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情人无泪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情人无泪第2部分阅读
牢记备用网站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

    “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

    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

    “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

    “我自己吃了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

    他拿起来看了看,说:

    “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

    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

    “我觉得很不错。”

    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

    “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

    “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

    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

    “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

    “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

    “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

    “我吃了。”他撒了个谎。

    “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

    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

    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

    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

    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

    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

    花开的时节(21)

    张小娴

    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

    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

    她用一块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

    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纸熨平。

    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尝不恨他?

    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

    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曾经付出一片赤诚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她曾经真心相信梦想,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的谎言了。

    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

    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漫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

    将来,他会看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

    花开的时节(22)

    张小娴

    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听的声音。那把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把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把声音给她补偿?

    终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

    花开的时节(23)

    张小娴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

    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百~万\小!说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百~万\小!说?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花开的时节(24)

    张小娴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花开的时节(25)

    张小娴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花开的时节(26)

    张小娴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

    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花开的时节(27)

    张小娴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

    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花开的时节(28)

    张小娴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花开的时节(29)

    张小娴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百~万\小!说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百~万\小!说。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花开的时节(30)

    张小娴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j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花开的时节(31)

    张小娴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花开的时节(32)

    张小娴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第二章和光阴赛跑

    和光阴赛跑(1)

    张小娴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

    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和光阴赛跑(2)

    张小娴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和光阴赛跑(3)

    张小娴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

    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br/>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