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越之迷情错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穿越之迷情错爱第1部分阅读
牢记备用网站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穿越之迷情错爱》

    楔子

    我叫林岚,是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至于为什么如此,我从不知,也从不问,问了又能怎样?上天需要你知道时自会公布。在福利院长林妈妈的关爱下,我们从不悲天悯人,从不自怜自哎,坚强而快乐地成长着。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上天关了一扇门,就会开一扇窗吧,嘻嘻。

    我算不上漂亮,只是皮肤比较白皙,五官端正,中等个头一个很平凡的女孩。现代人是人靠衣装,美靠化妆的。经过几千年的封建皇朝统治,美女基因早已流失严重。试想当时权利的大小决定美人的多少,皇帝的三千后宫,王侯将相、氏族大夫的妻妾成群,就把全天下的美人都集中在象牙塔的顶层,但往往骄奢滛逸的生活使得这些男人却不能让所有的美女都能产下后代,日积月累,美女基因就流失了。更别提我们被称为南蛮之地的岭南地区,更难寻得美女。因此这世道哪有那么多沉鱼落雁,倾国倾城,闭月羞花呢?

    我是一个时而活泼,时而文静的女孩,这是双子座的典型双重性格,好读一些古词诗句,装一点文墨于胸,容一些鬼点于心,如此而已。这多亏林妈妈从小的耳濡目染,要把我们培养成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知书达理,晓察世事的女孩。是因为现在生活压力大,社会浮躁,女人想嫁金龟婿,男人想娶富婆,个个都想走捷径。或许林妈妈的这样做法有些不适时宜,但这是为我们好,不希望我们过早地“俗”了。还好,不是身在古代,不然林妈妈肯定会逼我们精通琴棋书画,熟读四书五经,那才累啊。

    不过,我倒甚爱读古史,正所谓“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读一些过去的名人名事,充实认知,借鉴经验,并感叹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文化。而我当然也说不上精通古史,只大概了解各朝代的一些重大史事,许多千古之谜也深深地吸引着我,诸如老子的出关之谜,西施的生死之谜,徐福的东渡之谜,杨贵妃生死之谜,宋太祖暴死之谜,李自成的生死之谜,雍正夺位之谜,乾隆身世之谜,……真想能身临其境去探知一下。嘻嘻。

    我有一个小名——“大脚”,当然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这样的称谓是令人烦心的,但林妈妈说,脚大福大,要做一个快乐的大脚。

    第一章奇怪的抢亲

    雨后的竹林最是怡人,朦胧的水雾,淡淡的清香,蝴蝶翩翩飞舞,雀鸟欢悦高歌,竹叶上晶莹剔透的雨露于阳光下散出七彩眩目的光芒,微风徐来,水珠舞动,又宛若被撩起的水晶帘子,清新醉人。

    如此美景之下,一队送亲队伍正敲锣打鼓,吹笙奏乐,喜气洋洋地前进着,前头是井然有序的乐队,接着精神奕奕的送亲人员,豪华的大马车,几乘沉甸甸的嫁妆,浩浩荡荡的队伍,远看就像一条于绿林中扭动的红彩带,分外夺目。看架势想必应是大户人家的千金要出嫁吧。

    马车内,只见一个眉清目秀,一脸稚气,身着古装的女孩坐在侧座上,看着另一头披霞戴冠、佩戴珠宝的新娘子在侧睡着。只见新娘紧皱着眉头,粉嘟嘟的小嘴不知道呢喃着什么。

    突然前方的奏乐声戛然而止,马车也于此时停止前进,忽闻有人高喊“哪来的贼人,胆敢抢婚,识趣的快让开!?”,未有答复便听见双方的打斗声。

    女孩掀起窗帘往外看了一下,“小姐,快醒醒,快醒醒……”女孩神色慌张地摇着新娘子。只见新娘仍紧闭双眼,不耐烦地挥掉了女孩的手,口中念道“谁在吵啊,别吵我睡觉,我要睡觉……。”

    此时危急关头,却见新娘像是小孩子赖床般的模样,女孩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更是用力地掐了一下新娘白皙的手臂。“哇,疼死我啦!”新娘奋然坐了起来,正整努力睁开朦胧的眼睛,听到外面吵杂的声音甚是奇怪,仿佛一觉醒来已不知身于何处的样子。

    那女孩急促地说,“小姐,你醒啦,快起来,有贼人,快逃……”

