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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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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雄来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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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霞古道上猎风阵阵,站在山头,呼啸而过的山风刮得人耳朵生疼。顾念之坐在树杈间,也不知在等谁,一双耳朵都冻得通红。不消多时,道上传来整齐划一的马蹄声,顾念之往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窝在树间眯眼往下看。

    只见一队人马从此处经过,领头人一身黑衣,身形颀长,远远看去整个人死气沉沉的,唯有一张脸,眉眼处还残留着一些少年的稚气。

    少年的座下乃是一匹全身枣红色的烈马,唯蹄子处一抹白色,远远看去倒像是把天上的云给踩在了脚下。顾念之曾有所耳闻,这种马从西域引进,叫做炙云烈,看着好看,跑起来也是日行千里,是匹难得的良驹。

    少年人身边跟着一位红衣女子,大红袍子在风中哗哗作响,看着倒不像是侍女之流,反而像极了某些楼里走路婀娜多姿的舞娘。除了这两位,其他随行人员大多穿着便于行走的短打衣衫,看着与一般江湖人无二。

    这些日看惯了山中的草莽大汉,突然瞧见少年人那张干干净净的小白脸,顾念之便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细看了才知道,原来那人长相虽然带着一股子少年气息,却并不显得过于阴柔,反而在这特有的俊秀中隐隐透露出几分肃杀之意。

    也不知道那人年纪轻轻,哪来的这等煞气。

    顾念之发愣之时,从山道的另一边也走来了一群人马。那边来的个个光着膀子提着大刀,见有来人,张口便吼道:“来者何人?”

    那打扮,那气质,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土匪似的。

    那过高的音量,那粗噶的音色,吓得顾念之活活从树上摔了下来,手忙脚乱了半天才站稳脚跟。

    顾念之面色复杂地看着对方,觉得声音难听成这样,也委实是个人才。

    只是自己待会儿一定要去河边,好好洗洗耳朵。

    穿红衣服的女子从队列里往前走了两步,看着这帮子土匪也不慌,只捂着嘴娇笑道:“哟,这位大哥好凶啊。奴家不过是跟着主子去城里看个热闹,还不知哪里惹到了诸位?”

    大汉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好说好说,只是我看你家少爷身子骨弱得很,小娘子委身于下,也未免太过委屈。爷乃黑风寨二当家,家中前些日子刚刚抬进第十二个老婆,你若愿意同爷回去当小十三,保准你以后吃香喝辣,也好过这风雨飘摇之苦。”

    大汉身侧另一人闻言笑道:“这小娘子能入二当家法眼,当是三生有幸,如何还会推脱?只是二当家有所不知,有些男儿的滋味,那可是比女子更销魂呐。尤其是这种细皮嫩肉的少爷,在城中可卖到三百两银子一晚呢。”

    那话中的意思太过下流,身侧的人跟着两位当家,忍不住一阵□□。

    劫色?

    顾念之皱起了眉。

    这条道上劫财的人他见的多了,但是劫色倒还真是第一次见,尤其还是这种男女通吃的。尽管他自己也承认,那黑衣人确实秀色可餐,便是他也有种抢过来关在自己房里的冲动。

    不过顾念之向来是只许自己坏事做尽,却容不得他人动恶念。

    顾念之稍一思索,便不再隐瞒自己的踪迹,一个翻身就从树间落到了坡上,大喊一声:“住手!”

    段逸难得遇上这么不怕死的土匪,正满怀好奇地打量着对方,谁知戏看到一半,竟杀出了一个白面书生。

    只见那白面书生迎风而立,剑眉星目,对着土匪脸一板,双目一瞪,还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意思在里头。

    “仙风道骨”的顾念之背着手,一脸正气的训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尔等何敢放肆?”

    段逸一行人饶有兴致的抱着手臂,等着书生放大招。

    虽然那人看着体型单薄,又是一股子书生气息,不过如今的江湖人都不可以貌取人,按照昭娘平时看的戏本里所写,此人必定是出世的高人。

    段逸他还知道,江湖上有个“二十四庄”,里面出来的人个个都长得跟一般书生无二,甚至往往越像书生的人,其武学造诣越是高。

    尤其像眼前这人,身子骨弱的像是被风一吹就倒,反而可能是高手。

    可惜大汉草莽们并不喜欢读戏本,也没听过二十四庄的传言,被这么个小白脸一呵斥,便觉得如今这世道当真是乱的很,连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都要来捣乱。

    领头大汉怒从心来,抬手提起大刀就上:“老子平时就讨厌这种书呆子,看爷爷今日不砍得你跪地求饶!”

