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哲远看看目不斜视走出大门的两父子,叼起烟卷勾起了唇角。
等秦离带着儿子回到店里的时候,店里人已经不多了,也清闲了很多。秦离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坐了下来,想起那七万块账单,越发的咬牙切齿。
程小满一手举着一个冰激凌,左舔一下右啃一口,心满意足靠在老爸腿上。李铮知道自家老板是在想事情,也不去打扰,只是拿了纸巾帮小满擦手擦脸。
下午李铮没有家教,留下来陪小满,秦离一个人晃到了菜市场。店里有专人采购,秦某人可以说是忙里偷闲出来溜达的。
绕了几圈,正想伸手打车,一辆风骚的宝马滑了过来,车窗降下,露出一张笑得异常欠揍的脸:“小老板,要搭顺风车不?”
秦离很想一脚踹上那张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脸,当然只能想想作罢。不过,顺风车,不搭白不搭。
苏白后悔了。
只看到那人在路边拦车,却没发现不远处两个大大的袋子。而现在,那两个不知道干不干净的袋子就躺在车后座。
秦离坐在副驾驶,舒服的喘了一口气,回头笑眯眯打量苏大司机:“谢了。”
苏白使劲盯着那两个硕大的蛇皮袋,试图从鼓鼓囊囊的形状中判断其中内容,再看看旁边眯着眼假寐的无良小老板,恨恨踩下了油门。
“萝卜。”秦离没有睁眼,轻飘飘来了一句。
“什么?”苏白很显然不在状态。
“我说那是萝卜,白萝卜。”秦离心情看似不错。
苏白手一抖,车子迅速来了几个蛇行。
萝卜……我的限量版宝马,居然用来拉萝卜……
回到店里,秦离提着一袋萝卜先进去了。苏白看看后面剩下的一袋萝卜,忍着泪奔伸手提了出来。好,好重!情况估计不足,苏白手上没用上力气,结果一袋萝卜结结实实墩到了地上,期间,好几声脆响,应该是底下的萝卜炸开了。
秦离折回来,一把提起那少说有七八十斤的萝卜袋子扛在肩上,似笑非笑瞄了一眼苏白才迈开大步朝前走。苏大律师跟在后面,冲着前面那人好一阵龇牙咧嘴,然后点点头,咱是脑力劳动者,不跟那四肢发达的文盲比力气……
李铮听到声音,已经领着小满下来了。两人也不知道玩了什么,身上都汗津津的。看到宝贝儿子红扑扑的小脸,秦离忍不住了,扔下萝卜袋子抱住儿子就狠狠啃了几口,直把小东西啃得泪汪汪的。
“爸爸,小满的肉真的不好吃!”程小满捧着小脸蛋缩到李铮身后,只露出一个小脑袋,“爸爸,吃李铮叔叔的,不,吃大白叔叔的肉吧,不要吃小满和李铮叔叔的肉好不好?”
秦离囧了,看着儿子哭笑不得。
李铮美了,把小满抱在怀中好一通揉搓。
苏白无语了。老的无良,小的更无良么!
惹不起,躲得起,苏白放弃晚上蹭饭的打算,气哼哼离开了。个没良心的小东西,这要是我儿子,非一天打三顿屁股不可!想起特意送那小屁孩的变形金刚,苏白觉得牙根有点发痒了。
萝卜洗净,切条,在店外铺了桌布晾晒。这几日天气好,估计有几天就能晒好。萝卜干炒五花肉,是程林喜欢吃的,也是秦离喜欢吃的。可正是这道家常菜,引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已经开学了。除了接送儿子上幼儿园,秦离的生活和以前也没什么不同,存折上的数字在持续稳定增长,估计秋后就可以给小满添一架钢琴了
几个学生仔也只剩了李铮偶尔会过来做兼职,也正是这个孩子引来了一个祸害。对,祸害。
“大林哥,有人来砸场子!”李铮窜进厨房,指着外面对自家老板说。
秦离愣了愣。下午四点多,不是营业时间,再看看外面大厅里四处打量的人,秦离皱紧眉头,狠狠抽了一口冷气。
老马!
“马教授说你做的东西都好难吃,”李铮没有看到自家老板的表情,满腹抱怨,“昨天你给我带了几个菜回去,刚好我有同学生日出去聚餐,我就想一块带过去加餐。然后碰上几个中文系的朋友请马教授吃饭,因为都认识就一起拼桌了。马教授吃了我的菜,一边吃一边说难吃,还强迫我带他过来。明明大林哥做的东西都很好吃的!”