    新娘子猛揉了揉眼,“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这里是哪里?”新娘吃惊地问。

    “小姐,别说了,快走吧。”女孩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车外走去。

    “哎,哎,你是谁啊?为什么我穿着新娘服?”新娘扯着女孩问,女孩只拼命地拉她往外走。“哎,你怎么不说话啊,你们什么人?难道是想逼良为娼?我可不是好欺负的啊,你快说,发生什么事?这里是哪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新娘一骨碌地追问着,执意要弄个明白。

    “小姐,这里是南越国,今天是你出嫁之日,现在遇到贼人了,还不逃命要紧,别问了。”女孩无奈道。

    “什么?南越国?啊?”电光火石间,新娘似乎想起了什么,但更是一脸茫然了。

    女孩趁新娘分神的时候,拉着她下了马车。新娘只见这荒郊野外,所有的送亲队的人都冲上前去招架着,与五个黑衣人马刀光剑影中。看架势,那五个黑衣人身手不凡,轻轻松松地与他们周旋着。“哇,什么事啊?我究竟是不是在做梦啊,这怎么可能?古装武打大片啊?”新娘嘀咕着。

    此时一黑衣人翻身来到她们面前,举着手中的剑向她们逼过去。阳光照射下,那灼眼的剑光咄咄逼人,让人感到杀意弥漫,不管现在她是不是做梦,但眼前的危险却是千真万确的啊。剑正要挥下,突然,那女孩不知何时从腰间抽出一把细剑,抢在新娘前面,一掌把新娘往后推,高喊“小姐,快走!”便与黑衣人打斗起来。新娘回过神来,想不到她是会武功的,真是藏龙卧虎。

    新娘虽仍未弄清楚状况,但还是先逃吧,此时不走,更待何时,难道真等嫁一个素未谋面之人,或是被不知来头的黑衣人掳走,两者都不是她所希望的,她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于是摘下凤冠,提着裙摆拼命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打斗声在身后渐行渐远,新娘一路狂奔,连从小一直戴在手上的链子丢了都未发觉………

    不久过后,竹林里,只见其中一个黑衣人喊“走,撤吧”,说完,打斗停止了,五个黑衣人同施轻功,脚踩流云般消失于林里,林内顿时百鸟惊起。

    细细检查,送亲人马并未有人伤亡,受的都只是一些皮外伤,而嫁妆亦纹丝未动,但新娘却不知去向,大家面面相窥,都在奇怪这场莫名的争斗,也在担心如何回去复命……

    第二章穿越前

    是日端午假日,清晨风雨大作,电闪雷鸣,屋外鬼哭狼嚎般,甚是吓人。林岚朦胧初醒,赖在被窝里蜷缩着身子,我的妈啊,这龙舟雨也下太猛了吧,还是再睡会吧,嘻嘻。谁知顷刻间,雷雨戛然而止,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真是天意难测,看来天公作美了,林岚顿时睡意全无,起身刷洗一番后就出门了。

    从先秦开始,在古人看来,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是全年之中的大恶日,人们一般都不轻易出门,而在家里插菖蒲、艾叶以驱鬼,薰苍术、白芷和喝雄黄酒以避疫。当然身为现代人的她,除了对农历七月十四盂兰鬼节有所避讳外,其他的日子都是百无禁忌的。

    话说,林岚到了期望已久的南越王博物馆,此馆以西汉南越国第二代王南越文王赵昩之墓闻名,是现在唯一发现的一座南越王墓。因为至今第一代南越武王的墓还未发现,而第三代的被三国时期孙权盗了,而之后第四、第五代南越王还未建墓,王朝就被汉武帝取缔了。西汉是一个江山美人纷纷扰扰的风云时代,诸如刘邦、项羽之争,吕后乱政,王莽改制,文景之治,汉武帝大一统,张謇通塞,卫青、霍去病抗匈奴等传为后人津津乐道。而当时被称为蛮夷之地的岭南地区,南越王也活跃在此历史舞台上,通过它也可以对当时的西汉盛景了解一二。

