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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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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黑第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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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我惊讶自己竟能保持这份冷静,冷静到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信念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一个臭男人的死去而改变,我也一样。我要改变的是,我杀了他这件事。

    梧桐树下,萧瑟的风戏弄着落叶,卷起,抛落,像他的冷漠。

    走在熙攘的街头,我心里却空荡荡的,甚至来不及问他分手的原因,一切就结束了。陈柏林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让我心碎的男人。我努力回忆和他一起的日子,印象深刻的只有争吵,天秤和摩羯是注定不能走到一起的两个星座。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我的思绪被沿街的宣传喇叭打断了,可能是做贼心虚,我昂首加快步伐往前走去,将那些烦人的广播声抛在了身后。

    不远处,站在商厦门口的同事丁丽高举手臂,用力朝我这边挥舞着。她头顶上的大屏幕,正播放着一组德国著名的厨房刀具广告,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心中渐渐成形。

    我摘下墨镜,微笑着大步走向了丁丽。

    回到家的时候,挎包里塞满了我买的打折商品,整套刀具、黑色垃圾袋、料理的围兜和手套、最大规格的尼龙桌布,还有好几块羊肉和牛肉。看见我买这些东西,丁丽误以为我是要准备一顿丰富的大餐。

    这不怪她,谁又能想到这些是我用来分尸的工具!

    陈柏林的尸体还在老地方,我远远望着,心中有几分怯意。总觉得陈柏林会突然跳起来,将他满脸的鲜血抹向我的脸,写下“分手”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抓起剪刀狠狠刺了两下尸体,陈柏林没有丝毫反应,我才住了手,确信他真的死了。

    缓了口气,我开始实施酝酿了一路的分尸计划。新买的尼龙桌布铺满了整个卫生间,我拽住他一条胳膊和肩膀上的衣服,将尸体翻了几个身。以前听人说过,人死后会重上好几倍,果不其然,将尸体置于桌布的中心位置后,我已是气喘吁吁。

    接下来我着手脱去陈柏林身上的衣裤,尸体摸起来有点儿僵硬,于是我用剪刀剪烂所有衣裤,扯下了那些布条状的衣裤装进垃圾袋。

    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视角观察一个男人的捰体,陈柏林身材匀称,两块儿胸大肌的下方隐约可见结实的腹肌,除了干涸的血渍外,尸体上还有一块块大大小小暗紫红色的斑点,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他为什么要带着满身的伤来和我说分手呢?难道是遭人威胁?

    忽然想到陈柏林提出分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我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问个明白。

    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让陈柏林这么做。

    她就是我的情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关于她,我只知道是一个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轻轻抚摸着陈柏林的尸体,指尖的触感被冰冷所包围,我的热泪也无法挽回他的体温,心爱的人从此将拒绝所有的人。

    我盘起头发,将一只鞋套罩在了头上,撕开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戴上围兜以及手套。视线和手指在刀具间徘徊,最终我挑选了一把细长锋利的剔骨刀,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跪在尸体边,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颤抖起来,我不得不将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围万籁俱静,一股寒意从我背后升腾,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奋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喷溅在洁白的墙砖上、坐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还有我的脸上。

    我强忍着恶心,开始肢解这个重达六十六公斤的男人。

    chapter3

    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从头顶淋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睁开眼睛,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洗去血污,戒指的内侧浮现出“c&e”的字样。“c”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

    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没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他那颗百看不厌的头颅。

    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为了不让血腥味引起邻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将尸体的皮肉、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总共装了八袋。

    洗漱完毕,我去了角质,剪了指甲,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

    夜里两点,在夜色的掩护中,我推着自行车,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

    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

    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全都聚拢了过来。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在路灯光晕的边缘,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样子凶狠地龇着牙,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

    其他动物见状,也逼近过来,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刚退后了几步,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几秒的工夫,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

    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围着我团团转,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势威胁了几下,朝它们扔去,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我趁机蹬动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

    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

    再过几个路口,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现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点。

    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是我花了将近两小时,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儿,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儿与牛羊肉。

    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车驶出视线范围,我将所有装着肉块儿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

    当我嗅到风中隐约的一股咸味,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静静流淌的是这座城市的血脉,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从这座桥下驶出去。我停下自行车,凝视平静的河面,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宁静。

    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这样一来,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过一段时间,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

    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儿响,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伤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路上回想每个细节,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

