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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自由的代价 1、 “娃娃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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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娃娃亲”是男女双方在年幼时由父母包办订下的亲事。至今在一些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依然存在这种风俗。

    说到这一风俗,让人不禁想到了一个成语:一诺千金。

    这则成语出自司马迁《史记?季布栾布列传》,是由“得黄金百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故事演变而来的。

    话说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任侠好义。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会想方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

    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计,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而敬慕季布为人的人,却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化装逃到山东一朱姓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侯婴说情。刘邦在夏侯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

    季布的一个同乡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

    季布听说他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够有这样的好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份厚礼。

    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季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娃娃亲”是先由媒婆在男女幼儿双方父母面前撮合,再通过必要的仪式后,先前没有关系的两家就成了儿女亲家。自然而然,先前没有任何关系的男女幼儿就有了干系——未来的夫妻。经过双方父母同意应诺,再定下亲事,这就是一种不仅有言语,还有行动的承诺。

    承诺是要用生命去实践、兑现的,承诺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生命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去不断地实现诺言。当诺言被人们轻视了的时候,生命也变得虚无了。

    古人信守承诺,可以为一句承诺放弃一切。当今越往上溯,信守承诺的概率就越高。如今却有越来越多的人长大后不遵守这种父母间的承诺。

    儿女似乎没有必要对长辈之间,而不是自己的承诺去担负责任。

    因为法律倡导婚姻自由,“娃娃亲”根本没有法律保障,徒增许多纠纷而已。

    严明六岁那一年夏天,父母亲张罗着托村里的本家大婶做媒撮合,将大婶在坪地大队小妹家七岁的二女儿兰儿许配给严明。兰儿家与严明家相距四公里山路。

    按照本地的婚俗,双方的父母同意后,就择日定婚,又叫“许口”,标志着严明和兰儿两家结亲的开始。严明的父亲母亲节衣缩食,好不容易凑够置办烟酒糖茶衣裤帽子红头绳头巾猪肉等等的订婚钱,将订婚一应物品备齐后,做好饭菜,请来大婶商议相关事宜。母亲反复对小严明交代,和你大婶到了兰儿家,别让人家看不起,对兰儿的爸爸妈妈千万千万不能叫“老丈人老丈母”,要叫爸爸妈妈。严明似懂非懂地答应着,心里慌得厉害,越紧张越怕犯忌。之后由大婶背上订婚物品,拉着严明前往兰儿家定亲。

    还好,一切顺利,没有出错把兰儿的爸爸妈妈叫“老丈人老丈母”。

    严明去定亲的感觉和不久之后第一天背着小书包去上学的感觉差不多——新奇、茫然、不知所以。

    自此以后,一年一次,严明的父母亲每年底都要通过大婶到兰儿家送年结。年结包括茶酒鞋帽衣裤类。严明理解,“年结”,就是一年一次“结算”。

    与兰儿定亲后,每年严明都要跟着母亲去兰儿家一两次,严明叫兰儿“小二姐”,每当严明叫兰儿“小二姐”时,兰儿小脸总是红红的、羞羞的。

    有一次,严明跟着母亲到兰儿家去,在兰儿家门外突然遇到兰儿的爸爸挑水回家。母亲悄声让严明“快叫老丈人!”。严明慌忙打招呼:“老丈人,您家挑水呀!”当时兰儿的爸爸愣了一下,好像没有答应严明,原本笑眯眯的脸上露出了比哭还难看的神色。母亲和她的亲家打过招呼后,返身狠狠地掐了严明肩上一把,严明才知道自己闯祸了,羞愧得只好躲在母亲的身后跟着“老丈人”回家。

    后来,母亲将严明的表现笑着讲给很多亲友听,让严明窘了很长时间!

    “老丈人”有个弟弟,二十多岁了,上过小学,还未成家,闲时喜欢到外面游荡。有一次,这位小叔丈人从县城看了一场叫《小兵张嘎》的电影回来,眉飞色舞和严明讲述“在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的一名小侦察员张嘎”如何如何机智、勇敢打击日本鬼子的故事,严明听得心驰神往。此后,小叔丈人每次一来,就缠着他反复讲张嘎的电影故事。

    兰儿没有上过学,没有文化,女红、农活却与大多数农村女孩一样,是一把好手。

    俗话说:女大不中留。严明高中毕业后,兰儿已经十八岁了。

    兰儿的父母亲有意让严明将兰儿早一点娶过门。许多农村男孩女孩未到法定年龄就结婚了,反正不办结婚证就结婚的也好像没有什么事。

    严明对兰儿说不出不满意的地方。与兰儿结亲十一年之久,相互来往与一般普通亲戚无二,两人有不多的机会在一起时从没有亲昵的举动,甚至潜意识里还故意保持距离,爱的火苗丝毫没有点燃。也许是因为双方没有更多的了解,或许是因为兰儿没有读过书,反正严明没有想要娶她回家的想法,以国家提倡晚婚,“要到二十八岁才结婚”应对兰儿家的催促。

    结婚的事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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