    博物馆的前半部分设了几个展厅,展示唐、宋、金的陶瓷枕,夏、商、周的青铜器等,林岚并无心细看,就直奔文王地宫去了。从一条窄小的墓道下去,就有一重两页式厚厚的大石门,据说为了防止清扰,这石门是设有一种特殊装置——顶门石,一旦关闭起来之后就无法再开。当年发掘工作者绞尽脑汁,最终无计可施,唯有把覆盖的地宫上的大岩石吊开,从里面撬动顶门石来把门打开的,古人的智慧真是折服后人。按照参观顺序,林岚依次到了左耳室、右耳室,出土时是存放着不计其数的珍宝。穿过第二道石门就是左侧室、右侧室,后藏室等,而中间就是南越王停棺处。

    总的来说,地宫不大,而这么小小的地宫内却有上万件陪葬物,15个陪葬人,其中4位是他的夫人。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他却让四位夫人同葬于此,或许是很爱这些夫人,或许仅是因为害怕寂寞。林岚猜想着。

    走了一圈地宫便到了出土文物的展示室。展厅内按地宫顺序展示着出土的文物,林岚逐一细看着,墓内随葬品丰富,品类繁多,出土有金银器、铜器、铁器、陶器、玉器、琉璃器、漆木器、竹器等各类生活起居用品遗物,有精美的宫廷用品,也有一些舶来物,看来古人的“事死如生”名不虚传。

    林岚观看着文王的丝缕玉衣,这是用坚韧的丝绸带把一块块大小相仿的玉片连接起来,手工极其精致。据介绍,按照等级制度的不同,连接玉片的材质是不一样的,皇族的是金缕玉衣,次之是银缕玉衣,再次就是丝缕玉衣。随后林岚就来到文王的尸身前,准确来说,只是由一些黑乎乎的骨渣砌成的人骨模型,唯一还存在的就是一片很小的头颅骨,及一片上颚骨,可能文王万万没有想到一件精心设置的丝缕玉衣及费心摆放的各式玉器还是没能保住他的尸身。

    可惜啊,如果头骨能完整保存下来,还可以通过现今的还原技术一睹其庐山真面目,林岚叹息着。她不由地盯着那片上颚骨细看着,咦,看来文王牙齿还算洁白整齐,那笑起来应该会迷人吧,呵呵。

    林岚入神地幻想着,兀地一阵强光迸发,刺得她睁不开眼,哇,什么事啊?林岚快速转动着脑袋,莫非博物馆的什么装置发作?莫非有外星人?莫非文王发怒?

    “啊………。”,还未弄清状况,咻的一下,林岚的身子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吸入强光中去,莫非要灵魂出窍,一命呜呼了,林岚无助闭上的沉重的眼皮,或许可以看到爸爸妈妈,再见了林妈妈,别了我的花样年华,昏昏沉沉中,林岚便失去了意识……

    第三章尚书府密事

    “大小姐有消息了吗?”尚书府书房内,龙啸天背对着来人问。

    张海窘促而慌张,忙单膝下跪道:“回大人,属下无能,寻小姐多日,未见其踪影。”

    龙啸天紧皱了一下眉头,“起来吧,那么容易就寻得到的话,就不是我的女儿龙凝雨了,你们继续暗访,切勿声张,勿要伤着她”。

    “是,大人,属下会加紧寻访的。”张海应道。

    龙啸天随即又问,“事情进展顺利吗”?

    “回大人,一切已依计行事。”张海答。

    “那好,记住,此事若被泄露半句,小心你人头”,龙啸天肃然叮嘱道。

    “是,大人”。张海誓死遵命。

    “好,退下吧,请二小姐来见我。”

    张海应声,便起身退下,但愿一切顺利吧……

    半顷过后,一袭淡鹅黄|色罗裙的妙龄少女推门而进,“爹爹,你找我何事”?龙啸天转过身来,看着眼前的小女儿,淡雅脱俗,明眸皓齿,颜如舜华,手如柔荑,就是脸色过于苍白,可怜他蕙质兰心的小女儿自幼体弱多病,让人操心不已。

    “凝云,过来爹爹这”。龙啸天寻身边一张长椅坐下,唤小女儿坐于身旁。

    凝云碎步上前,坐下。想她娘当年生她的时候因失血过多而撒手人寰,独留爹爹一人把当时还仅2岁的姐姐及刚出生的自己抚养成|人,而爹爹亦一直未再娶,想必是太爱娘亲了吧。今未见爹爹几日,忽觉他苍老了许多,定是为大姐的事奔波劳累,龙凝云抚摸了一下爹爹两鬓的白发,娇嗔地窝在他的怀里,“爹爹莫为大姐之事再伤身了,大姐有勇气追求自己的幸福,那何尝不是一件美事,以后凝云会加倍孝顺爹爹的,替大姐补偿于你,好不?”龙啸天想不到自己弱质纤纤的小女儿也赞同如此胆大妄为的想法,她们像极了她们的亡娘啊,罢已。