    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

    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因为事先铺过桌布,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工夫,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我的计划堪称完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它让人获得幸福,也能让人走向毁灭。

    一整天过去了,我留心着电视、网络和各种新闻报,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

    尽管处理得很完美,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疏忽,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时间一长,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e”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

    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

    可我却遍寻不着他的手机了。

    chapter4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怪癖,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找什么东西,必须要有个结果,否则就如芒在背,如鲠在喉,浑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东西,哪怕翻箱倒柜通宵也要找出来。这种精神上的偏执,使得我这几天没心思干其他事,只顾惦记着陈柏林的那只手机到底丢在了哪里。

    我记得把手机从陈柏林口袋里拿出来后,关了机我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我带在身上就去见了丁丽。难道是丢在路上了?

    之后几天,便是我噩梦的开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着快餐店里的营养早餐,第一个到了办公室。我原本整洁的办公桌被翻得乱七八糟,我原以为有小偷光顾了公司,可是小偷没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独洗劫了我一个人。我查看损失的情况,惊讶地发现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唯独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页,那一页的日期正是我杀死陈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现在我办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环,我拿起戒指,内壁上刻着“c&e”的字样。

    我记得明明已经把它扔进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呢?

    戒指是定制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将那枚戒指从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来。

    会是谁呢?不是小偷,难道是……

    “想什么呢?”丁丽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后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进了口袋,装作找东西的样子:“我昨天刚做完的报表找不到了,你看见了吗?”

    “我怎么可能看见你的报表呢?”丁丽无趣地走开了。

    陆续有同事来上班,每个人经过我凌乱的桌子前,都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罪行即将败露的罪犯。内心的不安逐渐膨胀,我的眼皮跳了一天,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赶往几个抛尸的地方。

    公共花园、菜市场的垃圾桶、流动的河水里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丝尸体的痕迹,附近也没有巡视蹲查的警察。

    陈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涟漪,在我的世界短暂停留,消失不见。但过眼云烟般的爱火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戒指或许是遗漏在我衣服褶子里,无意间掉到了盆栽里,这种巧合不是没有可能。

    几只流浪狗看到我,以为又送食物来了,它们吐着舌头,欢快地向我小跑过来。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拦下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

    回到家,看着电视机发呆,陈腔滥调的新闻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渐渐暗了下来,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独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大事后,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将陈柏林的头颅留在了屋子里,才得以抚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有一条短信: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从头一直淋到了脚底心。

    发件人的姓名赫然显示着陈柏林的名字。

    是鬼吗?我打开了房间里所有的灯,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背靠着墙角,审视着屋子里的每个角落。

    又收到了来自陈柏林的一条短信:

    “你为什么要杀我?”

    我试图冷静下来,一个被肢解的人是不可能发短信给我的,一定是有人在搞鬼。

    我用手机回拨过去,电话响了几声后,接通了。

    我屏住呼吸,听筒里没有人说话,只传来微微的水流声,不时有几下“咕嘟”的冒泡声,就像是在水里接的电话。

    “你到底是谁?究竟想怎么样?别装神弄鬼……”

    没有等我吼完,对方挂了机,随即传来了短信:

    “血债血偿。”

    仿佛有鲜血从手机按键中溢出,我一慌神,用力将它掷向墙壁,手机碎了一地。

    接下来的日子,我格外小心,总觉得背后有双眼睛正注视着我,伺机对我下毒手。哪怕在家里我也不放松警惕,房门加了好几把锁,枕头下藏着小刀,每天我都会查看一次陈柏林的头颅,这样才能让我相信他真的死了。他似乎每天都努力为我做出一点点改变,我能捕捉到他表情中那细微的变化,要么蹙蹙眉,要么弯起嘴角,我依然深深爱着这张脸孔,比原本更爱得心安理得。

    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除了陈柏林,谁会用他的手机给我发短信呢?知道我杀人分尸的事情,为什么不去报警?又不像勒索,对方从未提到过钱的事情。

    这个人意图何在?陈柏林的手机又是如何落入此人手中的?

    夜夜在失眠中苦苦挣扎,我几乎认不出镜子中那个枯瘦的人了,深深的黑眼圈中,是一对惶恐而又闪烁的瞳孔。

    我没有心思工作,没有心思干任何事,每天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收看电视的新闻节目,没人能理解我有多么渴望陈柏林的尸体碎片被发现!

