四条,少的只有一两条,幻化成|人类孩童模样的时候,基本看不出来。

    八道不以为意:“我道行还不够,只能变短而已。”

    他调戏我已经够久,终于轮到我反击了。我拉起他早已露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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