    “好好,爹爹答应我的乖乖女,不知以后我的小乖乖会不会像你大姐那般弃我而去呢?”龙啸天装着可怜,戚戚地吟念道。

    龙凝云微红着双晕,娇羞着,“爹爹,女儿不会弃你而去的,女儿今生今世都留在爹爹身边,侍奉爹爹,只望爹爹到时候别嫌弃凝云在家白耗你米粮。”

    龙啸天哈哈大笑,“我的乖女儿,爹爹倒很愿意把你留在家养个白白胖胖的,但爹爹哪能忍心让你一辈子都不嫁人呢,你如果不嫁,人家还以为我家的凝云找不着婆家呢?等过些日子,爹爹定帮你物色一个如意郎君。”

    龙凝云却十分正经地央求道,“爹爹,女儿不嫁嘛!”她心里只有一人,但可惜……相比之下大姐还是幸运的,虽失去荣华富贵,但能与相爱的人执手于江湖也是一种幸福。

    龙啸天以为是女儿家的矜持,却不知道女儿家的心思,只笑笑不语。

    “对了,凝云,你答应爹爹一件事。”龙啸天突然正色道。

    “什么事?”凝云为爹爹突然脸色凝重而感到疑惑。

    “你大姐之事勿要与外人道,这将关系到尚书府的安危,也关系到你大姐的清誉,这可是非同小可的。”

    “是的,爹爹安心,这事你不与凝云说,凝云也会有分寸的”。看来爹爹还是很紧张大姐的,“但,爹爹,那大姐的婚事怎么办?”龙凝云突然想到。

    “爹已经安排好了。”龙啸天安慰女儿道,“你无需为此事担心,只要按爹说的去做就可以了。”

    “是的,爹爹。”虽然不知道爹爹怎么去化解这危机,不过龙凝云还是相信的,要知道他爹也绝非等闲之辈,以他在南越国的地位,没什么是办不了的。

    窗外天色放晴,雨停了,高山更添妩媚,丛林更显水润,池塘更是清绿,鸟儿喜上枝头,蝶儿纷纷起舞。昨天是端午节啊,恶日过去,希望一切都能如这窗外之景,焕然一新。

    第四章遇贵人(上)

    或许人总是有各种各样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幻想,但当幻想成真时却又是那样的手足无措。

    林岚见后头并没有追兵的迹象,心想应该是逃脱了吧,便气喘吁吁地靠着一颗树下停下了。端午,南越王博物馆,文王尸身,强光………。一幕幕重现脑海,莫非这是传说中的时空转移,她到了2000多年前的南越国?但是如果是空间转移,那她怎么会成了出嫁的新娘?那些黑衣人又怎么回事了?这中间到底怎么了?千头万绪一时也理不清楚。

    林岚埋头于双膝上,烈日下的绣花鞋闪闪发光,想起了林妈妈说的,脚大福大。好吧,既来之,则安之吧,林岚很快恢复了信心。

    突然她看见前方有一个人,看衣着像是村民,林岚仿佛看到救命草般的兴奋,大声呼叫,“大哥,救命,救命…………”,男人回过头,林岚细看,见他一身健硕,五官粗犷,眉毛浓厚,却也不像一般的莽夫,倒是正气凛然,实乃稳重之人,林岚心想,该是出门遇贵人了。

    郑青看着眼前的女子,身穿华丽的新娘服,配精美的金银首饰,想必是大户人家。细看女子容貌,粉腮红润,朱唇欲滴,皮肤细嫩白皙,气质清雅脱俗,虽不算绝色佳人,也是一位标致的姑娘。却头发凌乱,衣饰褶皱,莫非被贼人垂涎美色,招致劫婚?或是劫财?