    新闻总是一成不变,我的神经慢慢变得敏感又脆弱,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终于,我嗅到了复仇的气味。

    陈柏林的手机传来了最后一条短信:

    “明天下午四点,你将会变成杀死丁丽的凶手,我会把你的东西留在尸体旁。”

    chapter5

    我不愿活在这种阴影下,在担惊受怕中度日如年。

    收到短信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如果在四点之前我被杀害,就不可能成为那起案件的凶手了。

    于是我把林捷约到了港式茶餐厅,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能够有足够的目击证人。

    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结束我梦魇的办法。

    可是,一个打着领结的服务生破坏了我的计划。

    斜刺里冲出来的他,一记重拳打在了林捷的肩膀上,而后用一个标准的擒拿动作,夺下了林捷手里的刀,将他制伏在地。

    “小姐,你赶快报警。”服务生抬起清秀的脸对我说,他认真的表情和陈柏林很像。也许他们根本不像,只是我太想念陈柏林了。

    服务生又重复了一遍,我和他之间的空气仿佛变得黏稠起来,他的声音缓慢而又清晰地传入耳膜,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所有画面都没有了声音,只有秒针嘀嗒嘀嗒地走着。

    时间来不及了,我不想因为一起不是我干的杀人案而被判有罪,死也不愿意。

    我不顾身后狼藉的餐厅以及众人诧异的目光,拼命往丁丽家跑去,边跑边打着她的手机,可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四点十五分,我站在了丁丽家门口,她好像知道我要来,门虚掩着,房间里似乎有男人在说话。

    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里面会不会是另一个分尸的现场?又或许只是丁丽外出忘记关门而已?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陈柏林的手机。

    突然,房间里传来悠扬的法语歌曲《我的名字叫伊莲》,那是陈柏林最喜爱的歌曲,也是他的手机铃声。

    音乐如有魔力般吸引着我进去一看究竟,推开门便是明亮宽敞的客厅,空无一人,陈柏林的手机正躺在玻璃茶几上。

    五十英寸的电视机正开着,男主播正播报着实事新闻,新闻的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调大了电视机的音量。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的报警电话,报案人声称在西区街心花园、农贸市场以及走马桥有带血的肉块儿,疑似是碎尸杀人的抛尸地点。市刑警支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对上述三个地点进行了全面查封和清理勘验,目前已从走马桥下游的河里打捞出一具男性的骸骨,初步确定匿名电话的内容基本真实,目前死者的身份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在心里无数遍地问着自己,究竟哪里出错了,尸体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又是谁报的案?

    我听见有人轻唤我的名字,回头一看,穿着便装的丁丽正从卧室里走出来,她微笑着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将她的手机并排放在陈柏林的手机旁边,两部手机竟是同一品牌的情侣款。

    我突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丁丽脖颈上的链坠,是个大大的字母“e”,我这才想起来,丁丽qq上的名字叫作“ee”,她这个网名,是取自陈柏林辣文的歌曲名中的“伊莲”。

    我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儿发现,丁丽就是那位神秘的情敌——“e”小姐。

    “原来是你在搞鬼!”我怒视着她。

    她反倒表现得很平静:“萧夏,是你杀了陈柏林,还把他分尸了吧!”

    我刚想回答,却发现丁丽说话的方式很快,似乎在诱导我,我偷瞄了一眼她的手机,红色的提示灯不时会闪烁一下,我曾经玩过陈柏林的手机,知道那个红灯只有在录音功能开启时才会闪烁。

    她明显是在套我的话,我自然不会那么笨地承认杀人,反问道:“既然你说陈柏林死了,为什么他的手机会在你家里呢?”

    丁丽走到电视机旁,拔掉了电源插座,房间里死一般的寂静。她用一种旁观者的冷静口吻开始向我解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去逛街的那天吗?你放在口袋里的陈柏林的手机在商厦里被偷了。”

    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记得自己当时穿的上衣也是这种斜插袋,小偷很容易得手。

    “那手机怎么会到你手里?”我不禁疑惑。

    “你是在我买东西的店里被偷的,这名小偷后来被商场保安抓住,商家通过客户信息找到了我,当他们把手机交到我手里的那一刻,我就猜到发生了什么……”

    我回忆起那天商厦门口烦人的喇叭里播放的“警方提示”来。

    “所以你就来试探我?”我问道。

    “没错!那天之后,陈柏林就和我失去了联络,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更何况前一天他还向我求婚了。”