李铮越说越委屈。
让学生请吃饭,压迫学生,如此恬不知耻,确实是老马的作风。秦离冷笑一声,洗了洗手走了出去。
第11章
秦离与老马,那绝对是孽缘。秦某人上辈子活了三十二年,其中十六年都跟这厮混在一起,那革命友情,简直是你死我活有你没我。
这得从头说起。
马力,本一憨厚的农村娃,用他自己的话说,祖坟冒青烟,一不小心考上了大学。可这娃自小在家里农活干多了,到了学校,除了上课就没事可干了,大把精力发泄不出来,人又闲不住,干脆每天起大早绕ca场练起了长跑。
结果,碰上了一个人。
中文系文学教授秦建业,也就是秦离的爸。
秦老觉少,每天都会去ca场上遛弯,时间长了这一老一少就对上眼了,聊聊天下下棋散散步。一个觉得少年仔谦虚懂事比自家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儿子乖多了,一个仰慕前辈教授虚心求教,结果两人很快成了忘年交。然后,秦老跟马力班导打了个招呼就把人带到了自己名下,再然后,带回了家。
那时的秦离,还是一刚满十六岁粉嫩嫩的中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餐桌旁多了一个身影。这很正常,老爸老妈经常带学生回家吃饭。但是,自己最喜欢的水晶肘子挪了地方就不正常了,老爸老妈都在冲着另一个人笑这就更不正常了。尤其是,只带博士生的老爸居然带了一个本科生就是不正常中的不正常了。
所以,秦离有理由讨厌那个叫做马力的家伙。
对于秦离这种不懂事的娃,马力是相当看不惯的。马力是家里的老大,下面有三个弟妹,每一个都是在大哥的拳头下长大的,一个比一个懂事听话。所以,在秦离第一次偷袭时马力没有留情,只一脚就把人踹飞了。
那一脚踹狠了,秦离腰眼处青了好多天。秦同学从来不是乖宝宝,纠集了几个同学开始了第二次伏击。这次马力费了点时间,四个人,踹了四脚,比起第一次多花了三倍时间……
秦离还算记打。当天爬起来就报了一个散打班,从此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终于在三年以后把那个姓马的打趴了。那时,秦离已经考入了父亲所在的学校,正式成了马力的师弟,也成了自家老头的关门弟子。
秦离从来没想过要考父亲的学校,也从来没想过以后学文当老师,他的初衷,只不过是想离那个姓马的近一点,好尽快把人打趴下报仇雪恨……
所谓打出来的交情,两个人,两看两生厌,互看对方不顺眼,但是两人都会装,人前勾肩搭背兄友弟恭,至于人后,谁管他们是不是人脑袋打成狗脑袋呢!
而现在,那个讨厌的家伙正倒背着手腆着已经显形的啤酒肚在店里乱转乱瞄呢,目光,那叫一个挑剔,那叫一个欠抽!
“先生,我们现在没有营业,请问有何指教?”秦离站在老马身后,咬牙切齿。
“这字谁写的?太难看了!”老马也不回头,朝着墙上的一幅字抬了抬下巴。
秦离险些一脚踹过去。
墙上原本刷的是白色涂料,但是那里被一不小心刮掉了一块,补刷的话怕颜色不协调,秦离干脆写了几个字贴了上去。也没讲究,裁的a3纸,随随便便写的,随随便便自己装裱的,反正小饭馆而已,也没人欣赏。
秦离的字难看吗?当然不。要说老马什么都好,各方面不比秦离差,但是这字就差远了。老马刚入学的时候是一笔狗爬字,被秦老手把手教了几年才能看,但是秦离却是从四岁起就开始悬腕练字的。两人水平天差地别,这也是那姓马的嫉妒不来的。
但是那姓马的品性绝对有问题,尤其是在前几年做了系主任之后。中文系一向比较穷,当时老马为了捞钱给系里添设备都有些不择手段了。那时秦离也比较闲,经常写几个字画几幅泼墨山水画什么的,但往往才写完画完没几天就不见了,被老马偷偷拿去卖了。这事老马做的比较隐蔽,直到秦离在书画界有了一定名气被人求画上门才知道自己被人算计了。当然两人少不得又是一番拳脚,各自挂了彩才被秦老。
要说这俩倒霉孩子没少被秦老收拾,戒尺都打断了两根,这还是两人装的好。用秦妈的话说,这俩孩子,“穿上西装就是教授,人模狗样;扒下那层皮就俩痞子,记吃不记打”。
“我看这字挺好,横平竖直的。”秦离不高兴了。
老马迅速转身,上下打量秦离一眼。这人,不识字吧,草书,能用“横平竖直”来形容吗?
“得,您老慢慢欣赏,我要去接儿子了!”秦离也不等人回话,伸手把李铮揪过来,“好好招呼你们老师,有时间的话帮我切棵白菜,咱晚上包大馅饺子。”
您老……老……老……
马力惊了,我很老吗?我才36岁……
马力使劲缩缩啤酒肚,脑子里不停回荡着一个字:老……老……老……
接了儿子回家,秦离又想起一件事。当初写那字的时候李铮是在旁边看着的,没准这会儿已经被老马套了话。重新活了一次,秦离也不是没想过找老马,毕竟十六年兄弟情不是假的,虽说另类了点。但秦离这人吧,对数字天生不敏感,老马的手机号码座机号码办公室号码,他老人家是一个也没记住。
现在送上门来了,怎么也得扒他一层皮再说!
虽然老马是无神论的坚定拥护者,但是,如果真的接受不了自己这种怪力乱神,那就别怪秦某不客气了。哼哼!
“爸爸,你笑的好可怕!”程小满趴在自家老爸背上,缩缩小身体,爸爸不会是又想吃了小满吧,好怕怕。
“呵呵!”秦离笑得开心,把小满扯到胸前用力啃了两口,自家儿子,咋就这么可爱呢!
抱着儿子回到店里,就听到厨房里传出阵阵切菜声,而那尊马姓瘟神,正懒洋洋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喝茶。西湖龙井,这厮,果真走到哪儿都不忘自备茶叶,装腔作势!
“老板,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那字谁写的?跟我家小师弟写的挺像的。”马力放下茶杯,慢悠悠打量着刚刚进门的小老板,“还有,不知道可不可以见一见你们的厨子,那个萝卜干炒五花肉味道不错,和我师娘做的一模一样。”
第12章
秦离皱皱眉头,打发了小满自己去玩,转身走到老马对面坐下,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对无语。
“默默无语两行泪……”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
两人同时回头,就见一个穿白色西装的人靠在门口,嘴上还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卷。是穆哲远。
秦离吹了一个口哨。见惯了这人松松垮垮的样子,这样正装却是第一次见,别说,卖相还不错,拉出去绝对能赚一笔。
穆哲远挑挑眉,总觉得眼前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