    “姑娘,发生何事?”郑青问道。

    “大哥,我被一恶霸逼婚,我是逃跑出来的,大哥你好心,救救我。”林岚说完,作势两眼垂泪的样子。

    郑青看着林岚那萦绕的泪水,深信不疑,也希望能帮助她脱险,想他平生最恨官绅恶霸,恃强凌弱,“姑娘,你放心,我郑青义不容辞。”郑青愤然说道。

    “谢谢郑大哥,郑大哥真是我的大恩人啊。”林岚戏假情真地感谢道,她来古代人生路不熟,现有英雄仗义相助,真系菩萨显灵,感激涕零啊。

    “妹子,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郑青问。

    “郑大哥,我叫林岚,你也可以唤我大脚丫,我家住南越国城区。”

    郑青顺势看看了林岚的脚,是挺大的哦。“大脚丫,这里已是长沙国,而我家中有急事,需赶紧回去。这样吧,委屈你一下,我们连日赶路吧,把你送回南越国城区后,我再折道回家。”郑青说道。

    林岚见前面的大哥如此仗义相助,猛点头答应。“郑大哥,我看这样吧,把我身上的珠宝当掉,买辆马车赶路吧,这样你送我回南越国后还可以坐马车赶回家呢,这样节省时间。”林岚提议到。

    “好。”郑青心里暗道,这女娃心思细密,像是见过世面之人啊。“哦,对了,你穿我的衣服吧,虽然不合身,但总好过这样。”林岚低头一看,点头答应了。

    “郑大哥,我们走吧。”林岚换好衣服,从矮丛堆中出来。

    郑青猛然哈哈大笑,只见林岚把衣服,裤子长出来的部分都卷着厚厚的几层,再加上宽大的衣服,显得甚是狼狈。

    “郑大哥,请尊重我弱小而脆弱的心灵好吗?”林岚抱怨,她也不想穿这样的衣服啊,像天桥底的乞丐服,气死人了。

    “好,好,是郑大哥不对,我看大脚丫啊,除去衣服不合身外,你也挺是一个俊小伙的。”

    “那当然,怎么说,我也是文质彬彬嘛。”林岚得意着,说不定还可以迷倒几个姑娘呢,嘻嘻。

    两人结伴到了一个貌似小市集的地方,可能是地处边界吧,人不多,东西也不多,没什么惊奇,林岚失望着,取出其中一只金手镯让郑青去当了。

    不久郑青买了一辆马车。“好啦,大脚丫,你坐车内吧,这是一些干粮和水,你拿着。”郑青递给林岚一个包袱,便坐了上马车的前头。

    “不行,我跟郑大哥一起坐前头吧,这样一路上也能说说话啊。”林岚执意要坐前面,郑青拗不过她,也便同意了。

    林岚与郑青便一同并坐于马车前,便闲聊起来,虽然是刚认识郑青,但林岚觉得他很温暖,很有安全感。从谈话中得知一些郑青的事,也编了一些自己的身世,这是逼不得已的,难道要让她告诉郑青自己是穿越时空吗,到时候怕是会误以为她得了失心疯。

    一路上山峦迭起,云卷云舒,没有凡尘的喧嚣,没有闹市的烦躁,天气清新宜人,微风徐徐吹来,马儿缓缓地跑着,林岚挨着郑青不知何时睡着了,真的太累了……

    第四章遇贵人(下)

    “有消息了吗?”古色古香的书房内,身穿一袭蓝袍的男子坐在案桌前问,声音透露着蓄势待发的怒火。

    “王,还未有消息。”下面站的人拱手作揖道,黑暗中王的脸色更沉了,他赶紧补充道“王,息怒,我们已经找到了线索,相信很快便有结果。”说完,递上两样东西。

    被称为“王”的男子接过东西看了一眼,便道“好,退下吧,勿要张扬。”……

    林岚不知何时身后追来一个满脸麻子,身穿新郎装的男子,色迷迷地向她一步步靠近,欲要撕开她的衣物,“不要……”林岚尖叫道,然后奋力坐了起来,发现自己在马车内。原来是做噩梦……

    庆幸的是她逃了出来,她千里迢迢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嫁人的啊,谁知道她所谓的相公是否肥头猪耳,是否妻妾成群,是否猥亵小人?身为21世纪的她,婚姻大事岂能儿戏。看来上天还是眷顾她的,让她成功逃了出来。

    林岚突然记起什么似的,冲出车外,不见郑青,此时天色已暗,林岚心头一慌,大声哭喊“郑大哥,郑大哥,你在哪里?”……林子里静悄悄的。林岚顿时崩溃地哭了出来,为什么郑大哥不见了,为什么每次睡醒世界总变了样啊?这种一再而三的陌生恐惧任谁都受不了。