    “他向你求婚了?”我感到心房被人重击了一拳,拼命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是我的眼泪却骗不了人。

    丁丽以获胜者的姿态,昂首接着说下去:“一直以来,我知道他暗地里交往着另一个女孩,可我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你。我以为他突然和我失去联络是去和那个女人分手了,但三天过去了,依然音信全无。开始我怀疑他悔婚了,但我看见你那副心神不宁的样子,猜想也许是他出事了。所以我故意把戒指放在你桌子上,戒指是陈柏林求婚时送给我的,他自己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如果你杀了他,那么你看到戒指一定会惊慌失措。果然不出我所料,你见到戒指时候的表情让我坚定了自己的猜测。下班后,我跟踪你去了那几个地方,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去那几个地方,但当我看到那些野狗向你做出乞食的动作时,我猜到你一定是把陈柏林给分尸了。”

    戒指、短信全是丁丽搞的鬼,虽然她说的和真相差不多,但我也可以说她全是凭空臆想捏造出来的,反正没有确凿的证据,否则她也不会用手机偷录我们的对话了。不过,丁丽始终是个祸害,她又是我最憎恶的情敌。我咬着牙,慢慢向茶几旁的花瓶踱去。

    “刚才我放的新闻录像你也看了吧,警察破案只是迟早的事,我劝你还是尽早自首吧!”丁丽打起了心理战,劝我道。

    “录像?刚才看的是录像吗?”我有点儿奇怪,“我每天都看新闻,为什么我家里同一个电视台从未播过这条新闻呢?”

    “你就别在我面前装傻了。”丁丽嗤之以鼻。

    我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了花瓶,瓶中的蜡梅干枝触手可及,等着丁丽背向我的时机。

    “既然你认为是我杀了陈柏林,难道不怕我杀你灭口吗?”

    我了解丁丽强势的性格,她在每一件事情上都不愿低头让步,否则又怎么会在知道陈柏林另有女友的情况下,生抢硬夺呢?

    “你敢吗?”被我一激,丁丽果然耐不住性子,嘲讽起我来,“我会怕一个手下败将吗?”说完,她倚着客厅的落地窗,眺望阳台外的夕阳,将整个后脑勺暴露在我的面前。

    一股熟悉而又的热血涌上脑门,我举起花瓶冲向了丁丽。

    “快住手!”有人在背后冲我大声喝道。

    卧室里冲出几名警察,他们都塞着耳机,我认出其中一名是港式茶餐厅里的那名服务生,他上身还穿着茶餐厅的工作服。

    这一切都是个陷阱,我不顾一切地将花瓶朝丁丽砸去,她尖叫一声侧头躲闪,花瓶“砰”的一声,和落地窗一起被砸得粉碎。

    我被几个高大的警察摁倒在地,双手被反剪在背后,磕得我下巴生疼。

    丁丽捂着被玻璃碎片划伤的脸颊,指缝间流下的鲜血,“啪嗒啪嗒”滴落在我鼻尖不远处的地板上。

    “为什么抓我!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突然觉得自己说话的语气很像林捷。

    一名警察用不带任何感情se彩的语调对我宣布道:“你涉嫌杀害男子陈柏林,并分尸抛尸。本来我们没有证据,可就在一分钟之前,已经找到了重要的证据,现在正式逮捕你。”我第一次品尝到了手铐冰凉的滋味。

    我被从地上拉起来,铐在茶几腿上。警察们兴奋地用对讲机呼叫着总部,在他们的对话中,我仍没有弄明白他们找到的重要证据是什么。

    丁丽与我有相同的疑问,她似乎与那名假扮服务生的警察很熟,他正替她料理着伤口,我听到了两人轻声的对话:

    “之前不是说没有证据吗?现在有了吗?”

    “正在嫌犯家里搜查,应该很快就有结果了。”

    “证据是什么?”

    服务生迟疑了一下,说:“现在还不好说,听队长说证据就是被害人的头颅。之前发现的尸骸中,没有找到被害人的头颅,所以很可能被凶手藏在了某个地方。但经过对嫌犯的盯梢,我们没有发现其他可能抛尸的地点,所以一定在凶手的家里。”说到这里,服务生有点儿顾忌地看了看其他人,把丁丽往边上拉了一步,压低了声音,“其实之前我们派人偷偷搜索了嫌犯的家,但没有任何收获,不过刚才她的一句话,让队长明白了头颅藏在哪里了。”

    “一句话?哪句话?”