    言语间,像是要把自己自小在先生那儿受的气都发泄个干净。

    书生顾念之一脸不屑的卷了卷袖子,霸气十足的往坡下冲。于是下一刻——

    顾念之的左脚就硬生生绊到了自己的右脚上,“啪叽”一声就摔到了地上,顺着山坡骨碌碌地滚到了底。

    最后,顾念之的脑袋还不幸磕到了路中央的一块石头上,“砰”的一声,直接昏了过去。

    这变故太快,段逸等人目瞪口呆——

    原来、还真是个书呆子啊?!

    不过想来也是,总不至于天下所有书生,都跟二十四庄似的能打。

    “少爷,现在怎么办?”昭娘眨巴眨巴眼。

    “把这人搬到镇上让殷晗给他看看。”段逸哭笑不得的叹了口气,指了指顾念之,然后抬头,冷了脸,“至于这些人,一个不留。”

    居然还想把他抓去当娈童?

    呵,找死。

    等顾念之再次睁眼时,就已经在镇中最大的客栈了。之前见过的那名姑娘正端着碗漆黑的药,一脸关切的看着他。

    顾念之目光在药碗上停留片刻,好不容易才按下口中的苦涩,换上了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姑娘,多谢了。”

    昭娘连声笑道:“我都要是当娘的年纪了,可担不上你这一声姑娘哟。公子叫我昭娘就行了。”

    顾念之从善如流:“昭娘。”

    “你之前被磕了脑袋,现在可还有不适?”段逸正好从房门口走进来,看顾念之已经坐起了身,就顺口问了一句。

    顾念之摇了摇头。

    “多谢阁下出手相救,”段逸没什么诚意地道了谢,又问道,“不知这位兄台姓甚名谁,又出身何派?改日,在下必定登门拜谢。”

    顺带也好看看哪个师门才能叫出你这种“舍己救人”的行为。

    “在下顾念之。”说完这半句,顾念之就像是卡了壳,茫然的仰着脸,迟迟没有下文。

    段逸心中升起一股不详的感觉,果然——

    顾念之抱着脑袋,痛苦的哼哼:“然后想、想不起来了……”

    段逸也不知道最后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顾念之此人,单单就记得自己名姓,曾于某个小山村当过几年教书先生,除此以外一问三不知。

    有时真被段逸问得烦了,顾念之就抱着脑袋直哼哼,喊头疼。

    而且更无耻的是,一听说他要上路,对方就死皮赖脸的百般纠缠,嚷嚷得直像个被人欺负的小处男。段逸被抄的头疼,不得已带上了这个拖油瓶。

    而此时此刻,段逸顾念之一行人正骑着马赶路。

    这书生像是没怎么出过远门,也不怎么会骑马,半个身子歪歪扭扭的,嘴里还学人叼根狗尾巴草,时不时地对路上的风景做一番酸溜溜的点评。

    路过高山——“余望山麓而驰,看此间青山巍巍万丈,石壁叠叠千层,人于世间不过如一蚍蜉,眼界短浅,却自不量力妄图撼动天地这棵大树,当真是可笑可悲。”

    路过小溪——“此处流水淙淙,鸟语虫鸣,雾水氤氲,久处其间,使人心旷神怡,神清目明。果真是仙境也!”

    路过农家随意摆弄的茅草屋——“竹篱清幽色,松林猿鸟啼。唉,大俗即大雅,大雅即大趣,造此间茅屋之人,必是个风雅之士啊。”

    诸如此类。

    段逸几次三番被吵得头疼,终于忍无可忍:“你一穷书生,叼什么狗尾巴草,扮什么流氓?”

    顾念之噎了半响,愤愤不平道:“你歧视书生!”

    “我歧视你有错?”段逸冷笑一声,“至少我不会人还没打起来,就先用石头把自己磕晕了。”

    这个黑历史确实是无从反驳……顾念之充满委屈的、却又敢怒不敢言的横了他一眼。

    斗嘴胜利的段三岁仿佛找到了个发泄口,这些天在顾书呆处受到的折磨一扫而光,扬着嘴角哼起了歌。

    座下的炙云烈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也跟着仰起了头,骄傲地喷了顾念之的黑马一脸热气。

    跟在身后不远处的昭娘翻了个白眼。这一人一马真是没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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