    “大脚丫,发生什么事了。”郑青急忙放下手中的木柴,快步到林岚的身边问。

    “郑大哥,大脚丫以为你不要我了。”林岚不顾一脸茫然的郑青,紧紧地抱着他哭道,“我刚睡醒就不见你了,呜呜……”眼泪鼻涕哗然而下。

    看着在自己怀里抽咽的大脚丫,郑青疼爱地抚着林岚的头,“傻瓜,我是怕大脚丫睡醒没东西吃,去帮你摘一些果子,还有去捡一些木柴啊。”说完,从兜里拿出两个红扑扑的果子。

    林岚破涕为笑,一把抢过果子就吃了起来,“好甜啊,郑大哥,你要不要试试。”林岚把咬了一口的果子递给郑青。

    “你先吃,我要生火,不然夜里会冷的。”真是个惹人怜的小女孩,郑青心里想,然后就到一旁生火去了。

    夜更深了,清冷的月光照射在坐于火堆旁的两人身上,凉风阵阵,月下的身影与火舌子妖娆地共舞着,他们都已经吃饱了东西在取暖。虽然是荒郊野外,但有郑青陪在身边,林岚一点也不怕。

    “郑大哥,你跟我说说当今朝代的事吧,例如现在是什么朝,谁是君皇等等吧。”林岚打破寂静问。

    郑青甚是惊讶,她怎么会问这些?而且她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呢?看到郑青的迷茫,林岚忙补充道“因为我不太记得以前的事了。”

    “哦,这样啊。大脚丫,现在是建元二年,我遇到你的地方是长沙国内,是西汉的一个诸侯国,国军是汉武大帝的一个兄长。你的家乡南越国也是其中一个诸侯国,现在的国君是南越武王。”郑青介绍道。

    建元二年,那就是刘彻刚登基不久,长沙王应该就是刘发,一个由于母亲不受宠而被分派到这卑湿之地的王子,而南越国还是赵构当家罗,赵昩还没成为南越文王,那她怎么转移到这个时代了?林岚在心里暗暗想着。

    “郑大哥,你成亲了吗?”林岚突然问道。

    “哈哈,大脚丫,你怎么突然问这事?”这女娃果然不同于平常女孩。

    “好奇嘛,嘻嘻!”林岚装着傻乎乎的样子。

    “男儿志在四方,郑大哥还不曾有这个打算。”郑青豪情万丈地道。

    “呵呵,我看郑大哥只是未遇着对的姑娘,哈哈……”林岚吃吃地笑。“郑大哥,你快看!”突然林岚指着前头兴奋地说,“郑大哥,是萤火虫,好漂亮啊。”

    郑青顺着转头一看,原来是不远处熠耀着稀疏的的萤火虫,闪闪发光,让人忘了是天上散下的星星流连人间,还是这些小虫儿欲与星星试比高,奋力地震动着翅膀。

    “大脚丫,不如我抓几只给你玩玩?”郑青见林岚如是喜欢,便提议到。

    “不了,郑大哥,那才是它们的天空。”林岚劝阻到。

    侧看林岚出神看着那些萤火虫,明眸里映着一闪一闪的光,郑青暗道,她或许也是失落人间的仙子吧。

    “大脚丫,现在只是初夏,再过一些时日,到时满山遍野都是萤火虫,亮如白昼,到时候郑大哥再带你去看。”郑青许诺道。

    林岚笑笑,不语,希望吧……

    第五章飞天大盗(上)

    “哇,郑大哥,你快点,这里好热闹啊。”林岚蹦蹦跳跳地走在前头,催促着后头于闹市中拉着马车的郑青。

    “好,我这就来。”看着林岚兴奋不已的模样,郑青也分外高兴,这小妮子,可真爱闹。不过,到了这里也快是他们分别的时候了。“大脚丫,你先过来一下。”郑青唤着流窜于人群的林岚。

    “什么事?”林岚迂了回来。

    “大脚丫,这里便到了南越国了。我想是我们分别的时候了。”郑青黯然地说着。

    “哦。”林岚低头,虽不舍,但亦无奈,她不能让郑大哥置家中急事于不顾,她也需要留在这里解开重重迷雾。

    “你拿着这把麒麟匕,用作防身,必要的话,你也可以拿着它到风月楼找月侠,我的好朋友。”郑青从怀里拿出一把精美的匕首交给林岚。见刀长十五厘米,厚两毫米,刀鞘上盘着一头怒目而瞋的麒麟,拨开刀鞘,锋利的刀刃如挣脱的猛虎,发出嗜人的灼光。

