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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即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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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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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笠会打,很强。

    可是那是莫笠,不是林子承。

    她不可能一直护着他。

    所以,他又被缠上了。

    这次没了莫笠,也没了废话,他们只是一顿拳打脚踢,鞋上的土在他脸上留下了很多印记,和血掺和在了一起。

    待他们走后,他扶着断了的右手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往家里走去,半路想起了什么,左手把玩着手机,拔下司机的号码。

    “我的自行车丢了,这些天刚好放假,你去帮我买一辆和以前那辆一样的车。现在先送我回去吧。”

    “您受了这么重的伤,不和先生夫人说一下吗?”

    “还是不要麻烦他们了,又不痛。”

    将错位的骨头接回原位,其实还是会痛的,可是并没有说的必要啊……他已经给别人带去很多麻烦了,只要不是关乎性命,还是不要让人为难了。

    ……对吧?

    林子承家里很有钱,从幼稚园的时候就因此被奉承巴结惯了,他那时候还只是孩子,不明白有钱代表什么,可是很多人争着强着和他当朋友,老师也对他很好,因此他即使不懂也很开心。

    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放学回家路上,他被打了。

    那些人抢走了他所有钱,还要挟他不准说出去,要是说出去就再打他。

    他转身回到家就告诉了父母。

    那两人去了学校,二话不说就拉着那些人的父母要去法庭。“能用一场官司解决的事没必要浪费口舌。”

    那些人怕事情闹大,说是要赔医药费,可是母亲只是轻笑一声,“你觉得我们会差钱?”

    后来事情是怎么解决的他已经不记得,只记得母亲回来后递给他一把精致的匕首,冷冷的对他说:“以后这种事自己解决,放心打,死了就说正当防卫,其他交给我们。”

    那是林子承第一次打从心里觉得冷。

    “打不过就别打,丢人现眼,还麻烦大家。”

    从那时候,他的心理就有些崩了。

    那件事后,他转了学。

    新学校里没朋友,可是他也不差朋友。

    他开始天天穿着校服,拒绝了司机的接送,自己骑自行车走。

    他开始认真学习,戴上了黑框眼镜。

    父母许多天没回家,他就自己做饭,偶尔懒就干脆点个外卖或者直接不吃。

    他甚至将手机留在家里,对同学说自己还没有手机。

    他只是先安安静静的熬过这段时间,自己一个人就好。

    可是小升初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所读的中学有之前小学欺负自己的人。

    他们以为他家里出了事,破产了,所以变成现在的这个邋遢样。

    他们到处传他的过去,说自己之前是多么趾高气昂,目中无人。要是刚好遇上他,又抱住肩膀跳开,“啊,真是吓人啊!怎么了?我们的小公主生气了?是不是又要叫你的父母来学校啊?哎呀好怕啊……”

    却是满脸的笑,笑得渗人,毫不掩饰眼中的不屑。

    学长就是在这时出现的。

    他愿意拉起他,愿意给他温柔。

    即使是,他其实愿意给所有人温柔,林子承还是喜欢他。

    他知道这种喜欢是什么。

    因为,父母其实也是那样的人。

    那两人,都各自有喜欢的同性。

    那他喜欢学长,又有什么错呢?

    可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因为自己被喜欢蒙蔽了眼或者直接清空了智商,他捂上耳朵,当听不见学长与学长身边的人对同性恋的贬低,所以一步错步步错,努力白费,感情被糟蹋。

    这是他应得的。

    可毕竟是这么久以来他唯一一个可以倾述的人,唯一一个叫他燃起希望的人。

    在那个空无一人的房间,他已经习惯了自言自语,沉迷于黑暗,甚至期待有鬼怪的存在,有东西在看他,有东西在听他说话,他们知道自己的所有阴暗面,却仍然没有抛弃自己或者杀死自己。

    他已经做好了迎接恶魔的准备,顾哲却以天使的姿态降临。

    所以他没有理由不喜欢他。

    理性啊,思考啊,内心的毫无波澜啊,全部一下都丢下不管了。

    可是他现在要找回那些东西了。

    他必须也只能变成以前的样子了。

    他并非只有顾哲啊。

    摸了摸黑色本子上那个人的卡贴。

    如果,是说如果啊,他自己尝试做一个温柔的人的话,会不会就不会这么累了?

    如果可以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感情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这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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