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里混合的香味离我们越来越远,各式各样的小招牌也逐渐缩小在我们眼前。我和兔子没有回到旅馆,而是绕了道,准备去一条小河。
「兔子,跑快一点!」虽然是晚上,但是跑了这几百公尺,我也已经全身是汗了。
「你……你……你是……男……男生嘛!当然……比……比……较……快!」兔子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东西放在哪里?」
「在……前面……那……那边!」兔子指着路旁的树林中。
兔子喘了几口气,而我在这时也脚踩着枯叶、树木,爬近树林:「是这边吧?怎麽没有看见?」
兔子还是点喘:「哎呀,你踩到了!」
「糟!」我赶紧拿起我踩着的黑色塑胶袋。
这塑胶袋可不小,我抓着它的开口,像是圣诞老公公一样背着。就在我背上它时候,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席上了我的心头。我回头张望,又东看西看。
「怎麽了?」
「我觉得好像有外星人在附近的感觉。」
或者该说有一种不明生物在附近游走的不安感。而且这不明生物是异型、迅猛龙的哪种,而不是可爱的小精灵那种。
「怎麽可能!快点走啦,要比他们早到!」
「好啦!」
虽然都是因为兔子跑不快拖慢我的速度。
我们继续跑着,到了预定的小河,小河不算很宽,大概只有五公尺。四处看了看─没有人迹,非常好!
「那里哪里!」兔子又伸出手,比着一颗河堤上的大树。
我们又马不停蹄的冲向了这个树,因为河堤是斜的,我们怕不小心滚进河里,所以在这里放慢速度,缓缓的一步步走向大树。这个树不但大,而且树叶却很茂密,要用来躲避一两个人一定没有问题。
我们在河堤上放下袋子,打开它,兔子马上将手放进里面,抓出一个游泳圈,游泳圈是放掉空气,扁扁的,所以现在兔子马上鼓起嘴巴,将气吹进游泳圈之中,然後我赶紧拿出一条童军绳,绑在这棵树上。
黑暗的另一边传来了稀疏声,是阿翰和王思晴的声音。
「不会吧,来这麽快!」
「小声点!」兔子赶紧将游泳圈套在我的腰上。
我拉着下摆,脱掉衣服,裤头一拉,脱掉裤子,依序把它们拿给兔子,穿着早已经穿好的泳裤─
下河!
哇!水到了我的腰际,比我想要的要深很多,而且水很冰凉,也很急,我脚都要用力量才能不至於滑倒,没有我想的那样轻松呀!
我们已经可以看见阿翰和王思晴的轮廓了,他们就在河边的道路上朝我们走过来。果然没有牵手。
我和兔子利用这棵树做掩护,躲着他们,他们往这边走,我们就以树为中心,往他们那边走,绝对要让他们看不见。
他们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大约只有七、八公尺吧!再这样下去一定会被发现的呀!
阿翰停下脚步了,好险,还有照计画走。
「这样好吗?不等她们。」这是王思晴的声音,因为这里的路灯很暗,王思晴的长发又挡到她的侧脸,所以她脸上的表情我不是很清楚。
「没有关系,因为这种地方人太多就煞风景了。」
王思晴的声音里有点紧张:「可是,这里根本半点人都没有,也太恐怖了吧。」
不过,王思晴敢跟着阿翰一起来,也就代表对阿翰有一定的信任了。
阿翰转过身子,温和的灯光刚好打在他脸上,但是他的笑容远比灯光还要温和:「思晴,我要送你三种礼物。」
「礼物?我没有看见你带东西呀,难道你要变魔术?」
「呵,差不多就是变魔术了。你看那是什麽?」
「啊?」
灰蒙蒙的夜空之中,浮现了一点淡绿的微光。然後,又出现一点,又出现一点,我们就在这小溪被点点绿光包围。被这些绿光包围的感觉很奇妙,就好像飞上了天空,在无重力的夜空中飘游。当然不是阿翰把我们变到了空中,而是我们被这片万点金星般的萤火虫包围。
萤火虫的数量真不少,而且还不怕人,有一些还飞到我身上停着。别这样呀,萤火虫大人。虽然我们知道这些萤火虫大概要八点之後才会变多,但是却没有想到阿翰时间控制的这麽好……或许该说根本就是萤火虫在帮我们忙。
「好漂亮呀!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萤火虫!」
「太好了,我还以为你以前有看过。」
「这是你给我的一个礼物?」
「对。你有心理准备要收第二个了吗?」
我也已经在准备了。
「好,我看你怎麽变。」王思晴的声音之中充满着期待。
阿翰喘了一口气,又深深的深呼吸:「永叹光阴不待人,爱慕三冬已成痕,思恋无限路无尽,晴空何不怜孤影?」
天呀,以前都不知道阿翰这样有深度,连诗都作出来了。这首诗的主角就是在讲他自己,前三句简单讲,就是自己觉得时间过的很快,喜欢一个人已经三年过去了;喜欢一个人的路是无边无尽的……而这最後一句「晴空何不怜孤影」就是说自己是在黑暗里,想要接触阳光的……不是说阿翰像我这种,是不会看见阳光的宅男,而是说他自己的─暗恋,希望暗恋可以曝光(虽然已经变成明恋了啦)。这也是双关语,「晴空」当然是暗指「思晴」,而「孤影」当然还是在说自己的暗恋;晴空何不怜孤影……王思晴为什麽不接受自己的爱恋?
