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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他与君共春梦[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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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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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两人目光交汇,知了彼此的意思。

    “他怎敢!”干月重重一拳锤在床上,怒火攻心,“此人不得好死!”

    “我当时只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屈辱已经过去,孽鸩叹了一声,向后靠去。比起由原主已经承受的苦难,他更恼火顾平堇在洁欲汤药中下毒的行径。

    这是要把他往绝路上逼?是觉得毒量微小,渐渐侵入五脏六腑,他绝不会查出来源?这等伎俩,正如霍岚所说,下三滥又不入流。

    也不知是谁给顾平堇出了这个馊主意,真是,又蠢又毒。杀了他,便永绝后患了?

    “你先好生养着……”

    瞥到窗口闪过的身影,干月神色一冷,嘱托一句过后,提剑出门。

    “我不去找你,你竟然还敢回来?”

    院中,一玄衣青年正对大门,身形修长,面容俊朗,见干月出来,眼中浮露喜色。

    向晏那厮竟然站在门口等他!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厮打扮起来,竟然也人模狗样的,把顾平堇商同良一众比下去。

    “你听我解释!”

    冰媚剑出鞘如雷,自空中劈向地上的人。

    向晏未带兵器,只能以手脚招架,身体侧斜,避过利剑锋芒,又伸手握住干月手腕,迫使他停下砍人的动作。

    “放开!” 干月怒道,自向晏怀里挣扎抽离。

    第五次败于此人之手了,实在是,毕生之辱!对方赤手空拳都能打赢自己,简直在嘲笑他学艺不精,贻笑大方。

    向晏连忙松开他的手腕,赔礼道歉:“得罪了。”

    干月单手负剑,甩袖欲走,倏然想起自己的任务,不得不折回来,冷脸道:

    “你与商同良交换房间。”

    神情,活像向晏欠了他大笔债,还拖着不肯还。虽然嘴里说的事情,听上去跟他屁关系没有。

    除了,商同良房间正好和他那间是隔壁,方便监视。

    “这,商兄可愿意?” 向晏愣了下。

    “我会让他愿意的。”

    “碰!”一声,干月在向晏眼前将冰媚剑收入鞘,锐气尽显,寒意森森。

    商同良自求多福吧。

    向晏情不自禁摸了摸自己后脑勺,总觉得有点发凉。

    “还有你!”干月眯起眼睛,一手掐住向晏的衣领。

    “你若再敢空手接剑,我就把你从边城带来的那把刀送给厨娘杀鸡!府里缺好菜刀,你不是很热心帮忙吗?”

    虽然,但是他并不是烂好心那种人,谁都愿意帮……

    向晏沉静自若地答道:“如你所愿。”他可以控制自己不与干月动手,不会伤了对方。

    干月又冷哼一声,轻功点地,速度也是惊人。只是差那日的向晏,终究有点多。

    本宗的宋某人

    入夜,大陈皇宫,延鸿殿。

    凌疆质子高澹身着淡色睡袍,忧虑之下,难以入眠,下地走动。

    “殿下。”一青衣男子敲门而入。

    高澹回头,来人是贴身护卫自己的剑士伯齐。

    “殿下可在担心过几日陈皇的召见?”

    “正是。”

    高澹年龄小,又非太子,一路上由两个本国剑士护卫,妥妥当当,早对他们托付信任,引为心腹。

    “殿下觉得陈皇为何又召见您?”

    高澹摩挲桌面,试探着说道:“大概是为了叔见提剑取食之事?”

    伯齐摇摇头,质子殿下还是太过单纯。“那事陈国理亏,怨不得叔见。陈皇召见,多半为了北部守军。”

    “我如何能影响到凌疆在北部的守军?”

    高澹立即面露颓废之色。兄弟之中,他本就是最柔弱最怯懦的一个,才会被推到陈国做质子。

    “殿下切莫妄自菲薄。您乃陛下唯一嫡子,未来仍有希望继承大统。而且,”伯齐点出关键所在:“陈国暗线如此之多,不会对我朝后宫之事一概不知。陈皇此次召见您,除展示国威,应该还为了敲打高完将军。”

    大将高完,凌疆军武世家高家的次子,兵马总将高斬的弟弟。

    “怎么将他忘了!”高澹一拍脑袋。比起他这个有名无实的嫡皇子,手握数万帝国精兵的高完,自然更招惹陈皇注意。

    “陈皇欲敲打高将军?伯齐,你可要同高将军商量一下?”

    “臣已经劝诫高将军近几日小心谨慎,切莫意气用事,中了敌人圈套。”

    “这就好。伯齐,此行若没有你,我真不知如何是好。”

    高澹握住伯齐衣袖,心中忧虑去了一半,方有闲心问道:“叔见的伤势好的怎么样?”

    伯齐笑道:“他从小被臣的师父教训惯了,几十个板子,不碍事。”

    他出门时,师弟叔见还吵嚷着要跟他一起来。伯齐点了他穴道,强行令其上床继续休息,不过许诺了师弟:

    “过几日再带你出去。”

    楼明县,明珠湖群某小湖泊中央的岛上,一处僻静素雅的古宅庭院内。

    “又输了!”

    三四月份,白嫩的梨花结伴成簇地开放,偶有一朵被风吹过,落在长满柔软草叶的平地上。数棵梨树板半围,底下摆着一张刻在石碓上的棋盘,两端各有一圆形石槽,摆放黑白子。

    宋迟与冯项盘腿而坐,刚结束一场对弈。

    “不玩了,凡是需要动脑子的,什么都赢不了你。”冯项赌气把手中棋子一丢,站起身,直了直腰。

    两人皆是即将弱冠的年纪,还未束发,衣服松松垮垮地吊在身上,好在足不出户,无人拜访,不怕难堪。

    宋迟身穿一件薄薄的单衣,裤腿还被他自己改造一番,绝不勒腿,脚上的木屐削去了所有不平坦的地方,亦是出自他本人。

    听了好友的话,宋迟抬抬眼皮,“不需要动脑子的,也没见你多厉害。”

    “哎,你还别说,每年秋猎,求着和我组队的人可多着呢,我觉得我在这方面很有造诣……”

    宋迟懒得搭理他,直接伸出三个手指,语气充满嘲讽:“十岁那年,我一个人一天抓住三百只猎物了。”

    冯项不说话了。

    他自然记得这事。十岁的时候,一群小孩儿,除了宋迟,哪个不是跟在爹爹叔叔后面,更有人,连秋猎都不敢参加。那次宋迟不知从哪学了一堆做陷阱的方法,几个坑挖下去,活活抓了八十多只兔子,一百多只麻雀,还有零碎的野狐狸野鸡啥的。

    当夜,共计百来人的秋猎队伍,全吃的宋迟坑来的兔子。

    还好对方剑术麻麻,不然县里小孩儿基本都没法混了,谁愿意天天被爹娘拿这么个人对比着啊?

    故宋迟虽聪明绝顶,少年成名,身边知心的朋友也就一个冯项。就连冯项,也经常被这人气得吐血。

    搁往日,冯项被嘲讽一通,一定拿好友与才智齐名的剑术开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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