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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枭雄之谁主沉浮Ⅰ/资本家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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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王霄大四了,他被分配到了一家大型的国有企业,而白邺正在争取被学校保研,他希望将来可以留校任教,他其实本来也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就喜欢搞搞学术,然后云淡风轻的过过小日子。

    日子其实跟平时也没什么不同,白邺每天都会到公交车站下面等他,然后他们一起去吃饭。

    等到王霄彻底毕业,就不得不搬离了学校,住到了公司那边的宿舍。而白邺也被顺利保研了。只是他们见面就变得没有那么容易了。他们不得不改成了一周见一次,每次见面,白邺都觉得王霄的衣着和讲话的方式都有很大的变化,他甚至觉得王霄离他越来越远了。不过每周恩爱的时候,他就会彻底的打消自己的疑虑。

    王霄生日那天,他们约定晚上云海大厦见,可是白邺想早一点见到王霄,就去了他的公司楼下等他。本想给他一个惊喜,却看到王霄搂着一个时髦的优雅女人,从大厦里出来,然后坐车缓缓离去。白邺当时如被雷劈一样,但是他想着也许是他误会了呢,他当时真的为这个男人找了一百个理由,只要他肯解释,他就无条件相信。

    初恋对于未经世事的天真少男少女来说,总是会透着一股傻气。

    白邺自己走到云海大厦的最顶层,看着这个城市,等着那个原本应该来赴约的人,他就在这边等着,一直等到了晚上,大厦都关门了,王霄也没出现过……

    第二天,王霄来找白邺道歉。

    “我去找你,看到你跟一个女人在一起,你能解释一下吗?”

    “你看到了?”

    “对,请你别骗我?”

    “小邺,请你现实一点,我们的关系是不可能公开的,这个社会不允许,家人也不允许,我们迟早都要各自结婚生子,所以你早一点面对比晚一点要更好?”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他是我顶头上司的女儿,她现在在追我,我想不到我有什么理由拒绝。”

    “……”其实白邺很希望王霄骗他,就算是骗他他也愿意,可是没想到王霄这么坦白,他愣在了原地。

    “你爱她吗?”

    “小邺,你现实一点,我们是没有将来的,而我跟谁在一起不是在一起。”

    “所以是因为她的地位喽?”

    “身为一个男人,本来对金钱和权势就比较狂热,我觉得我也没有必要否认这一点。”

    “你真坦白!”

    “小邺,你知道我当服务员的时候给那些年纪跟我们一样大的人倒酒的时候,我是什么感觉吗?同样是人,我们的起点就是不一样,他们天生就拥有好的条件,可以轻易地挥霍着我们这辈子拼命努力都想争取的东西。而我们好像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低人一等。我不想这样,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她,她能给到我需要的。我们……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仍然可以在一起。”

    “在一起,你真敢说,对不起我的眼里容不下沙子,我和她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小邺……对不起,我们就这样吧!”

    “……”白邺已经讲不出一句话了,转身就离开了,他怕自己下一秒在王霄的面前崩溃,如果注定他一无所有,起码他还给自己保留了最后的一点尊严。他走着头也没回,但是他是多么的希望王霄可以追上来,然后跟他和好,他都有点鄙视自己的这点想法,可是即便是内心如此的鄙视自己,最后他也没能如愿。

    白邺茫然地走在大街上,音像店里传来了一首他觉得特别应景的歌,当时红遍大街小巷的崔健的《一无所有》:

    我要给你我的追求

    还有□□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脚下的地在走

    身边的水在流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为何你总笑个没够

    为何我总要追求

    难道在你面前

    我永远是一无所有

    白邺站在那里默默地听着,眼泪如决堤的洪水,再也忍不住,他笑自己太天真,三年的感情原来就是个笑话。

    回去之后的白邺变得浑浑噩噩,睁眼闭眼脑子里都是曾经两人一起相处的画面,这折磨得他狼狈不堪,于是他学会了吸烟,一根接着一根的吸。

    后来他终于想明白王霄的选择:他一直活得很现实,也无比的清醒,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最需要得到的是什么,他想自己变强,可以傲视着这个世界,可以享受权利的快感,可以得到被世人敬仰的荣誉,他终究是一匹奔跑在草地上的恶狼。而自己成了那个无法与他匹敌的人。

    是与他无法匹敌的人……每每想起这一点,白邺就莫名其妙的愤怒。

    转眼白邺大学毕业了,他放弃了学校的保研,因为他不想待在满是他和王霄回忆的地方,每走到一处,他感觉回忆都会把他吞噬掉,他实在是受不来这种折磨。他必须得走,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伤心地。他把自己的钱都寄回了老家,自己就买了一张去南方的火车票,去哪呢,他也不管了,反正离开吧~

    一路坐车南下,到了G市,他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人掏了,自己是个身无分文的人了。这是不是叫屋漏偏逢连夜雨,他苦笑着。但是总得想办法生存啊。

    那时候的G市远不像今天这么繁华,到处都是工地,全是灰尘。就工地的活最好找,所以他也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了,随便就找了一份搬砖的工作,虽然说很累吧,但是起码来钱快。白天大太阳晒着,用车往建筑工地上拉砖,按车算钱,一天下来也能赚个几块呢,就是特别耗体力。他们白天搬砖,晚上睡在大通铺上,一排排的工人,环境可想而知了。不过大家也都顾不上了,基本上回来的时候累的栽倒在床上直接就睡了。

    此时的白邺感觉自己是个橡皮人,无痛无泪,其实什么工作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能让他阻止回忆自动跳出来就行,这个活好,起码累的他都不能用脑子思考了。

    这天外面下着大暴雨,所有人都不用开工了,他们这房间其他人就都出去鬼混了,就剩三个人老老实实的哪也没去。

    孙老大,家住大广西,皮肤黝黑个子不高,人很憨厚,一笑一口大白牙,兜里天天揣着自己女儿的照片,他家里4个兄弟,就家里那点地,根本不够吃的,所以是穷的叮当响,他女人受了不少苦,后来咬咬牙,自己出了村子来这边打工。

    二子,G市旁边的大村子,也是他们这里面最小的,才十六岁,单亲,很小就自己**活挣点小钱,然后苦哈哈的读书,现在是暑假,刚好来这边**点活挣点学费,闲下来自己会看看书。

    王老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但是人心眼不坏,平时喜欢开晕段子,老婆是个母夜叉,在工地里负责给他们做饭。

    孙老大在那看自己女儿的照片傻乐,二子在那看书,白邺望着外面的雨发呆,只有王老三闲不住了。

    “诶,二子,你在看啥书呢?”王老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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