这恋爱还真奇妙,竟然可以逼出阿翰做诗的潜力。
不管现在不是管潜不潜力的时候了!
王思晴!你懂得!你一定懂得!赶快做一个表示吧!yes!orno!
王思晴安静了,安静了好久。我看了看兔子,兔子看了看我,她看起来就和阿翰差不多紧张。我一定也好不到哪边去吧。呼!好忙呀!我在这时努力的准备着第三个礼物。
「这首诗……」王思晴说话了,我想大家的心脏跳动的幅度一定都增加了四五倍吧。
「这首诗的字尾不是压的很好,『人』、『痕』都是恩(ㄣ)音没错,但是『影』是鞥(ㄥ)音耶,而且後面两句没有对仗哟。」
王思晴!你竟然还在逃避!
阿翰又笑了:「对耶,我在写的时候好像没有压的很好。」
王思晴:「是呀,而且大概连诗名都没有取吧。」
她的声音听起来依旧很紧张,好像连话都还会抖。
阿翰平淡的说道:「有喔,诗名,正是第三个礼物,也正是由这首诗里,每一句话的第一个字所串联。」
我手上的打火机差点烧到了我自己的手指,我赶紧放掉我拿的这东西。
这个东西,是一个和我手臂一样长的大字,是一个由朵朵粉红色纸玫瑰所组成的「永」字,每一朵纸玫瑰里面都放有用铁容器包着的蜡烛,点起蜡烛就变成发光的浪漫纸玫瑰。怎麽做的就先不讲了。重点是……这些纸玫瑰可是阿翰用手一朵朵,喔不,一片片折出来的!
这个发着光的「永」字随着水流,流过了阿翰和王思晴的面前。
第二个字,当然就是「爱」,但是因为「爱」太难排,所以用一个爱心的轮廓代表。
然後,就是「思」「晴」。
「永爱思晴」,这告白的真是热情道不行的告白呀。哎呀,打火机点太久,变的好烫。
王思晴……这下非得做一些表示不可了吧。说一句心理的话,阿翰无条件的喜欢你三年,你也早就知道了,你不早点给他答覆……就算是拒绝好了,早点拒绝,也可以早点让阿翰去喜欢别人呀!
「于翰……你……你为我做的一切,让我很感动。」王思晴的语气很平静。
可恶,还是没有看见她的表情。兔子和我都已经在等着下一刻!
下一刻决定,阿翰三年来的爱慕是成为让人称羡的恋情,还是成为让人心碎的失恋?
下一刻决定,阿翰三年来的贴心是成为恋爱情歌的序曲,还是成为为人作嫁的铺路?
下一刻决定,阿翰三年来的陪伴是成为未来爱情的温床,还是成为一厢情愿的独奏?
「于翰。」
「嗯。」
他们两人的简单的对话,已经让我窒息。
「我……」
王思晴,加油!说下去!
「嗯~人家不要啦!」
我脸色大便!这不是错字,因为我听见这句话,表情好像被人在脸上涂了大便!
不只是我脸色大便,兔子也脸色大便,阿翰也脸色大便,王思晴也脸色大……还是「变」好了。
「喂!你也不要跟人家抢阿翰嘛!」
这当然不是王思晴的声音,而是……
「巫忠贤!你这个猪头!」兔子已经冲出树後,咆啸而出。
我脑子一片空白,就有如有人用一桶五加仑的白色油漆泼向我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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