    林岚快速合上刀鞘,递还郑青,“郑大哥,这麒麟匕想必是削铁如泥的宝贝,我怎消受得起。”

    “傻瓜,你一个女孩子留着防身吧,而且这麒麟匕可是有灵性之物,一般人不容易拔出,看来你跟它也是有缘之人啊。”

    见郑青执意不肯收回,林岚也不再推让,“郑大哥,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聚,路上保重。”林岚不舍地说着,然后不顾众人的疑惑,给了郑青一个大大的拥抱。

    郑青错愕了一下,“大脚丫,等郑大哥办完家中之事,必来寻你,珍重。”说完,转身而去。

    林岚看着郑青远去的背影,直到他消失于闹市中…………

    林岚游走于市集里,感受着古代的气息。这里虽然没有现代的高楼林立,没有都市的车水马龙,但琳琅满目的商品,川流不息的人群,古朴精致的建筑,让人欣喜若狂,就连这里的空气都分外的甘甜。

    林岚大致观望了一下这里的商品,真像是逛古董店,得利于沿海的地形优势,还有不少是舶来之物。而汉代民风朴素,人们衣着较为密实。林岚又取出一只手镯换取了一些银两。挑了一套公子哥儿的服装,便在店内换下了。“先敬罗衣,后敬人”的道理她还是懂的,行走江湖也要讲讲派头的。

    接着,林岚逛了其他的商店,买了一些小东西,收获良多。突然,看到前方别致的门檐上挂着一个大大的酒壶,上面粘着一个大大的“酒”字。走进一看,客似云来,饭香扑鼻,原来是餐馆。此时,林岚的肚子也咕咕地叫着,便二话不说地进去了。

    “小二,你们这有什么拿手小菜,快给我上几碟来。”林岚学着以往看的电影中阔少的开场白。

    “好的,公子,请稍等,菜很快便来。”小儿也极其配合着。

    不一会,香喷喷的菜肴就上来了,林岚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起来,这些应该就是绿色食品吧,纯天然的就是好吃。

    酒足饭饱过后,林岚正打着饱嗝,耳边传来隔壁两人的对话,“今年端午雨水可真多啊,连下了几天暴雨,听说洪水冲了不少人,邪门。”

    “不就是嘛,还听说在端午那天,象岗山上也发现了一个女鬼。”另一人接道。

    “象岗山”重重地敲在了林岚心头上,她仍记得当时参观南越王博物馆,文王的地宫就在当年的象岗山上,同是端午节,同是南越国,那按此推论,她时空转移会不会应该是着落在象岗山呢?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呢?林岚便起身欲问谈话的那两人一些细节。

    突然看到远处的屋顶上一蒙着脸的灰衣男子在蜻蜓点水般地飞快前行。哇,古代真的有飞檐走壁的轻功啊!林岚目瞪口呆着。

    接闻闹市中,有人大喊,“捉贼啊!捉贼啊!”林岚探头看去,是两个家丁装束的男子在指着那个屋檐上的人喊着,原来是飞天大盗啊,真浪费了人才。

    正看得出神,不知何时,那灰衣男子已翻身到林岚身边,店内的人迅速后退,只剩林岚一人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处。不是吧,想劫持人质啊?林岚发麻地想着,而灰衣男子厚重的气息就在咫尺,与林岚四目相对,那深邃的眼神让人迷乱。

    接着,灰衣男子一声不响,揽着林岚的腰,施展轻功,林岚只感觉自己已经腾空而起,后头是店家大喊“客官,客官,你还未付饭钱”……

    第五章飞天大盗(下)

    天空湛蓝湛蓝的,云儿如一团团雪绒,远在天边,近在咫尺,让人想伸手去撩一下的冲动。

    感觉到灰衣人灼人的目光,林岚回过神来,这霸道的男子想干嘛啊?一声不吭地把她带走,从开始到现在都一直看着她。莫非是想抢她东西?但不可能啊,如果是那样的话,直接抢就是了。莫非是劫色?但她现在的装扮是男装啊。莫非是那天的黑衣人?莫非找到她了,要杀人灭口?