    “对嫌犯监视期间,嫌犯在家一直看着电视,可刚才她竟不知道电视机里放的是录像,那么她天天盯着的那个电视机一定有问题……”

    警察一定能从电视机壳里找到那枚精心防腐包装的头颅,我没有再听下去的必要了。

    每当夜幕降临,我坐在没有图像的电视机屏幕前,独自重复想象着以前的旧新闻,陈柏林的头颅安静地与我同在,我幻想着我们如婚后的夫妻般一起看着无聊的新闻。

    像工作日早晨的赖床,不想起床却又希望有人拉自己一把。此刻的我反倒释然,背负在肩膀上的沉重负担全部卸了下来。

    绷直的身体陷进了沙发里,落日被层层乌云遮蔽,我完全辨不清窗外的方向,一场狂风骤雨眼见来袭。我似乎闻到了仙人球香甜的气味,那株杀人时所用的仙人球也在我身上留下了伤痕。

    缓缓解开伤口上的绷带,被勒紧的手掌一阵酥麻,被扎伤的口子上有浅浅的一层深色的结缔组织,这是陈柏林和我之间的唯一的纪念品。他那天不该来找我,不该亲口对我说分手。

    不知是手掌还是心里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孤独的人

    放弃你。

    带着最后的温暖,我独自走向时间的尽头。

    chapter1

    塞满冰箱的乌龙茶——你的。

    半岁的虎斑纹小猫——你的。

    浴室里琳琅满目的洗漱品——你的。

    厨房里整套未拆封的刀具——你的。

    一抽屉的香奈儿指甲油——你的。

    衣柜里的louisvuitton(路易威登拎包)——你的。

    枕头边穿着粉红色和服的蒙奇奇——你的。

    这间装修一新却了无生气的婚房——也是你的。

    你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却是他的。

    你失踪后的第一百一十四天。

    我从朋友口中得知你已经订婚的消息,心中仅存的一点儿幻想顷刻间崩塌了。

    我走上街头,在众人奇怪地注目下猛灌着烈酒。我开始去各种各样的酒吧和夜店,我在那里纵情狂欢,夜夜笙歌,每晚花许多钱和那些像你的女人上床,在我们曾经一起躺过的双人床上。当钱包和我的内心一样空虚时,我仍然难以自制地去想你。对我来说,酒精混合着激烈的节奏只是一针效力越来越弱的麻醉剂。

    我千方百计转移寄托,可替代品永远只是替代品,你那些美好的影像总在我脑海中挥散不去,房子里到处弥漫着你的气味,每个角落都充满着乌龙茶般苦涩的回忆。铁石心肠的你,背叛诺言,丢下一切与我有关的东西,钻入其他男人怀抱成为可耻的小三儿。

    我诅咒你,诅咒你同我一样无法得到想要的幸福,希望你的皮肤变得和树皮一样粗糙,当岁月覆盖你青春美丽的外表后,你成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可悲女人,你的一生终将化为丑恶的灵魂,堕入十八层地狱,品尝冰山极寒的酷刑。

    你带走了房子里的所有镜子,有人说是你怕我伤害自己。但我知道,只是你配不到称心如意的镜子罢了。

    所有人似乎都害怕这种状态下的我,同事、朋友、亲戚,他们都躲得远远的,只有当我掏出钱包的时候,夜店里那些皮条客阿谀奉承的脸才会挤满在我的面前。

    醉生梦死最大的副作用就是让我失忆,我会在锁门的一刹那,不知自己想去哪儿。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前连续输错三次密码。一觉醒来,自己穿着奇怪的绿色西装,竟想不起自己昨晚在哪儿。

    可我就是无法忘记你。哪怕是你死了,恐怕也会像碑文一样铭刻在我心里。

    要彻底消灭这种意识形态,就必须摧毁它所依附的个体肉身。

    于是,我有了自杀的念头。

    chapter2

    我开始考虑各种自杀的方法。

    没有铁轨,我也不是海子。

    没有双管猎枪,我也不是海明威。

    我更没有勇气吊起自己的脖子,在痛苦中慢慢咽气。

    所幸,煤气能让我人生最后一段路不至于太过狼狈。

    我寻思要不要写一份遗书,却想不到要写给谁,索性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集中在一起,谁第一个发现我的尸体,这些财物就归谁了。

