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住在华盛顿著名的“杜邦圈”,就是当地的男同性恋聚居地(这名字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锦江当时也不知道这儿为什么著名,就是在这儿交了好几个朋友,朋友们经常会坐下来端详他,说:“哥,真白。”而他不知所以。(后面这句是苏丝黄编的。)
有一次,他在家旁边的健身房健完身,一头扎进桑拿房,踩到几个大大的脚趾,差点滑倒。对方是个中年儒雅男人,笑了笑,接受他的道歉:“我的脚趾说它们没事。”
男人叫琼斯,是个建筑师,快50岁了,身材却有棱有角。跟锦江一见如故,先是请锦江去他家参加了几次朋友聚会,后来请锦江出来吃饭,开着很拉风的敞篷法拉利,在夕阳中的大道上极速奔驰,一时间锦江产生了自己好似好莱坞明星的幻觉。他们谈论各种话题,从国际局势到建筑原理,也经常讨论中国现当代史,信仰呀啥的。互相都感觉遇到了知音。
有一天在饭桌上,琼斯忽然谈论起同性恋的话题:“在中国,同性恋是被禁止的吗?”
锦江说:“不是的,只不过社会习俗无法接受罢了。”
琼斯问:“你呢?能接受吗?”
主张人人平等的锦江认真地想想,说:“我在思想上并不排斥这个东西。”
+激情
琼斯很高兴,喝了很多酒,星夜深邃之际,他忽然道:“这个周末咱们一起去纽约度周末好不好?我请你去,我们住沃尔多夫旅馆。”
哇噻,纽约沃尔多夫旅馆度周末!锦江激动到不行,可是他谨慎的天性起了作用。他噔噔噔地倒退三步,心想:这是个圈套。
再看琼斯的眼神,是不对。低头一看桌上,更不对,琼斯的手正盖在他手上。
锦江赶忙把手收回:“抱歉,我不能。”
“为什么?”琼斯失望地问,“我以为你很喜欢我。”
“我是喜欢你,可是是朋友的喜欢。”
“你不尝试怎么会知道你是什么喜欢?”琼斯追问。
完了,怎么办才好?锦江脑子一转,想起他们之前关于信仰的对话,道:“我不能,因为我是**员。”
在坚定的信仰面前,琼斯理解地退却了。锦江也没有撒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