    “喂,飞天大盗,你快放我下去!”见灰衣人扭过头,并不理会她,林岚更是火大,“救命啊,救命啊……”林岚大声嚷叫,拼命地挣扎。

    灰衣男子邪笑道“丫头,你再乱动,我就这样抛你下去了。”

    林岚往下一看,晕,丛林密布,这样摔下去不摔死都会被乱枝插死。等等,他知道她是女孩子,莫非真的是黑衣人的一伙。“神经病,谁是丫头啊,我可堂堂男儿。”林岚试探地说。

    灰衣男子猛增内功,飞得更高,更快了,林岚重心不稳,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大喊“救命啊,救命啊,我不要飞啦!”眼角泪水都快飙出来了。

    “想不到堂堂男儿这么胆小,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灰衣男子戏谑道。

    原来他是故意的,看来他真的知道她是女儿身。“喂,飞天大盗,你再不放我,我可就对你不客气”。

    “臭丫头,少啰嗦!”灰衣人不耐烦地说。

    “你放不放,不然同归于尽!”林岚见软的不行,便来硬的,抽出麒麟匕抵着他的脖子。灰衣人望了一眼那匕首,抱紧她连转几圈便轻落于地。

    还未等林岚站稳,灰衣人便转身,跃向丛林。

    不是吧,就这样走了?“喂,这里是哪里?我怎么回去?”林岚急喊。

    “象岗山……”灰衣人的声音回响在林子里……

    “公子,等等我”,一中年男人气喘吁吁地追着前方的少爷,“公子,这林子里湿气重,伤身,我们还是回去吧。”招卜心疼他家主子从小身子弱,虽然这几年主子的身体日益好起来,但还得处处小心护着。

    “行了,招卜,你快跟上来。”白衣少年不耐烦地说……

    林岚愤愤地往山上走,莫名其妙被人抛在这,真气死人。又是这该死的“象岗山”,我倒看看,你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一会,林岚便来到了山顶,四周观望一圈后,不禁惊呼“哇,可真是墓|岤的好地方,怪不得选这里!”

    “公子何出此言?”身后传来一男子声音。

    林岚猛转头,见后头一前一后站着两名男子。为首的是一青年,一身白衣,风度翩翩,五官棱角分明,气质淡然。后头的中年男子看打扮应该是前者的随从。

    见二人并无恶意,林岚松了一口气,侃侃而谈,“这位公子有礼,你看看这山,坐北向南,前后左右各有一座较高的山傍着,正前方刚好有一河流经过,如果墓地坐落于这半山腰处,整个地理位置恰似一把金椅,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这是她看一些书看来的,嘻嘻。

    白衣少年环看了一周,暗叹眼前这一脸稚气,文弱秀气的公子居然能看出这个|岤。“在下赵胡,请教公子尊姓大名,能否与在下交个朋友?”

    林岚一幅吃惊的样子,想不到他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好吧,在外靠朋友。“在下林南,看赵公子乃富贵人家,承蒙不嫌弃,林南非常乐意交你这个朋友。”交个帅哥朋友,这么好的事,谁不愿意啊。

    “林公子太谦虚了,看你谈吐不凡,见多识广,赵某有你这个朋友,荣幸之极。对了,不知道林公子家住何处?方便的话,他日可相邀同游。”赵胡记得这方圆百里,并无姓林的大户人家,莫非是外地人?

    “哦,是这样的,在下新日来此游玩,还未有定所。”还好,脑子转得快,林岚偷吁了一口气。

    果然猜中了,赵胡又说“林公子,据在下夜观星相,三日之后必有奇异天象,而莲花山地势较高,不如三天后的卯时相约于莲花山上的莲花亭,一起同游仙山,同赏夜景,如何?”

    三日后?卯时又是什么时辰啊?算了,答应再说。“好吧,那就这样定吧。”与帅哥游山玩水,多好。还可以去看看2000多年前的莲花山呢。

    赵胡便欣然离去。

    此时,太阳将快下山了,林岚再次看了看此山四周,不见有什么特别之处,看来这样也寻不出个所以然来,便也离去……

    第六章同游仙山

    原来千余年之前,莲花山还是一个小岛,但经过漫长的沧海桑田,海水退去,陆地抬升,海底也变成了陆地,莲花山才成为陆地的丘陵。林岚只好到码头坐上客船,漂泊了一会儿便到了莲花

    </p>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