    逐一锁上了所有门窗后,我来到厨房,剪断了煤气软管,把煤气开到最大,将阀门拧下来丢进了垃圾桶,我了无牵挂地躺在床上,头顶上投下的灯光使我睁不开眼,脑袋一片空白,昏昏沉沉的我拉直了胸前衣服的褶子,等待一氧化碳充满整间屋子,结束我的生命。

    恍惚间,我仿佛听见了敲门声。

    敲门声越来越激烈,隔着门依稀能听见有个男人声嘶力竭地喊着“救命”。

    我起身看了眼时间,距离躺下去仅仅过去了四分钟。

    我慌忙打开窗户,关上了煤气阀,定了定神,这才开了门。

    外面站着一个脸色苍白,梳着三七分头的矮个儿男人,我认出了他,是我隔壁邻居,平时偶尔照面点个头,算不上太熟,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姓名。

    他看到我的一刹那,愣了下神,不知为什么,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深色的瞳孔微微颤抖了一下。

    或许事情紧急,他顾不上多说废话,急切地央求道:“先生,我太太自杀了,你能不能帮我救救她?”

    “自杀?”我吃惊道。

    “现在可能还有救,但是我一个人没有办法救她。”说着,他就把我往对门的房子里拉。

    救人要紧,我也不好推托,跟在他后面疾步走进了房子。

    “有没有打过急救电话?”我问道。

    “已经打过了,但是救护车需要十五分钟才能赶到。只要没有发生心力衰竭,就还有救活的希望,一旦呼吸停止超过五分钟,恢复的概率就小于百分之二十五了,所以要抓紧时间赶快救人。”

    听了他如此专业的回答,我疑问道:“你是医生吗?”

    “是的。”他捋了捋分头,补充道,“不过我是心理医生。”

    “那我这个外行人能帮上什么忙?”

    他默不作声,只是用力推开了一扇房门,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吊在半空中的体态臃肿的女人。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个身高不足一米七的男人不能独自营救他的老婆了。

    迈过倒在地上的椅子,我和男人一左一右合力扛下了他的妻子,我触摸到她的身体还有余热,将她平放在地板上后,男人连忙开始抢救,为妻子做起了人工呼吸。

    救人帮不上什么忙,我一边扶起那把真皮的转椅,一边扫视着整间屋子。看起来是间书房,足有一整面墙那么大的书架上几乎被心理学书籍占据,用来上吊的是一条绿色的尼龙绳,在吊扇底座的挂钩上打了个相当结实的死结,整个场景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跪在地上的男人叹了口气,瘫坐在妻子身旁,看样子是放弃抢救了。

    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一具死人尸体,颈部那条显眼的红色勒痕,使我胃部一阵翻腾,强烈的呕吐感几乎冲破喉咙,我捂着嘴冲回了自己家的洗手间。

    如果邻居晚几分钟敲我的门,我丑陋的尸体也会如此不堪地暴露在别人面前,又有谁会在我的尸体旁伤心落泪呢?

    近距离直面死亡后,我对死亡的态度有了巨大的转变,甚至觉得自杀是种愚蠢的行为。我同情起已是生死相隔的邻居夫妻来。

    如果连死都愿意,为什么我不能面对她呢?

    我决心找到从我世界里消失的她,找回曾经爱她的我,那才是真实的我。

    呕吐感似乎依旧没有减退,我意识到这并不是见到尸体后犯的恶心,而是吸了太多的一氧化碳。

    chapter3

    她叫丁丽,甲乙丙丁的丁,美丽的丽。她时常这样自我介绍。每当这时,我就会拿她的名字调侃一番,说不会有男人娶一个美丽的过路人。

    不曾料到,戏言成真。

    不单单是丁丽,连她公司以前一周至少看见我两次的前台小姐,对我也是形同陌路,像是见了怪物一样,连连摆手告诉我丁丽不在公司。

    不知道是不是我愤怒的样子太可怕,当我还想追问下去的时候,她用颤抖的手拎起电话叫保安了。

    在丁丽失踪以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我沿着往日接她下班走过的路,独自走过熟悉的店铺,心中不免有点儿凄凉。

    不知不觉,我已经站在丁丽家的楼下了,犹豫该不该上去问个究竟。

    可能我颓废的样子引起了对面街边两个闲聊的中年男人的注意,他们径直朝我走了过来。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吗?”他们虽然用了敬语,眼神却充满了威胁。

    “只是……刚好路过前女友的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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